按理,杨作新在休了灯草儿之后,踏上了自己追求自由恋爱的道路,可是由于有更加重要的革命事业要去完成,所以杨作新便舍下了自己的爱情,他的自由恋爱最终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最终,杨作新娶了妻子荞麦,一个老实、相貌平平与灯草儿颇为相似的女人。
首先,杨老太太中意的就是荞麦,与当初相中灯草儿一个道理,杨作新又是个孝顺的儿子,对于荞麦和灵秀都无感情,对他来说,娶哪个都是一样的。既然母亲相中了荞麦,自己也并不如当初排斥灯草儿那样排斥荞麦,自然是同意了。为了父亲,为了想抱孙子的母亲而成婚,这场婚姻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成的,与当初追求自由恋爱的杨作新是背道而驰的。
其次,这一时期在杨作新的生命里,“密斯赵”再一次出现了,此时的“密斯赵”已经转身成了赵督学,且也是丧偶单身,念着以前的情谊,赵督学再一次对杨作新展开了攻势。面对自己的初恋,杨作新怎么可能不情动。但是,杨作新知道自己是共产党,是要经历风风雨雨的,是有着革命任务在身的,同以前一样,是要舍了儿女私情投身伟大的革命事业的。与赵督学结合,要么两人共同经历风雨,要么就是要搭上自己的性命甚至影响了党组织的工作,这都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是杨作新不敢更不愿意面对的情况。而与荞麦的结合则不同,荞麦是一个保守传统的农村妇女,自是以自己的男人为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一直存在于这样的妇女的心中,所以与荞麦的结合是不会影响杨作新的革命事业的。
再者,荞麦对于杨作新而言不过是自己用来传宗接代以尽孝的工具而已,毫无爱情可言。若有爱情,在那般紧张的时局之下,自是会顾得荞麦的安危,不草率与之成婚。荞麦与灯草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老实本分,当年年轻气盛的杨作新看不上灯草一纸休书结束了与灯草的夫妻关系,现如今却又娶了一个与之没什么差别的荞麦,当初看不上不喜欢这类型的女子,多年之后也不会让这个有志青年对这类女子产生别样的好感。若说真的爱情,还就属“密斯赵”了,即便杨作新时常惦念着的黑白氏,也只是因为那黑白氏教他识得了女人,懂得了女人的好。
由灯草儿到“密斯赵”是杨作新作为一名积极的新青年奋起反抗封建传统的表现,“密斯赵”到黑白氏再到荞麦是杨作新甘愿为革命事业舍弃爱情的表现。杨作新对待爱情的态度是由突破封建枷锁最终回归到传统上的,这不仅仅是反映了杨作新对待自己婚恋的态度上的转变,更是杨作新人生观念的转变与回归。爱情是自由的,但革命事业是伟大的,一切皆以革命事业为重,舍小我保大我,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是杨作新的人生目标,所以,他的婚恋皆是受到了革命事业的影响的。杨作新一生的婚恋经历看起来是相互矛盾着的,实则不然,都表现出了一个主题,那就是革命。反对父母包办婚姻是因为在革命运动当中接受的新思想令他容不下这封建传统,自由恋爱的失败也是为了更好地去投身革命,可见在时局动荡的年代里,有志青年人将革命理想至于自己婚恋之上,体现出了陕北汉子的英雄气概。作者高建群在整个文学创作当中采用了“合文学目的性”的手法来表现陕北高原的风土人情,而这种文学目的性与小说细节的底蕴及场面设置的内在意义是呈相互适应状态的。小说中贯穿了伟大的革命事业,杨作新婚恋的矛盾性就是为了合乎为革命而抛头颅洒热血的逻辑性,人物情感纠葛的设置是与革命而相互适应的,显示了主人公婚恋状况的鲜明特点。从地域文化影响的角度来说,杨作新作为一个农民之子、黄土地之子,深深扎根于乡土文化。后来所接受的新思想虽对他的人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观其婚恋轨迹、人生轨迹,都体现了由乡到城最终又回归到乡的显著特点。地域文化作为与民族性浑融一体的传统成分,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存在价值。所以说他是一个处于新旧文化交叉地带的典型人物。正是有这样的客观事实的存在,才导致杨作新在自己的婚恋中欲进又退的结果,更是他人生观念的突破与回归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