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的正统论体现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理论即《资治通鉴》卷69魏黄初二年“臣光曰”、《传家集》卷61《答郭长官纯书》和《资治通鉴释例》,是其正统论的核心,实践则蕴含于《通鉴》编纂之中。现将此三文摘引并分析如下:
……秦焚书坑儒,汉兴,学者始推五德生、胜,以秦为闰位,在木火之间,霸而不王,于是正闰之论兴矣。及汉室颠覆,三国鼎跱。晋氏失驭,五胡云扰。宋、魏以降,南北分治,各有国史,互相排黜,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朱氏代唐,四方幅裂,朱邪入汴,比之穷、新,运历年纪,皆弃而不数,此皆私己之偏辞,非大公之通论也。
指明这些正统理论偏袒本朝,不足为据。
臣愚诚不足以识前代之正闰,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虽华夷仁暴,大小强弱,或时不同,要皆与古之列国无异,岂得独尊奖一国谓之正统,而其馀皆为僭伪哉!若以自上相授受者为正邪,则陈氏何所授?拓跋氏何所受?若以居中夏者为正邪,则刘、石、慕容、苻、姚、赫连所得之土,皆五帝、三王之旧都也。若有以道德者为正邪,则蕞尔之国,必有令主,三代之季,岂无僻王!
主张只有大一统王朝才是正统,平等看待不能统一的政权,驳斥一些旧有的正统观念。
是以正闰之论,自古及今,未有能通其义,确然使人不可移夺者也。臣今所述,止欲叙国家之兴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观者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戒,非若《春秋》立褒贬之法,拔乱世反诸正也。正闰之际,非所敢知,但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周、秦、汉、晋、隋、唐,皆尝混壹九州,传祚于后,子孙虽微弱播迁,犹承祖宗之业,有绍复之望,四方与之争衡者,皆其故臣也,故全用天子之制以临之。其馀地丑德齐,莫能相壹,名号不异,本非君臣者,皆以列国之制处之,彼此钧敌,无所抑扬,庶几不诬事实,近于至公。然天下离析之际,不可无岁、时、月、日以识事之先后。据汉传于魏而晋受之,晋传于宋以至于陈而隋取之,唐传于梁以至于周而大宋承之,故不得不取魏、宋、齐、梁、陈、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年号,以纪诸国之事,非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昭烈之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亦犹宋高祖称楚元王后,南唐烈祖称吴王恪后,是非难辨,故不敢以光武及晋元帝为比,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声明《资治通鉴》不宣扬正统,不根据正统思想进行褒贬。凡是大一统政权均视为正统;平等对待同时并存的各个政权。以某国年号纪年实乃“不得不”为,与“正统”毫无关系。世系伪托假冒或难以确定者,不能继承前代正统。
……光学疏识浅,于正闰之际,尤所未达,故于所修《通鉴》,叙前世帝王,但以授受相承,借其年以记事尔,亦非有所取舍抑扬也……
《资治通鉴》回避正统论,用某一王朝年号纪年仅为“借年记事”。
夫正闰之论,诚为难晓,近世欧阳公作《正统论》七篇以断之,自谓无以易矣。有章表民者,作《明统论》三篇以难之。则欧阳公之论,似或有所未尽也。欧阳公谓正统不必常相继,有时而绝,斯则善矣。然谓秦得天下,无异禹、汤。又谓始皇如桀、纣不废夏商之统,又以魏居汉、晋之间,推其本末进而正之。此则有以来章子之疑矣。章子补欧阳公思虑之所未至,谓秦、晋、隋不得与二帝三王并为正统,魏不能兼天下,当为无统,斯则善矣。然五代亦不能兼天下与魏同,乃独不绝而进之,使与秦、晋、隋皆为霸统亦误矣。足下离之,更为异等,斯又善矣。
部分肯定欧阳修、章表民、郭纯的观点;主张正统有时而绝;秦、晋、隋非正统;曹魏与五代不能实现大一统,亦非正统。
然则正闰之论,虽为难知,经三君子尽心以求之,愈讲而愈精,庶几或可以臻其极乎。是以古之人贵于切切偲偲,良有以也。如光者蠢愚冥顽,安足以窥三君子之藩篱,而敢措一辞于正闰之间?……
对正统论表示肯定
夫统者,合于一之谓也。今自余以下,皆谓之统,亦恐名之未正也。又蜀先主自言中山靖王之后,而不能举其世系……且余者岂非谓承正统之余也。今刘知远谓之闰、而刘崇谓之余,可乎?
