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人文社科 » 正文
后真相时代自媒体舆论传播的对策
 
更新日期:2019-10-08   来源:新闻与传播研究   浏览次数:26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精神自媒体首先必须自律,在自媒体影响力日渐强大的情况下,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在传播后都会掀起舆论的狂潮,但还是需要自媒

 
(一)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精神
自媒体首先必须自律,在自媒体影响力日渐强大的情况下,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在传播后都会掀起舆论的狂潮,但还是需要自媒体生产真正专业的、让受众信服的、客观的新闻报道。此消彼长的舆论反转,反映了自媒体在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时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若自媒体在传播信息时不坚守新闻专业主义,那么舆论只会走向失控。所以坚持新闻专业主义,无论是对自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是其安身立命之本。
(二)加大自媒体底线约束力度,做合格“把关人”
无论是微博还是微信,自媒体的数量都十分庞大,他们在向受众传递信息和互动表达观点时都会比传统媒体产生更大的影响。但是自媒体的素质的确有待提高。在眼球经济的今天,迎合受众的口味和情感并不困难,困难的是传递真实的信息,表达客观的态度,积极的引导舆论。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媒体不管怎么融合,质疑、求证、核实的本质不能丢,客观、真实、理性的原则不能忘,求真、扶正、祛邪的精神不能丢弃。”所以自媒体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专业学习,加大底线约束力度,做信息传播合格的“把关人”。
(三)完善相关法律,督促自媒体良性发展
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映像和延伸,国家应加强互联网的监管,完善相关的法律,让网络违法行为有法可依,督促自媒体的良性发展,保证互联网信息传播健康有序。一方面要对自媒体和个人的言论进行监管,一旦出现违法行为或谣言,要及时的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另一方面,对于民众的隐私权、知情权、表达权等合法权益也应该加强保护。对自媒体的发展要激浊扬清,设立自媒体黑名单制度,进行信用评估并且记录监管,不应全面封杀。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互联网、自媒体的健康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四)打通官方和民间两个舆论场,科学引导舆论
官方舆论场主要用来发布权威信息,并配合新媒体矩阵来传播和监管舆论。而民间舆论场信息发布者众多,方式多样,体量很大,在促进意见表达、监督政府方面有积极作用,但在舆论传播方面也有很多负面作用,所以要科学的引导舆论,就需要打通这两“场”。在舆论发生时,两个舆论场互相交流,可以减缓官民对立的情绪,双方在一个互信和谐的环境下讨论舆论议题,避免舆论的进一步恶化,从而使真相慢慢浮出水面。两“场”的打通,打破了“沉默的螺旋”效应,有利于化解矛盾,涵化受众主流价值观。
(五)重视意见领袖的监管和培养
自媒体的迅速发展,在各个领域都催生了一批意见领袖,他们的观点和言论往往受到大量的关注和传播,在舆论事件中,这些意见领袖的态度对于舆论的走向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重视对意见领袖的监管和培养。对于利用自身影响力造谣、传谣的意见领袖我们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封号处理。那些对舆论引导起到积极作用的意见领袖,我们应对其进行鼓励和培养,引导他们传播积极健康的舆论信息,这样对舆论的良性发展有促进作用。童兵在《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提出的“社会民众教师”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教育离开了学校的成年人共享社会规范与社会文化遗产,则很好的说明了意见领袖的作用。
(六)采用“串式新闻”的模式
“串式新闻”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一条新闻之后,在转发时加上另一条新闻作为补充和调整新闻的关键要素,使得新闻的逻辑清晰明了、报道全面完整。自媒体在报道舆论事件时可以采取串式新闻的报道方式,在相关不确定信息较多的情况下,发布一条新闻后,转发时附上其他相关的事件信息,使得新闻要素得以串联,可以尽量避免新闻失实和信息碎片化导致舆论反转和舆论暴力等问题。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后真相时代自媒体舆论传播的对策

下一篇: 后真相时代自媒体舆论传播的对策

 
相关论文导航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