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招。要坚持市场化方向,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一)持续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一步拓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职能,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由“建机构、强队伍、补经费”向“强能力、建机制、提效能”转变,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紧密衔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新型经营主体上,促进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机构相结合、公益性推广队伍与新型经营主体相结合、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重点是提升素质,增强农技服务能力;创新机制,增强农技服务活力;改革体制,形成农技服务合力。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意见》精神,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鼓励引导农户自愿通过互换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向产业大户、龙头企业适度规模流转土地,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依法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启动实施“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集体资源清产核资,探索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大力支持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三)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完成果树经济林权颁证和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理顺水务管理体制,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水资源使用确权和进场交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恢复改建村级综合服务社。深入推动农村移风易俗,着力培育文明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