不能证明世系者不能承统;只有正统王朝的后裔才是“余”。
又凡不能壹天下者,或在中国,或在方隅,所处虽不同,要之不得为真天子。今以曹魏、刘石二赵、姚苻两秦、元魏、高齐、宇文周、朱梁、石晋、刘汉、郭周为闰,孙吴、刘宋、二萧齐梁、陈、慕容燕、赫连夏为偏,李蜀、吕李秃发沮渠西凉、乞伏秦、冯燕、杨吴、王孟两蜀、广南汉、王闽为僭,三者如不相远,然愿更详之。彼苻氏、姚氏与慕容氏,赫连氏与拓跋氏,一据关西,一据山东,与高齐、宇文周何以异乎?……对不能实现大一统的政权一视同仁,反对强分等级。
用天子例。
周、秦、汉、晋、隋、唐,皆尝混一九州,传祚于后。子孙虽微弱播迁,四方皆其故臣,故全用天子之礼以临之。帝后称“崩”,王公称“薨”。
大一统王朝视为“天子”。
书列国例。
三国、南北、五代与诸国本非君臣,从列国之例。帝后称“殂”,王公称“卒”。秦、隋未并天下,亦依列国之例。未能实现大一统的王朝视为“列国”。
通读这三篇文献可以发现,司马光有自己的正统理论:“正”与“统”兼得方为“正统”。“正”乃道德标准。“秦、晋、隋不得与二帝三王并为正统”,因道德标准——正。“统”是功业标准——大一统。“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夫统者,合于一之谓也”,都是主张只有大一统王朝才是正统。得天下以“正”,合天下于一,方为正统,是其正统论的核心要义。此外,正统“有时而绝”,分裂即为“无统”,对所有不能统一的王朝视之如一,也是其正统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光学疏识浅,于正闰之际,尤所未达”、“如光者蠢愚冥顽,安足以窥三君子之藩篱,而敢措一辞于正闰之间”,只是谦辞。“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虽华夷仁暴,大小强弱,或时不同,要皆与古之列国无异,岂得独尊奖一国谓之正统,而其馀皆为僭伪哉”和“其馀地丑德齐,莫能相壹,名号不异,本非君臣者,皆以列国之制处之,彼此钧敌,无所抑扬,庶几不诬事实,近于至公”是主张平等看待并存的割据政权。“切切偲偲”于“正闰之论”“良有以也”,是他对正统论的基本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篇文献所反映的正统思想与第二、三篇有所不同。在《答郭长官纯书》中,司马光明确表示秦、晋、隋“不得与二帝三王并为正统”,主张道德与功业并重。但在《通鉴》中,千余年历史只认汉、唐为正统显然不可行(《通鉴》所涉历史时期中,大一统王朝除去秦、晋、隋,只有汉、唐),司马光不得不采取折衷办法:一统天下的王朝和它们有据可查的后嗣(如东晋)均为正统,其余王朝视之如一,“无所抑扬”。这就造成了《通鉴》正统观和司马光实际所持的正统论之间的差异,或者说是历史理论和历史编纂的冲突。为此,司马光修《通鉴》时,在一定程度上“回避了正闰的论述”,因为“《通鉴》的目的是以为表现国家盛衰、人民休戚,为世人作鉴戒的,不是《春秋》那种寓意褒贬之作。”我们也可以说,《答郭长官纯书》中的正统思想,是司马光的正统“理论”,前述“臣光曰”则是《资治通鉴》编修的指导理念,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正如施建雄所说:“司马光将其理论探讨与修史实践分开,以免因理论的纠缠影响修史工作的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