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教育投入法治建设,建立经费绩效考核体系
由于公共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在属性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市场机制自身的缺陷无法准确地反映人们对于公共教育的真实需求,导致市场不能有效地配置教育资源;而单一地使用行政力量也可能导致行政机构对教育要素的不合理配置。因此,要实现教育资源的最优配置,需要加强有关教育投入的地方法律和经费投入考核体系建设。
首先,应将保障云南省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确立下来。例如根据国家确立的教育投入标准和相关约束性指标制定《云南省地方教育投入法》。制定明确的惩戒措施,增加云南地方政府在经费投入上的透明度,完善经费投入各阶段的问责机制,加强共众对投入效果的监督,尤其是各级政府应逐步实现把公共教育投入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
另一方面,要落实云南省公共教育投入配套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就要完善云南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有关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指标,建立中央对地方公共教育经费投入的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将公共教育经费的使用效果纳入政绩评价体系。云南省教育厅应在各个教育部门中推行公共教育经费投入绩效管理工作,强化各级部门和各类学校的经费绩效意识。各学校在遵循云南地方教育经费投入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应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教育支出绩效考核体系。只有在法律法规和考核指标的硬约束下以经费使用绩效为依据,才能逐步优化云南地区公共教育经费投入路径,才能更加确保公共教育经费的足额投入与有效使用。
2优化公共教育投入结构,强化公共教育经费绩效分配
当前云南省在公共教育投入结构上仍然存在“重高等教育、轻义务教育”,“重学校硬件、轻教育软件”等倾向,因此建议未来首先考虑加大公共教育经费用于投入基础教育的比例,调整教育经费保障的重点,改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酬待遇,重视现代教学技术的运用。云南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方式也主要是按照生均经费标准下拨,由此出现一些学校为了获得更多的财政拨款而盲目扩大招生人数的现象,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财政分配模式,将更多不同种类的教育经费拨付方式结合运用,以此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例如,区域各级政府可以通过经费使用绩效考核的方式,以各地教育经费的投入产出效果为依据来判断各地区教育发展的不同状况,建立公共教育经费投入与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分配模式。
另一方面,受到经济发展和人口政策变化的影响,云南省学龄人口数量变动较大,单一使用以往4%的衡量标准进行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远远不够。因此,加快探索符合云南特色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付标准并将其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是当务之急。首先,各级生均经费拨付标准的制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在地方财政供给能力范围内,既要满足当地居民对公共教育的需求,又要符合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学校的办学需要。以县级财政为主的教育财政管理模式对基层财政能力要求较高,因此各类生均经费标准应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教育需求、综合地方教育实际发展的阶段进行科学测算,来替代省级政府自上而下制定的统一标准。此外,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各级生均拨付标准过程中,应明确地按照比例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并将划分的份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当中,以此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3完善教育投入空间配置,提供资源调控政策保障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而义务教育公平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义务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则应该是为适龄儿童提供相对均衡和相对公平的基础教育,减少适龄儿童辍学、失学的现象。2016年,云南省政府印发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相关通知,更加强调政府自身的主体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问题上,云南省开展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试点工作,省财政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奖励经费2亿元,用于支持城市学校扩容改造。与此同时,从云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城镇学校教师到“三区一线”支教锻炼工作的规定开始,全省大部分地区已逐步建立起城区、坝区优质学校结对山区、坝区薄弱学校的城乡教育对口帮扶机制。
尽管云南省政府为尽快缩小城乡差距做出不懈努力,但由于迅猛发展的城镇化趋势、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人口流动、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等一系列因素使得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人口数在不断变化,城乡公共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事实依然存在,并制约着云南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首要任务是优化教育投入的资源配置,尤其是为义务教育资源的合理调控提供政策保障,促进云南地区城乡教育的一体化发展。面对多方长期积累形成的义务教育资源空间配置缺陷,云南政府首先要从思想意识上明确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重视云南地区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日益增长的强烈需求,牢固树立“越穷越要办好教育,发展滞后要优先发展教育”的理念,通过合理调配义务教育资源使教育更公平地惠及各州市、县域人民,逐步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其次,在云南省级政府对学校空间布局统筹规划的前提下,要强化州县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主要责任。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区域内义务教育适龄人口数量及流向变化进行科学合理的学校发展空间布局调整。在县域地区撤并和保留必要的教学点的同时,加强农村学校的标准化建设,配备配齐教学仪器设备,改善贫困地区公共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保证财政实力有限的县乡一级将教育经费用在刀刃上,使空间内的适龄儿童能公平地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在云南山区仍然存在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专业不对口现象,部分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对口率仍低于80%。因此要实现义务教育公平,除了需要规划合理的校舍空间布局,最为关键的是教师资源和专业队伍的合理配置。为此,建议省级政府将优化乡村教师队伍放在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地位,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统一的教师编制和薪酬标准,加大划拨用于引进专业化教师团队的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着力推进云岭强师工程建设,以师资力量的提升带动城乡公共教育教学质量的均衡发展。
4提高民族教育投入意愿,推进边境学校工程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更加深入,边疆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云南边境的民族教育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扶持下取得较大进步。例如,对边境地区的小学生实行“三免费”政策。政府为边境少数民族适龄学生免除教科书费、文具费和杂费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儿童失学、辍学的现象。但是相比较内地中小学的教学,云南边境地区教学形式单一、方法落后、师资薄弱、缺乏规范管理等问题更加突出。想要短时间内较大改善云南边境沿线教学点的办学质量,以及满足边境人民对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仍然面临很多困难。与此同时,近年来与云南省接壤的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逐渐稳定,纷纷开始重视教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边境教育的政策。境外教育的发展和政策变化对云南边境地区的适龄学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云南边境少数民族学生开始小范围出现到境外接受教育的现象。虽然此现象还不成规模,但受到边境地区相似的民族习惯和语言文化影响,在境外接受边境教育的我国少数民族学生可能会模糊甚至缺失国家意识和民族认同感,对边疆的稳定、民族的团结以及云南地区教育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议云南省在保证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找出一个针对边境教育特殊性的办学模式,以真正有效提高边境教育的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