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个体都有其与众不同的身体,学校课程理应关照到不同学生的不同身体体验。但现如今的学校课程开展过程中,通过一系列途径对学生身体进行规训,这些规训手段充分体现了福柯规训理论下的学生身体含义,阻碍着学生身体的有意义成长。
(一)通过秉持“人是机器”观规训学生的身体
“人是机器”观从彼特拉克开始就已存在,在福柯这里,“这种著名的自动机器不仅仅是对一种有机体的比喻,他们也是政治玩偶,是权力所能摆布的微缩模型”。这种观念渗透在学校课程领域,即认为学生身体是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和社会要求通过学校教育的各种规训手段从而被驯服、被生产的机器。“人是机器”观,使得在制定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实施课程以及进行课程评价时,一定程度上会忽视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与个人理性精神,将学生身体视为冰冷的、可训练、可操作的机器,用各种看似光明正大的手段及冠冕堂皇的理由完成对学生政治意识形态的渗透,实现对学生身体的规训。将学生身体视为机器使得学校将完成这一阶段的课程目标视为学生在校学习应完成的义务,从身体及其所处环境的各个方面出发,如从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时的头发与发型管理、学生日常所用书包及对学生课堂姿态的约束等方面完成对学生身体全方位的规训。在对学生身体接受教育的点滴日常进行严格规限以实现规训的同时,时刻施加给其达到考试标准的压力,强制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无论学生本身需不需要,感不感兴趣。到最后,学生只明白了这是老师、学校甚至是自己以后要存在于社会所要完成的任务,而不明白自己到底需要些什么,以至于所有的强制性动作到最后都内化成了学生的习惯性动作。
(二)通过课程知识的选择规训学生的身体
课程知识的选择问题是课程领域内的重要话题之一,从“斯宾塞问题——什么知识最有价值”到“阿普尔问题——谁的知识最有价值”再到现如今学者逐渐关注到福柯所谓的“石工技术”,即课程知识价值何以可能,也就是“追问知识与权力间的共生关系,核心在于‘权力如何行使’的‘权力技术’”,探讨课程知识再也无法摆脱意识形态的影响,知识、课程与权力的作用机制在此展露无遗。福柯认为知识与权力相互照应,共生存在,“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我们需要意识到,课程知识本身就是政治意识形态在学校课程领域中的重要体现,承载着一定的社会规训任务。社会知识经过一定筛选机制进入课程领域,完成从知识到课程知识的蜕变,构成课程的主要实质内容。也正是基于知识在课程领域中的这一特性,使得课程知识往往成为权力意识形态在课程领域中的重要载体。通过使学生学习规定好的课程知识,生产出国家所需要的“机器”,完成对学生身体的规训。需要强调的是,基于社会核心价值观以及历史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来选取课程知识,其出发点本是好的,是培养学生国家自豪感、归属感及认同感的重要依据。但我们需明确,使得学生身体对国家产生认同感是学校课程最本质、最初的意图,也就是实现对学生身体的社会教化。但当学校课程对学生身体完成社会教化的过程中,体现更多的控制色彩,学校课程的教化功能就已开始发生变异,凸显规训之嫌。
(三)通过课程空间的安排技术规训学生的身体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提出“全景敞视主义”的监视方式来实现对罪犯身体的规训。“全景敞视主义”主要来自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学说。“其构造的基本原理是大家所熟知的: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晾望塔。腺望塔有一田大窗户,对着环形建筑。环形建筑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贯穿建筑物的横切面。”这种建筑设计,使得罪犯处于全方位的监视与隔离状态,完成权力阶层对于囚犯身体的规训作用机制。不难理解,学校课程的开展通过教室这一空间的安排技术实现对学生身体的规训。教室的布局从讲台到教室门窗,再到座位的编排无不渗透着学校教育的威严。这是一种无声但却极其有力的控制,是对学生身体的全方位的管控,是从基本空间层面完成对学生身体的规训。
(四)通过课程评价的制定技术规训学生的身体
课程评价的导向、调节与评判作用使得课程评价在整个课程开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定程度上,课程评价的标准与方式决定着课程各个环节的具体开展。教师与学生对课程的教与学都是以该标准与方式为导向的。课程评价标准与方式的制定往往强有力地渗透着权力阶层的意识形态,代表着该阶层的利益。在课程开展过程中,该标准发挥着指挥棒的作用,左右着教师教与学生学的活动。该标准的不可撼动性,使原本迥异的学生身体趋之若鹜,努力朝向这一共同目标奋进。这一标准就像是一个社会筛选与同化机器,矗立在教育环节的中心位置。前半阶段为成功进入这一筛选环节而努力,在完成筛选与同化之后,后半阶段就与周围同样完成这一过程的同伴继续接受着下一阶段的规训。至此,学校课程通过课程评价环节再一次完成对学生身体的规训。可以肯定的是,成功完成对学生身体的这一规训任务,学校教育实属胜利。那么作为学生个体,他们的成功与否,又该如何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