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和地球的改变不断加快,人现今工作和生活的节奏愈见急速。当人类活动发展的速度与自然缓慢的生物演化背道而驰,环境恶化日益损害人的生活品质时,便成为焦虑的源头。而起初,人与神、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并非这样。
在《创世纪》的第一个创造记述中,“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是神出于爱,按照神的肖像和模样而受造,神对每一个人都特别爱护,赋予他或她无限的尊严。神对每一个人说:“我还没有在母腹内形成你以前,我已认识了你;在你还没有出离母胎以前,我已祝圣了你”(耶1:5)。人是在神的心中化育而成,每一个人都出自神的心思意念,每一个人都被神爱,都是必要的。每一个人都有其尊严,但事实上环境和社会的衰落恶化,伤害着地球上最弱小的人。如水污染对穷人影响最大,他们无力购买瓶装水。纵使,取得安全饮用水是基本人权,水是人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是人行使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但这些弱者的生存权与不可夺去的尊严都被这个社会否认。一个文明社会是建立在其成员对其他社会公民的责任感上,对其他人悲惨遭遇的漠视,显示人失去了这责任感。
《创世纪》教导人生命的基础建立在与神、与近人及与大地这三个相互交织的基本关系上。按圣经的记载,这三个生死攸关的关系,不论是外在和内在的,已经破裂。这破裂就是罪。人类企图取代神的位置,拒绝承认自己身为受造物的有限,令造物主、人类和受造物整体间的和谐荡然无存。人不仅违背神爱人的律法,还扭曲了神让人“管理大地”(参创1:28)和“耕种,看守乐园”(参创2:15)的命令。人被赋予了管理权,人成为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操纵性和破坏性的肆意妄为的对待自然。不容否认,人有时会错误的诠释圣经,即使人是按神的肖像受造,并被赋予管理大地的权利,但人类没有绝对权利去操控其他受造物。
“耕种”意指开垦耕作,“看守”意指看顾、保护、监管及保存,这表明人类和自然之间是相互责任的关系。人不是大地的主宰者,而是神所赐这份珍贵礼物的守护者。人类为生存可从大地丰盛的资源取用所需,同时也有责任去保护大地,确保它能为未来的世代可持续发展。创造者反对任何人声称对大地有绝对的拥有权:“土地不可出卖而无回收权,因为地是我的,你们为我只是旅客或住客”(肋25:23)。除了需有责任的善用大地的产物外,人类还必须明白,在神的眼中,其他受造物也有其价值,而非完全隶属于人类之下,只能为人所用让人任意处置。所有的受造物都有其目的,无一受造物是多余,每一受造物都在彰显神的圣善。一片绿叶、一条山径、一滴露珠及一位穷人的面庞,都可以发现奥秘的深义。人类越深入的默观祈祷,越能在身外的受造物中感受到神。自然是一个联系紧密的整体,没有一样受造物是自给自足,反之,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世上的受造物有共同的主人,“你爱一切所有,万物都是你的”(智11:26)。人类和大地都是宇宙的一部分,由同一天父所造,这世界是一个紧密联系的共融的整体。这促使人需顺服神,人与人、与自然需有神圣、慈爱和谦卑的尊重,这是生态灵修信仰的基础。
人与人有同等的尊严,“富人和穷人彼此相遇,二者皆为上主所造”(箴22:2),“无论大小,都是他造的”(智6:8),“他使太阳上升,光照恶人,也光照善人”(玛5:45)。人内心深处如果欠缺对人类伙伴的温柔、怜悯和关怀,就不可能与其它受造物及大自然有真正深度共融的意识。人只有一颗心,若人类卑劣的摧残动植物,此卑劣的行为很快也会出现在其近人的关系上。
人尊重自然,但同时需承认,所有的动植物并非都具有同等的地位。将大地奉若神明,禁止人类在大地上工作和保护脆弱的大地,反而只会造成新的生态失衡。人有其独有的价值,对属于神的大地负有责任,作为具有理性才智的主体,人类应做的是尊重自然的规律,维持受造物和这个世界之间的生态平衡,使万物、人和上帝处于一个共融的整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