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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北朝隋唐瓦的研究概况
 
更新日期:2019-09-18   来源:南方文物   浏览次数:21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1类型学研究大部分先行研究侧重于传统的类型学分析,特别是瓦当纹样的分型定式。如村上和夫与申云艳的专著,梳理了全国范围内的瓦当区系分布规律及长

 
1 类型学研究
大部分先行研究侧重于传统的类型学分析,特别是瓦当纹样的分型定式。如村上和夫与申云艳的专著,梳理了全国范围内的瓦当区系分布规律及长时段的纹样变化。山崎信二的专著则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各国瓦制品的发展史进行了综述。上述几例均为全国范围内的综合研究,而以城市为单位进行的瓦制品类型学分析则更为普遍。
北魏平城。北魏平城瓦主要出土于操场城一至三号遗址、明堂辟雍遗址、思远佛寺、云冈石窟窟前建筑,以及大同南部西册田窑址。关于平城瓦的基础类型学研究见于刘俊喜[ 刘俊喜:《北魏平城遗址陶瓦的初步研究》,《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及徐国栋[ 徐国栋:《北魏平城时期的板瓦和筒瓦》,《华夏考古》2014年第4期。 ]的文章,两者涉及包括筒瓦与板瓦在内的全部瓦制品类型;亦有部分文章是针对瓦当的专题研究。
北魏、唐宋洛阳城。洛阳的北朝瓦主要出土于宫城内的太和殿、阊阖门遗址,内城的一号房址、永宁寺、建春门遗址,以及外郭城的大市、明堂遗址。唐宋瓦不只出土于宫苑,在城内里坊区也有发现。洛阳地区的瓦制品类型学研究仍以瓦当为主,钱国祥对洛阳汉至北魏的瓦当分类及其变化规律进行了总结,陈良伟则讨论了隋唐瓦当与宋代瓦当之间的差异与联系。东魏北齐邺城。邺城的北朝瓦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考古调查,以及赵彭城寺、核桃园佛寺、朱明门等遗址的发掘工作。邺城瓦的类型学研究见于报告集《古代東アジアの造瓦技術》中收录的朱岩石的文章,以及向井佑介、山崎信二等学者的综述性研究的相关部分。
隋唐长安城。隋唐长安城的考古工作主要集中在大明宫与兴庆宫,发现大量砖瓦建筑材料。另外在青龙寺、西明寺等佛教寺院遗址,东市、十王宅等城内里坊区域的发掘过程中也有瓦制品出土。隋唐长安城瓦的类型学研究多见于考古报告,如《青龙寺与西明寺》一书用较大篇幅记录了两座寺院出土瓦制品的样式与相关数据,专项研究较少。
六朝建康城。建康城的六朝瓦主要来源于历年调查,以及包括钟山祭坛、钟山二号寺院建筑遗址在内的考古发掘。贺云翱与王志高等学者发表有多篇论文及专著,对包括莲花纹、人面纹与兽面纹在内的多种瓦当进行了类型学分析,并由此谈及南朝与北朝、百济国之间的物质文化交流。
2 专题研究
除了传统的类型学分析之外,近年来还兴起了针对瓦上铭文、造瓦工艺等细部特征的专题研究。研究目的也从单纯的分型定式扩展到瓦制品背后的生产集团与社会文化。
瓦上铭文。平城文字瓦的相关研究主要见于殷宪的文章,从文字释义与书法价值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张克、黄士斌[ 黄士斌:《汉魏洛阳城出土的有文字的瓦》,《汉魏洛阳故城研究》,科学出版社2000年。]等学者对洛阳文字瓦进行了分析,指出这批瓦文主要用于物勒工名,可由此窥见北魏时期的瓦生产管理体制。邺城瓦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带有铭文,饭岛武次学习小组对驹泽大学所藏邺城文字瓦进行了整理,王银田的文章亦涉及邺城瓦文的分类。有关隋唐长安文字瓦的研究见于龚国强的文章,利用铭文勾勒出隋唐砖瓦窑的生产与供应状况。东北地区渤海遗址中亦发现有为数不少的铭文瓦,研究成果较多,在此不做赘述。日本学者向井佑介则对东亚范围内文字瓦的出现与传播进行了论述。
造瓦技术。向井佑介和佐川正敏的文章涉及中国瓦的制作技术,前者从制瓦技术的出现追述至北朝阶段的发展状况,后者则主要关注中世至近世的制瓦技术革新。另外,日本奈良文化财研究所曾组织有关东亚古代制瓦技术的研究项目,并在2010年出版报告集,对包括平城、洛阳、邺城、长安、建康、扬州在内的中国古代主要城市出土瓦制品的形制及相关技术进行了梳理,虽然材料仍然有局限,但具有里程碑意义。
瓦窑。隋唐时期砖瓦窑的发掘工作较多,可参考李清临、王建华等人的文章,但这些研究更偏重于窑的形制与分类,而非工房中的瓦制品生产。隋以前砖瓦窑址的考古工作相对较少,在此仅列举向井佑介对西册田瓦窑生产模式及瓦窑与平城之间产品输送关系的分析。
3 中国南北朝隋唐瓦制品研究的特点
前文对中国南北朝隋唐瓦研究的现状进行了分类总结,发现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重视类型学研究,且以瓦当为主要分析对象,针对筒瓦与板瓦的专项研究相对较少。2.研究集中于主要都城,且大多针对单个城市展开,跨区域跨时段的比较分析较少。3.关于瓦的制作技术、生产管理的专题研究尚不充分,可以说明的问题有限。
这三个特点的形成可能和瓦制品资料的出土状况有关。目前考古工作主要集中于都城等级的重要古代城市,地方城市的调查发掘少。且发掘时往往只保留数量不多的完整器或有纹样的标本,易于展开类型学研究,却忽略了瓦片上的其他痕迹或瓦制品与遗迹的关系。部分学者希望在生产技术与管理制度的角度有所突破,但由于大多数建筑遗址报告中关于瓦的有效信息较少,而使得专题研究无法深入。
总之,目前中国南北朝隋唐瓦制品研究尚处于资料积累与类型学研究的阶段,在“广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使我们能够了解南北朝隋唐时代主要都城的基本用瓦情况,但在“深度”上,即瓦与建筑的关系、瓦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上有所欠缺。若能以国内不断积累的瓦制品资料为基础,在资料整理与分析这两个步骤中引入新的方法论,中国的瓦研究一定会迎来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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