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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成本:低昂其价,诚信经营
 
更新日期:2019-09-23   来源:中国出版   浏览次数:207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重视信誉,坦诚相待是书船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书贾除了掌握殷勤服务这一要领,亦对诚信经营有着自觉和普遍的认知。《湖录》中提到,书贾低昂其价。在

 
重视信誉,坦诚相待是书船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书贾除了掌握殷勤服务这一要领,亦对诚信经营有着自觉和普遍的认知。《湖录》中提到,书贾“低昂其价”。在这里,现代4P+4C整合营销理念中“价格+成本”得以良好体现。
(一)以顾客为中心,坦诚价格
书船主人坦诚价格,诚信经营可从以下事例中得见一二:吴骞四处探寻《(嘉靖)海宁县志》一书,便委托苕贾吴良辅代为询问购买。书贾寻得此书,准备交付于吴骞,却有人闻讯赶来,欲购得此书。而吴良辅信守承诺,坚持将书交付吴骞,最后甚至“不持一钱而去”。从“苕贾”二字便可知吴良辅实为书船主人,若说吴良辅赠书之举只是个例,那荛圃先生从吴步云处购得金本《中州集》便是另一则证明书船主人不贪小利,坦诚交易的事例。
黄丕烈求购金刻本《中州集》,起初某书商索价50两银,但该书商并非实际持有者,真正的主人是 “书船友”吴步云。吴贾得知后,以14000文(合20两银)出售给黄丕烈,而吴贾购进此书价格为10000文。如此盈利得宜,书船主人以顾客为中心,诚信经营可见一斑。
书船主人大多对顾客坦诚相待,诚信经营,甚至有书贾书客与作者达成合作,双方相互信任,坦诚互助。以下将述一则因作者对书贾的信任而最终获罪处死的趣事。《清代文字狱档》第二辑中提到一则事例:有浙江湖州书客吴姓自备纸张将《闲闲录》刷印一百二十部,留二十部给该犯抵板价,吴姓自带一百部而回,嗣该犯将书分送亲友,松江乡人见其语涉狂悖,且多讦发他人阴私之处,遂投贴公揭欲行举报,是以该犯情急自首。事例中“该犯”是当时因作《闲渔闲闲录》而被凌迟处死的蔡显,当时文字狱风头正盛,蔡显所作的《闲渔闲闲录》中“诡诈悖逆语句甚多”,因而获罪。而《闲闲录》的刊刻、印制、发行均由吴姓书贾操办,书贾所获报酬则是一百部《闲闲录》。双方交好,相互信任,但因当时特殊的社会环境而亡,实属惋惜。
(二)降低成本
书船商人以船为店,将书籍陈列于船,由此一来,书籍的买卖场所与运输工具合二为一,附加成本得以降低。同时,书船商人沿河流售卖书籍的同时,途经“荒村僻巷”也收购书籍或是以新书易之,如《清代文字狱档》第五辑中提到,“每向荒村僻巷收买新旧书集贩卖;收购秘卷佚本,孤本奇书以新书换之”。无独有偶,书船商人以新易旧,收购旧书的场景在缪荃孙的文字中夜有所展现:“时有书客负一大包闯入书塾。包内湖笔、徽墨、纸本、四书、经书,村塾所需要无不备。议价后,问家有旧书、残破书否,见村童临帖稍旧者,均欲以新者相易。盖志在收书也。”如此看来,书船书贾们通过民间搜集散落书籍,或以书易书,或金钱交易。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书籍对几乎不识字的村民无太大实在用处,因此也乐于卖给书贾,而作为买方的藏书家或是文人雅士多半经济条件不差,且热衷于购书,亦乐意出高价购书,如钱谦益曾向搜得《后汉书》的书船主人付“廿金”。由此一来,书船主人低吸高抛,从中获利,这也对保护古籍孤本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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