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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中国外贸统计规则的思考
 
更新日期:2022-10-28   来源:科学社会主义   浏览次数:35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关于完善中国外贸统计规则的思考摘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现有的外贸统计规则在客观反映外贸数据方面有所欠缺,本文通过对外贸统

 

关于完善中国外贸统计规则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现有的外贸统计规则在客观反映外贸数据方面有所欠缺,本文通过对外贸统计中的跨境交易、原产地规则、数据加工和统计口径等问题的分析,建议完善我国的外贸统计规则应该从修订和创新的角度,修改现有的原产地规则和贸易口径的统一,以及建立一套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外贸统计体系作为补充。

关键词:外贸统计、所有权、原产地

引言

现有的国际贸易统计体系是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的,它以SNA为核心,包括了国际收支和国际货物贸易统计两个部分。从1993年起,根据联合国1968年SNA的标准,确立了1993年的SNA的标准,这一标准是当前世界各国外贸统计体系的建立的基础,同时结合《国际收支手册》建立了各国的对外贸易统计规则。这一国际贸易统计规则反映了20世纪中后期世界经济发展的实际和要求,因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尤其是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外国投资的快速发展,这套以跨境交易为基本原则的国际贸易统计规则,能否继续反映外贸发展的真实面貌,其科学性受到了质疑。

一、外贸统计在国民经济统计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涉外经济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对外贸易作为国际经济交往的最基本的形式,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因此,确立科学合理的外贸统计规则,提供完整、科学、详实的外贸数据,就成为外贸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具体来讲,外贸统计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以下三个方面:##end##

(一)   宏观方面

作为GDP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核算对外贸易额、贸易差额、对外贸易依存度等数据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可靠数据;通过剔除价格波动的影响,计算出一定时期的贸易量,用来衡量和评价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和变动;通过对数字进行指数化运算,可以衡量外贸条件、效益等动态变化,作为衡量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例如,欧洲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为了对国际竞争力进行科学评估,建立了一套可以进行具体描述分析的工具,将国际竞争力分解为了381项指标,其中249项为统计指标,132项为企业家问卷调查指标。其中一国对外贸易竞争力水平高低由贸易绩效、商品和服务出口、商品和服务进口指标反映。贸易绩效包括9项指标:贸易差额及占GDP百分比;服务差额及占GDP百分比;经常项目差额及占GDP百分比;贸易条件指数;汇率稳定度;对外贸易依存度。

(二)中观方面

根据外贸统计可以为政府的部门进行利率、汇率问题的分析研究提供数据支持,为经济分析的各个指标提供支持。

从理论上说,在浮动汇率制下,进出口的任何差额均可被汇率的调整所修正,而这种修正主要是通过外汇储备来进行的。当前中国的巨额的贸易顺差,恰是外汇储备增幅的重要来源,截至2008年3月底,中国的外汇储备总额达到1.62万亿美元, 而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也来源于此,因此,科学地量化中国外贸统计的相关数字,反映中国外贸发展的真实情况,为相关的金融行业的分析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也是当前外贸统计工作中的重要方面。

(三)微观方面

根据外贸统计,让微观主体可以看到国际和国内市场的价格变动和供求变化,据此确定发展战略、策略、定位,同时也可以为金融等行业进行投资提供必要的参考。

外贸统计除了为宏观分析提供数据和依据外,还为微观主体进行交易和投资行为提供依据。通过对一段时间内行业替代产品和互补产品的交易额和价格的比较分析,可以为确定企业的下一阶段的目标提供依据;根据国际价格的波动变化,为制定营销策略提供依据;根据该数据可以定位企业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以及自身的优势;同时,依据该数据来分析该行业的发展状况,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提供参考。

