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与“统”构成了司马光正统论的核心,有必要对它们的含义加以诠释。
第一,司马光所说的“正”,是道德意义上的“正”吗?首先,据上海辞书出版社《古代汉语大词典》,“正”(四声)有十六种解释,在这里能讲得通的,只有道德含义的“正直;纯正;正当”一种。其次,司马光的正统论是针对欧阳修、章表民而发。欧阳修论正统称:“由不正与不一,然后正统之论兴者也,其德不足以道矣,推其迹而论之。”显然,欧阳修认为“不正”就是“德不足以道”。章表民则云:“以功德而得天下者,其得者,正统也……得天下而无功德者,强而已矣,其得者霸统也。”也是主张“正统”与“霸统”的区别在于“功德”。再次,中国历史上论正统者除五行论者以外,一般都是把“正”或“正统”与道德联系起来。如明初方孝孺称:“有天下而不可比于正统者三,篡臣也,贼名也,夷狄也。”“篡臣”、“贼名”都是道德标准。明中期学者章潢“必以纲常论正统”,“纲常”属道德范畴。清初学者魏禧著《正统论》三篇,将“正”与“圣人”和“德”相连。浙东学者邵廷寀论正统也是“秉道德以定是非”。晚清李慈铭称:“正闰当论邪正,不当论内外”,也是强调“正”的道德含义。由此可见,司马光论正统之“正”为道德标准,当无疑义。
第二,“统”的问题应如何看待。很多学者认为司马光以曹魏为正统,即不认为其以“统”作为认定正统的绝对标准。其实,他在治平元年出版《历年图》时曾言:“始光率意为此书,苟天下非一统,则漫以一国主其年,固不能辨其正闰。而赵君乃易其名曰《帝统》,非光志也。”即在该书中,分裂时期无论选择哪一政权年号纪年,都是“漫以一国”,“不辨正闰”的。这足以说明,他在分裂时期“不辨正闰”的观念早已形成。在编修《通鉴时》,司马光的历史编纂思想已趋于严密,由随意选取年号纪年进为以最大程度保持纪年连续性为标准,但其“不别正闰”的思想并未改变,这在前文所引材料中可以得到证明,兹不再论。
这段材料同时证明,认为《通鉴》用曹魏年号纪年即以其为正统的观点站不住脚。熊展钊称:“从其所编《通鉴》来看,得正统者,乃周、秦、汉、曹魏、晋、宋、南齐、梁、陈、隋、唐、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显然是因为《通鉴》用这些政权的年号纪年。范立舟谓:“以曹魏之年号统记三国之事件……这种做法就潜隐着以曹魏政权为正统的思想。”杜维运认为:“《通鉴》中所用年号,皆含有正统的意味……以某政权的年号记事,自以其政权为正统”。既然早年编辑的《历年图》用某一政权纪年只不过是“漫以一国”、“不辨正闰”,《通鉴》用曹魏和南朝年号纪年当然也并不反映以其为“正”。自然“《通鉴》记西晋之后诸朝,全用东晋、南朝纪年,迄于隋文帝开皇九年平陈,方立《隋纪》,非华夏夷狄之辨,又能作何解释”的说法也不能成立。总之,虽然一般而言,编年体史书中用某一政权年号纪年即是以该政权为正统,但在司马光却并不如此。认为《通鉴》以曹魏、南朝、五代纪年就是以这些王朝为正统,有主观臆断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