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为25973.8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3432.4元,沟北村村民的收入为10098元左右,低于国家统计的农村居民的收入。那么要想改变这种贫困状况,就要从农户现有的收入来源方面作进一步的分析。目前大多数人家是老人在从事农业生产,年轻人在外务工,极少的人在进行商业活动,例如泡豆芽、开便利店。
(一)务工收入
从整体上看,包括其它收入(主要是外出务工所得但并未寄回本地的收入)、外出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所占比重之和占了绝大部分比例,占89%。这些收入都是在本村以外的收入所得。
(二)副业收入
还有两户人家在本镇从事商业活动,一家为农村个体户,主要作农副产品(如豆芽,花生)的加工;另一家在镇商城开便利店,他们通过商业活动的收入可以占家庭年收入的55.7%。
(三)土地收入
而余下的在本村的收入所得中,土地收入依然为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通过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占每户家庭年收入的7.41%。
耕地是农业最宝贵的资源。相比较而言,选择出租地的人家年轻人不再需要经常回家帮忙耕地,可以安心在外面打工,因此我们发现出租耕地是一种获得收益的方法。但是有一些村庄的耕地被用作工业企业,这会导致环境的污染,甚至使村民与工厂产生矛盾。而目前沟北村并没有工业活动,耕地也没有整体进行外包,因此在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如何为村民带来收益是我们所重点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