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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朝贡体系下与各国的传播关系
 
更新日期:2019-08-28   来源:史学集刊   浏览次数:26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中日朝贡传播关系中日的朝贡贸易关系持续长达一个半世纪之久,相关限制较多,出现问题频繁,对明朝内外政策的影响也较大,具有典型性。14至16世

 
(一)中日朝贡传播关系
中日的朝贡贸易关系持续长达一个半世纪之久,相关限制较多,出现问题频繁,对明朝内外政策的影响也较大,具有典型性。14至16世纪的中日朝贡贸易关系,是通过两国政府的长期努力而建立起的一种以日本向明朝朝贡为形式,排除民间交往的外交贸易关系。明初正当日本南北朝时代(1336—1392年)结束,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在1378年正式开府室町殿,由此展开了室町幕府时代(1378—1573年)。明代前期150年间的官方勘合贸易(日本称此时期的中日朝贡贸易为勘合贸易),给两国带来了丰富多彩的文物交流。《明史》记载,“先是,永乐初,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乃赐以二舟,为入贡用,后悉不如制。宣德初,申定要约,人毋过三百,舟毋过三艘。”明朝虽制定日本可以十年来明朝朝贡一次、每次人员不能超过二百、船只只能二艘的规定,但实际上,自永乐元年(1403年)至永乐八年(1410年)的八年间,先后有十批日本使团来明。日本热衷于朝贡,原因在于朝贡贸易体系中“贸易”的利益因素。“太宗(即明成祖)嗣登大宝,(日本)国王嗣立受册封。自是或二三年,或五六年,贡无定期,皆诏至京师,燕赏优渥,捆载而归。是以其贡而来也,于利不于义,往往各道争先受遣之为幸。”1523年在宁波发生的“争贡之役”为重要事件。日本的两个朝贡使团围绕当地官员的接待礼遇问题大肆烧杀抢掠,致使无辜的中国军民被杀被掳。“争贡之役”由“勘合”引起。因两个使团各自所持的“勘合”有新旧之分,引发两方使节互争起勘合的真伪的纠纷。宁波争贡事件以后,中日朝贡贸易关系走向终结,1540年和1549年的两次朝贡之后,就完全断绝了这一关系。
(二)中朝朝贡传播关系
明王朝与毗邻有悠久密切联系的朝鲜建立了传统的宗藩关系。朝鲜奉明朝为中华正统,所上表章屡用“以小事大”、“事上以诚”、“事大以衷”等,以慕华、事大的心态对待明朝。明初洪武年间,来中国朝见明太祖的权近所作《应制诗》二十四首中有:“愿言修朝贡,万世奉皇明。圣主龙兴抚万方,远人来贡有梯航。万里梯航常入贡,三韩疆域永为藩。海国千年遇圣明,我王归附贡丹诚。”朝鲜与明王朝间友善的邦交政策,使得两国交往亲密。明代对边境进出货物规定必须严加检查,但对朝鲜使团所带货物,特许免予查验,出入听便。朝鲜多次协助中国安置辽沈一带流民,配合中国剿灭流窜在海上的倭寇。
1370年明太祖向高丽遣使,颁布科举程式,承认高丽、安南、占城的知识分子参加本国乡试的,可以到京师会试,优先录取。李朝建立后,依然实行科举制度,以“四书”、“五经”、《通鉴》为基本读物,应试时必须写作表章古赋,汉文学成为朝鲜文士学习的范本。朝鲜于成宗二年(1471年)完成了政治纲领性质的《经国大典》6卷的刻印。这部大典参照《唐六典》等中国法典、朱子家礼编成。朝鲜自古至李朝末年,正式通用的文字一直是汉文。世宗李裪为了推进民族语言,在1433年设立谚文局,仿照明初编写的《洪武正韵》,创制了训民正音。1446年秋,刊印韵书《训民正音》,使用28个字母的谚文。谚文仿照《洪武正韵》中的声母、元音和辅音,分为初声、中声和终声。现在朝鲜通用的字母共25个,其诞生正是明代中朝文化交流传播的结果。明王朝与近邻国家建立的宗藩关系,系以中国为天下中心的世界观、儒家的礼治为义理基础,而以周朝的封建、朝贡制度为从属的规范与朝聘往来的模式。朝鲜王朝作为明清时期中国最重要的藩国,政治上以明、清两朝为宗主国,文化上也以儒家文化为依归,建立了以程朱理学为指导思想的儒教王朝。明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年),日本丰臣秀吉侵略朝鲜,明朝在自身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兴兵援助,历时七年击退敌军,保全朝鲜命脉,使得朝鲜对明朝产生感恩之情。1637年皇太极率兵征服朝鲜后,朝鲜虽然臣服了清朝,但尊周思明的情绪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盛行。朝鲜肃宗建大报坛,崇祀明朝皇帝;朝鲜儒林在华阳洞建万东庙以崇祀明神宗、崇祯二帝。朝鲜表面用清朝正朔,但暗中遵用崇祯、万历年号,甚至不用清赐谥号。详细记载明朝文物制度、礼乐典章、国家政事的《明实录》东传朝鲜王朝,朝鲜将此比作春秋鲁国得《周礼》,意在表明朝鲜承继了明朝以来的正统。“(《明实录》)自洪武迄于天启以前三百年间,礼乐刑政之具,兴衰得失之迹,该括无遗,灿然具载,宛若《周礼》之在鲁。”
(三)中越朝贡传播关系
明王朝建立后,即与安南(越南)互派使者。自1407起的21年,安南归入明的版图。1428年安南独立,建立黎朝(1428—1789),定都升龙(河内),史称后黎。后黎朝和明王朝通过朝贡关系始终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自洪武元年至崇祯十年(1368—1637年)间,越南向明王朝遣使共79次。
越南的风俗文章、字样书写、衣裳制度、科举学校、官制刑律、礼乐朝仪,都仿照明代典章规范制订。越南又常派生员到明代国子监学习,博采各种典籍成批运回。1406年后负责修建北京紫禁城(宫城)和皇城的总设计师阮安,就是在南京留学的越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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