二、现有外贸统计规则存在的问题

       (一)跨境交易的问题

       跨境交易是当前外贸统计中区分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基础。在国际经济交往的贸易主导型阶段,国与国之间经济交往的主要方式就是国际贸易,而投资和其他合作方式较少,少到可以忽略其对国民经济统计的影响,因此以这种跨境交易作为统计基础可以合理的衡量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情况,而且这种统计又不失为便捷、客观的统计原则。但是80年代之后随着投资主导阶段和全球商务阶段的到来,还是以单纯的跨境交易作为衡量国际贸易的基础,其科学性已经开始受到质疑;尤其是投资的发展、中间交易的比重的增加和加工贸易的发展,终于对以跨境交易作为衡量国际贸易点标准提出了挑战。

投资的发展,当一个国家FDI的流入和流出规模较小或者FDI的流入和流出持平时,其对外贸统计的影响不明显。但随着规模的扩大且FDI的流入和流出不相等时,单纯以跨境交易为基础的统计就会出现对外贸数据的高估或者低估,对于FDI流入大于流出的国家来说,一般来说会对外贸的数据出现高估,反之,会出现低估,其主要原因在于,外资企业在与东道国进行的贸易、与母国进行的贸易和与其他国家进行的贸易的统计国别上。例如,2007年,中国的进出口额21738亿美元,其中,中国外资企业的进出口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57.73%,外资企业出口占出口总额的57.1%;外资企业进口占进口总额的58.5%,而外资企业又相对集中于加工贸易的行业,这样对于中国当前的进口额和出口额都会存在一定的高估。

中间交易的增加,在《巴比娃娃与世界经济》一文中,反映了中间交易的问题,从中国以2美元的价格出口的巴比娃娃中,中国只占35美分的劳务成本,其中的运输与管理费用原材料,以及包装等环节的部分,分别由沙特、美国、台湾、日本等国进行分配,其原材料按照中国进口计算,而且最终的2美元还要计算到中国的出口。这种中间交易的增加但最终产品却最终计算到一个国家出口方面,明显会高估该国的对外贸易额,而在我们当前的外贸统计体系按照跨境交易为基础的核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加工贸易,随着国际分工的发展,产业链条也随之转移,其中的发展中国家因其廉价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成为最终原料的供应地和产品的组装的,尤其是当前的中国,加工贸易所占的份额十分庞大,2007年占到了45.36%,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中国只是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进行加工和组装,只是争取了劳务费用,而不是商品的差价,但是在海关的统计上,进口的原材料和出口的制成品却都要计算到我们的头上。

       (二)“原产地”原则的问题

       当前的国际贸易统计规则以原产地作为原则,原产地规则主要是用于确定贸易产品的国籍,《原产地规则协议》的第一条第一款就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何成员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国而实行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决定”。原产地规则涉及最惠国待遇(mfn)、国民待遇(nt)、关税待遇、取消数量限制和贸易数量配额、反倾销和反补贴、选择性保障措施、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gsp)以及对同一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成员产品的待遇问题,在国际贸易统计上,原产地的主要问题在于对于外资企业和三来一补的问题上。由于规则的不完善,很多发达国家产品的外资部分取得了发展中国家的国籍,造成了外资得到了利润,而发展中国家得到了所谓的顺差。

       (三)对有关统计数据的加工问题

       贸易统计不同于海关统计,他们在性质、范围、统计渠道、汇总方法、统计商品目录、统计时间差别以及国别原则方面都有所不同。但是,在我们当前的国际贸易统计中,数据的来源主要是海关,而受到传统的国际贸易主导型的阶段的影响,对于海关的数据加工,还有待于提高,例如前面提到的原产地问题、加工贸易以及跨境的问题,从现有的资料的来源上看,没有得到有效的加工 。

