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界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这说明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宏观调控部门的相对独立。同时,该法第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表明中国人民银行完全独立于各级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
周小川作为中国历届以来任期最长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作为公认的“人民币先生”、“中国的格林斯潘”,作为中国经济的舵手和大家,在他为央行工作的十五年里,锲而不舍地推进中国金融改革。英国《经济学人》描述他:“如果你要评价他的功绩,看看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可知悉”。他也曾被誉为“中国的格林斯潘”,除了是对他央行工作的高度赞誉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说话爱绕弯子,和格林斯潘一样是出了名的“晦涩难懂”,在提高政策透明度方面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另外,对于中国是否存在货币超发、911汇改是否恰当等问题上还具有很大的争议性。
(一)周小川个人决策的弱化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效率。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宣布成立,初衷是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但直到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才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在缓慢的演变进程中,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欠缺的特点是中国复杂的社会背景的必然结果。例如在计划经济时期,金融市场几乎不存在,金融业仅是财政的会计和出纳,人民银行附属于国务院,与财政部紧密相连。在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时期,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人民银行开办各类投融资机构,“遗忘”其天职,丧失其调控经济的能力。
但是,人民银行与政府部门紧密联系的特点,对中国过往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对推进人民银行独立性建设有着一定的促进意义。人民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上建议权而非决策权,将调控宏观经济、监管金融部门的能力转嫁于国务院,使得最终的货币政策是与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等多方配合的结果,体现政府、监管单位、计委等多部门的统筹意志,有利于资源紧缺时期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整个社会生产再创造的能力。同时,行长个人决策的弱化反映出我国过去“重发展”的理念,在特定环境下,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有利于建立金融市场体制、健全资本市场发展;也有利于强化全民金融理财意识和能力,对中国经济金融发展起到一定的正面影响。
周小川作为建国以来任期最长的央行行长,在他的任期内,中国从未爆发过一场金融危机,也是过去30多年来通胀水平最低最稳定的时期。作为一名学者型行长,他一直致力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具有比真正学者更强的前瞻性;作为一名实干型改革派,无论是创造性地运用外汇储备注资大型商业银行,还是人民币入篮,改革是他十五年央行职业生涯的全部缩影;作为一名技术性官员,他以人民银行掌门人身份活跃在国际舞台,俨然成为中国对外金融关系的活名片。可以说,周小川利用他的国际影响力,在今天非常不确定的货币环境中保持着清晰的中国声音,就目前中国平衡外部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冲击有着深远作用。
(二)周小川个人决策的弱化对维护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风险。周小川的个性风格以及国际地位对提高我国央行独立性具有一定作用,但在我国央行独立性程度相对欠缺的情况下,也存在诸多现实问题。在制度方面,中国央行实行的行长个人负责制赋予了行长过大的权力。虽然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货币政策的效率,但其非民主性更有可能导致货币政策的随意性和波动性。因为行长的素质、个性、能力、意志、性格甚至是情绪都有可能成为货币政策走向的因素,从而影响经济的走向。
我国自1992年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民银行二十多年的短暂历程中存在许多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宏观经济的调控也一直处在不断探索和试错的阶段。在为经济运行手把货币总阀门的过程中,人民银行实行中央银行职能的时间太短,面对着各种经验不足,但这些“不足”并不能成为其不行动的理由,有时被迫在“不知所措”下采取行动,甚至错把教训当经验。正如1982年分税制改革——减税让利,简政放权后造成的国库空虚,最终的解决方案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带头开办信用社、信托公司等,为解决眼前困境而罔顾长远发展,打破市场秩序。又如2008年“四万亿”刺激政策,这恰是身为中国中央银行行长的困境,这既源于身处转轨时期中国经济自身的毛病,也在于中国央行缺乏决策独立性的尴尬位置。特别是在中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更多的是指政策目标的手段和方法的独立性,而不是政策目标选择上的独立性。央行行长在货币政策上的建议权而非决策权同时也意味着人民银行在国家经济的调控中的被动处境。正如吴晓灵2011年列出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六大问题清单中,第一个问题便是涉及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
