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形式在我国最初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前期主要出现在民办教育领域,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的热切需求,集团化办学逐渐扩展到公共教育领域,以义务教育阶段为最,不同区域间集团化办学模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而集团化办园的产生也主要是在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背景下,通过统筹各方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以优质园为管理核心,通过投资、合资、合作等把三个或三个以上幼儿园经营实体联系在一起,统一管理、协同运营,满足社会对于学前教育数量与质量的要求。当下,在政府大规模推动各类性质民办园转向普惠园的过程中,可以说为集团化办园的可行性创造了得天独厚的外部环境,为其深入开展打开了一个窗口。
(一)制度趋同化背景下管理壁垒的消除
在民办幼儿园实施分类管理之后,高收费民办园将控制在20%以内,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0%,这80%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政府将主导民办幼儿园布局,尤其对于普惠性民办园政府将采用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带编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全方位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同时对于普惠性民办园的管理与监督也将与公办园呈现出制度趋同之势。正如组织学家迪马吉奥和鲍威尔所述制度趋同将以三种方式发生:强制性趋同、模仿性趋同、规范性趋同。[8]在各类民办园向普惠园转换初期,政府将会在收费标准、课程设置、园所设施、教师准入等方面强制普惠园仿照公办园标准实行;而接下来普惠园在崭新的制度环境下必将自主模仿公办园办园行为以减少办园的交易成本,呈现为模仿性趋同;并最终以公办园为雏形与模板形成办园规范,实现规范性趋同。
这就有效消除了之前集团化办园所呈现出由于幼儿园办园体制不同所面临的管理困境。先前由于办园体制不同,总园难以统一标准进行整合管理,如不同性质公办园(差额补助与自收自支)和不同性质民办园(自收自支企业性质与非企业性质),产权关系、办园成本、教师待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差异使得集团化有名无实,很难形成一套统一的管理模式。而如今政府推广普惠性幼儿园的大背景下,不同体制幼儿园在转向普惠园的趋同过程中,管理壁垒将会有效消除,提供优质而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是唯一共同的目标,于是在政府统一主导核定办园成本、收费标准、生均拨款、教师待遇的过程中,集团化办园模式将得以更加顺畅的展开,总园与各分园之间天然的办园差异将会缩小,这为集团化办园的统一规划与管理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外部环境。
(二)品牌输出后的合作共赢
在各类民办园转向普惠园的过程中,目前已有一些幼儿园更名为“××普惠幼儿园”,由于之前社会民众对该园已有基本认识,在更换园所名称之后社会民众往往需要重新调整对园所的认知。而此时优质教育品牌的价值开始凸显,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教育品牌是多年积淀下来的文化与实力的标签,在社会民众中具有足够的忠诚度与向往感。[8]既然在转换期内需要更换名称,对于普惠园来讲,如能借此机会挂牌优质名园,将能有效降低社会民众对该园的观望时间,降低民众对质量把握的不确定性,不仅对于生源具有极大的聚合效应,而且会聚合各类社会资源。
而优质园输出教育品牌,承载更多的社会责任后可以再次推广其教育品牌,把已有的教育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时总园通过集团化办园,扩大了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获得了更多更丰富的经费支持和社会资源,并通过统筹调遣、师资重组进一步优化园所配置,打造出更为精良更为优质的品牌名园,从而实现集团化办园的双赢局面。
(三)属地化“择园”减少后社会的认可
由于入园儿童年龄较小,家长们“择园”带有明显的属地化特征,由于公办园质量广受认可,公办园自然而然成为了家长们的第一选择,当所属区域内公办园学位紧俏,便出现了所谓的“入园难”问题;于是家长们只好转向民办园,小区“配套园”由于地理优势便成为次优选择,然而小区“配套园”往往参差不齐,有些园所与地产商合作形成高端营利性幼儿园,虽然质量较好但是学费高昂,这就出现了所谓的“入园贵”问题,而另一些“配套园”往往是私人承办的“黑园”,又难以保证质量。2019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未来小区配套园必须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已有小区“配套园”必须移交给当地教育部门或行政部门,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 政府此举为区域内集团化办园创设了有利条件,由于集团化办园亦带有属地化特点,其呈现形式为一个区域被自然划分为一个学区,一个学区内以一所优质名园为核心,以区域拓扑网络结构连结各成员园。由于核心园必是在园所规模、设备设施、师资队伍、课程设置上满足了当地社区民众的需求属性,当所属学区内皆为公办园或普惠园后,只有学区内所有成员园皆带有优质核心园的某种特质或元素后,才能增加社会民众的入园信心,并在同样的收费价格下减少社会民众的“择园”烦恼,形成对整个学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