       (四)统计口径的问题

       尽管当前世界的国际贸易统计体系是根据SNA、《国际收支手册》、《国际贸易统计的概念和定义》来建立的,但是具体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统计口径的不同仍然给当前的贸易统计带来不小的麻烦,各国各持一理,占到各自的角度来衡量自己,评价别国,因此造成了很多的纠纷,例如前面提到的,原产地规则的问题,因为在世界所有国家中,对货物的原产地规则,各国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规则,而且这些规则、标准千差万别,很难统一。同一种商品依a国的原产地标准应认定其原产地在b国,而依照b国的原产地标准则认定该商品产于a国或另一第三国。确定原产地的困难就在于在生产国际化的当今世界,国际贸易中的许多产品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在不同国家,或货物的加工、组装、包装及最后完成工序分别在多个不同的国家,或通过第三国转运到进口国。还有,贸易术语的问题,进出口的核算选择的贸易术语的问题,这些统计口径方面的差异,给当前的国际贸易统计带来了很多困扰,甚至导致很多贸易纠纷 。

三、关于完善现有外贸统计规则的思考

       应该看到现有的外贸统计规则在国民经济统计中的重要作用,仍然为我们的提供着基础数据,因此,我们在完善当前的外贸统计体系中做到修正和创新。

早在90年代初美国的部分学者提出了以所有权为基础的统计体系,后美国的BEA采纳了“ownership-based approach”,以所有权为基础的统计体系,作为经常性项目的补充体系,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前一体化情况下的外贸发展的真实情况。98年薛荣久、贾怀勤、赵宇辉、徐进亮在谈中美贸易的统计差异时,提出过原产地统计差异的问题。联合国贸发会议秘书处李月芬在《中国亟待建立一个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贸易差额统计体系》中提出了建立一个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贸易差额统计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的姚枝仲 刘仕国 在《中国对外贸易差额》中,以中美贸易为例,考察了海关统计中的中美贸易差额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以所有权为基础的中美贸易差额。万光彩 刘莉等人从“原产地”统计原则、“所有权”统计原则,分析了中美之间的贸易的不平衡的问题 。

这些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当前的外贸统计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扭曲了外贸活动的真相,夸大了贸易不平衡和中国的贸易顺差等。

笔者认为,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完善当前中国的外贸统计规则-修正和创新。首先要认识到,尽管当前的外贸统计中由如上面所提出的缺点,但是外贸统计作为SNA的组成部分,其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一)对当前的外贸统计规则进行修正。

1、完善原产地的规则

原产地规则是指一国或地区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其核心是判定货物原产地的具体标准--原产地标准。其具体的实施标准有三个:即税则分类变化标准、增值百分比标准、加工工序标准。具体来讲

(1)税目改变标准,又称税则分类变化标准,指一项产品经加工制造使得所用原材料的税目分类编号与成品的税目分类编号不同,则以该加工制造地作为此产品的原产地。(2)增值百分比标准,是按照产品的进口部分或国内部分与产品本身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来确定产品的原产地。(3)加工工序标准,是依据生产产品的加工工序而制定的。对于需要按此项标准确定原产地的那些产品,详尽地阐述了会改变其原产地的制造或加工工序,这些工序必须足以赋予产品某些本质特征。产品只有在一国经历了这样的工序才算取得该国的原产地资格。

按照这样的标准,中国进出口大类中的机电商品和纺织品,都会出现虚增的现象。如中国的机电产品按照标准1,因为机电产品的零部件与成品分属于不同的税目号,用原产于第三国零部件组装而成的产品的原产地为组装地,即都要计算的中国贸易额上。按照标准3,规定“缝制地”为服装的原产地,在中国“缝制”的大量的定牌、中性包装的产品都要算到中国的进出口额上。

完善改标准,笔者认为应该增加一项:国民获利标准,从获利的角度,来确定从原材料到制成品过程中获利最大的中间商,确定国内的获利情况,来界定该笔贸易的国界问题。按照这个标准,纯粹的以赚取劳务费为主的加工贸易,自然就应该划归服务贸易的项目中。