周小川自2002年上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历经中国经济市场中的混乱时期,他所推行的渐进式改革局限于金融范围,缺乏对于中国整体经济的系统把握,但这恰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悲哀”——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要么与国家其他政策缺乏协调性,要么就直接丧失其独立性,沦为政府的工具。一方面,中央银行对于宏观经济的调控受到诸多政府部门的制约,最终表现出来是体现财政部、计委等多部门协调之后的意志,缺乏对经济整体格局,能够发挥的作用实在有限,央行行长对其独立性的维护更是有限。正如周小川在2017年11月4日有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所提及的“在宏观调控上,对货币‘总阀门’的有效管控受到干扰。在风险酝酿期,行业和地方追求增长的积极性很高,客观上希望放松‘银根’,金融活动总体偏活跃,货币和社会融资总量增长较快容易使市场主体产生错误预期,滋生资产泡沫。当风险积累达到一定程度,金融机构和市场承受力达到临界点,各方又呼吁增加货币供给以救助。宏观调控很难有纠偏的时间窗口。”这表明人民银行在对于货币总阀门的管理上有待提高,但问题却不能却完全归咎于人民银行。
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缺乏独立性,具体表现为货币发行并未真正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不独立、监督和管理金融市场体系不独立。从政治层面,政治引导经济,经济服从政治,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领导下的部门,央行行长对国务院副总理负责。2003年周小川提议从国内外召集专家成立宏观调控小组,最终也因国务院未批准而夭折。又如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朱镕基坚持货币不贬值,为稳定大陆香港,以经济牺牲换取政治利益。这表明,经济下属政治,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不止对国务院负责,其决议还要受其影响,体现其意志。
相对于只需“守成”的美联储,在一切尚在打地基的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无疑就是一门“艺术”,就像现在既要去杠杆,又要维稳、不发生系统性风险,那么,公众无疑就会对其行长抱有过高的期待。而中国的现实国情则更多的将国务院领导下的中国人民银行当作政府财政的“兜底”或短期经济目标的牺牲者。但中央银行的信誉与其自身独立性息息相关。若中央银行失信于社会公众,那么进行再多的沟通,也达不到预期管理的效果,央行对市场预期的管理也会因兑现程度不高陷入被动。所以最终的结果往往会是货币政策失去独立性,中央银行失去对市场预期的管控,“三大法宝”也会变得没那么好用。目前,我国货币政策的总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但我国在明确央行行长职能,强化人民银行行长负责制上还任重而道远;在加强央行与市场沟通,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上还任重而道远;在提高央行自身综合素质,优化所处环境,真正实现中央银行独立性上还任重而道远。
区别于美国在三权分立制度下,美联储与总统或是其他政府机构之间的高度独立,需明确界定和考量个人因素可能会对中央银行所产生的影响;在我国社会制度相对欠完善的情况下,央行的独立性则要更多体现为与政府关系的独立性。人民银行行长就必将承担更大的责任与使命,在正确协调好自我与央行关系的同时,还需通过长期的改革推动央行独立性的建设,让其发挥在经济市场的引领作用。由此,在独立性不高的中央银行体系内,央行行长对中央银行的影响则更多的体现为是否能够平衡好货币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性问题;是否能够在中央政府的压力下维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否能够有魄力和能力推动本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建设的伟大事业。在今后对于经济的调控之中,要更多的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财政部财政政策、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等多种政策结合起来,实行全方位的交叉管理;在今后预防金融系统性风险中,也必须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促进一行两会的相互协调与齐头并进。总之,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仍处于相对不足的阶段,与政府关系的协调还处于不明朗阶段,对于央行内部以及各金融机构金融素质的建设上还处于可提高阶段,相关央行工作的具体开展和实施还处于可完善阶段。现实问题当前,人民银行行长背负重大使命,面临更多挑战,对于与各机构工作的协调、独立性的争取、货币政策工作的开展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