2、贸易统计口径的统一。

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的K. C. Fung教授和斯坦福大学经济系的Lawrence J. Lau教授(2001,2003,2006),他们认为被夸大的中美贸易不平衡是由于进出口统计的产销国原则、进出口计价因素、香港转口贸易因素、服务贸易因素等所导致的。因此,中美贸易差额的统计应该作如下四项调整:第一,船边交货记录原则转化为船上交货记录原则及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调整(freight along side (f.a.s.)-free on board (f.o.b.) and cost,insuranceandfreight(c.i.f.)-f.o.b. conversions);第二,通过香港或其它地方的转口贸易扣除;第三,转口贸易加价(re-export markups);第四,服务贸易调整。经过四项调整之后,2005年的中美贸易差额应该为1707亿美元,这高于中国海关的统计(1141.7亿美元)而小于美国商务部的统计(2116亿美元)。

这给我们调整外贸统计口径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思路:第一,统一贸易术语,按照不同贸易术语的数据差距是很大的,尤其涉及到运费、保险费以及中间的相关费用。第二,统一转口贸易的加价和剔除的问题。第三,统一调整后产销国原则,对外贸易的国别统计主要分为(1)按产销国统计:进口货物统计原产国,出口货物统计消费国。(2)按贸易国统计:进口货物统计购自国,出口货物统计售予国。(3)按运输国统计:进口货物统计起运国,出口货物统计抵达国。如前所述,按照完善后的原产地规则,统一用运产销国的原则。

(二)   对原有的外贸统计体系进行补充。

如上所述,建立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统计体系,用这套体系作为现有外贸统计体系的补充。整体来看,完善后的外贸统计体系应该是,一方面保留现有的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部分的内容;另一方面,补充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外贸统计体系。具体来说:

(1)确立一个以属权为中心的核算规则;

(2)统计上由各国间的相互合作来进行以属权为中心的数据核算;

(3)在统计方面外资和外贸完全独立;

(4)剔除加工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统计项目,而计入服务贸易的项目。

即重新核定外资在母国和东道国投资的企业的外贸核算部分、加工贸易的规划和服务贸易规则的完善。姚枝仲 刘仕国在《中国国民对外贸易差额》中,提出了“国民贸易”的概念,用以阐述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国际贸易,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一个国家A 国对国外的国际贸易也由四部分组成:A 国本土单位同国外本土单位间的贸易,A 国在海外的附属单位同A 国的外资单位间的贸易,A 国本土单位同在A 国的外资单位间的贸易,A 国在海外的附属单位同外国本土单位间的贸易。这里的贸易可以是出口、进口或净出口,也可以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A 国对外跨国境贸易同A 国对外国民贸易有两部分是相同的,即都包括A 国本土单位同国外本土单位间的贸易,和A 国在海外的附属单位同在A 国的外资单位间的贸易。

作为补充体系,按照以所有权为基础计算出的外贸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衡量初本国外贸发展的质的特征,而不单纯是量上的规模,运用这样的数据进行的分析才能能够反映出我国外贸发展的实际水平。

参考文献:

1、贾怀勤:《在地贸易统计还是属权贸易统计?——FDI对传统贸易统计的颠覆及其对策》,《统计研究》,2006年第2期。

2、李月芬:《中国亟待建立一个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贸易差额统计体系》,《国际经济评论》,2006年第1期。

3、周加来、万光彩:《中美贸易不平衡:成因及特征》,《改革》,2006年第7期。

4、潘淑娟、万光彩:《国际金融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5月。

5、薛荣久等:《经济全球化与原产地统计问题——兼论中美贸易的统计差异》,《国际贸易问题》,1998年第7期。

6、姚枝仲、刘仕国 中国国民对外贸易差额评析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年6月28日。

7、Lowe, Jeffrey H.: “An Ownership-Based Framework of the US Current Account, 1993-2004,” 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January 2006.


Research on the Improvement of Foreign Trade Statistics Principle of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current foreign trade statistics principle can not represent the foreign trade data fairly gradually. In this article, by analyzing the cross-border trade, Rules of Origin and data processing, etc, the author suggested,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current principle, China should amend the current Rules of Origin, unify the foreign trade account basis from the innovation point, and set up an Ownership-Based Foreign Trade Statistics Principle as a supplementation.

Key Word: Foreign Trade Statistics, Ownership, Rules of Ori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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