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我国收入差距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居民收入的差距也拉大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将对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构成严重的威胁。本文针对我国收入差距的现状,探求收入差距逐年增大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几点应对的策略。
关键词:收入 差距 原因 对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每年经济增长速度平均保持在8%以上,这是一个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并非所有的中国民众都从经济发展中得到了应有的实惠和好处。目前,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性已经开始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为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隐忧。如何缩小收入差距,进行较为合理的收入分配,在讲求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是目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最大的考验。
一、我国收入差距的现状
经济学家们通常用基尼指数来表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分配状况。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按照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我国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1上升到1995年的0.389,2005年达到了0.46,2007年达到了0.48,而这都是保守的统计计算。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我国收入差距的严重程度。##end##
据一项针对1978~2006年所有行业收入的研究表明,自2002年以后,行业间的收入分配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数据显示,1978年,国家统计局划分的16个大行业中,工资收入最高的“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与最低的“社会服务业”人均工资之比仅为2.17倍;2006年,全国大行业中工资收入最高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与最低的“农业”人均工资之比高达4.69倍,全国这一比值最大的省份已经接近6倍。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报显示,2007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实际增长12.2%。尽管农产品价格上升较快,但是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仍快于农民,即农民从农产品价格上升获得的好处不明显,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达到3.32∶1。
另外,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有明显的区域性色彩,东部沿海地区凭借着地理优势和国家政策的扶持,走上了良性高效的发展道路,而西部内陆地区则还处于十分低级的发展模式之中,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都十分严重,地区间的贫富差距也在进一步拉大。
二、收入差距逐渐增大的原因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般是指以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等。最为不合理的是目前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农业人口自由流动和就业,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歧视制度。
城乡二元结构在城乡之间筑起了一道道资金、市场、技术、劳动力等壁垒,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交流,并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得农产品市场难以扩张,农业生产难以持续增长,农民收入的增加受到严重影响;还使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农村消费品市场与城市消费品的等级也在不断拉大。不仅如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还带来了农村居民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造成了就业机会的不平等,而就业的不平等又造成了收入的不平等。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下一代、再下一代农村居民生活的不平等、就业的不平等和收入的不平等。
(二)行业垄断的原因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还未完全形成。某些特殊的行业企业掌握着垄断性的权力和资源,它们与其他一般的行业企业处在不平等竞争的地位,可以获得垄断高额利润,这主要存在于金融、电力、铁路、医疗等部门。还有一些掌握着行政权力和稀缺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可能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寻租设租,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蔓延。
1999年,国家统计局对一些主要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进行统计,收入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为: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及综合技术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不同行业之间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从1990年开始,农、林、牧、渔业一直是年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而最高年平均工资行业分别为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保险业,两者工资水平之比在20世纪90年代逐年扩大,由1990年的1.76倍增长到1999年的2.49倍。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达1.07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高出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部分约9200亿元。而这种收入差距与从业者的受教育程度和能力没有多大关系,完全是行业性质所决定的。
(三)政策因素的影响
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别大,这与自然资源、地理区位不同有关,也与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等领域的国家投资体制有关。同时,国家改革开放推进的顺序、发展过程中的政策差别等都影响居民的收入。建国以后,通过工农业“剪刀差”等措施,倾斜地发展重工业,使城市优先发展,导致城乡之间的发展基础不同,形成我国独特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改革开放后,国家对东部地区采取了倾斜性的政策,当时来说是“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项政策的实施在当时来说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也造就了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繁荣和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这是以西部地区的巨大牺牲为代价,西部地区的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对于东部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也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西部地区的贫困和落后。就目前来看,不但没能实现东、西部共同富裕的目标,反而使得东、西部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四)制度的缺陷
这主要是指制度转型中的不合理收入。政府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对的,也极大的激励了生产力的发展,问题在于许多人似乎忘了先富的前提条件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1984年,我国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但同时伴生的竟是国有资产流失,损了国家而肥了一小撮“内部人”,特别是股份制改造,在一些地方竟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后一次“免费午餐”。这些年,因为监督机制缺位,甚至是权力的介入,产生大量黑色收入,导致一部分人暴富,为广大人民深恶痛绝。另外,还有一些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收入”,制度缺陷造成的灰色收入干扰了国民收入的正常分配。在初次分配领域,灰色收入导致要素配置扭曲,造成低效率并影响未来经济发展。在再分配领域,灰色收入造成国民收入的逆向再分配,把本该用于低收入居民的资金通过非正当途径转移到权力相关者手中,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
三、应对的策略
收入差距扩大已经引起越来越明显的经济结构失衡。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储蓄过度和大众消费增长滞后,内需相对不足,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更严重的是,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非正当途径向少数人集中,导致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和社会两极分化,很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这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需要决策层以力挽狂澜的决心进行应对。
(一)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
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从而减小城乡收入差距是防止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举措。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反哺,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增强农村经济活力,界定和保护以土地产权为代表的农村产权,提高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的根本。
目前,我国东部的发展正在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大部分地区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实现工业化的目标已为时不远。但我国的中西部的发展结构和发展模式还有待于大力调整,要解决地区收入差距,关键要促进中西部经济增长。要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西部地区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按照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明确各个区域在经济发展重的地位和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经济。除了加快西部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中西部的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上的倾斜之外,推进产业的梯度转移,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化建设将更为重要。
(二)加大落后地区教育和基础设施投入
“科教兴国”是我国的重要政策,但长期以来,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实际是不够的,并且投入方面也存在明显的“马太效应”,也就是说在城市中或发达地区的教学设施本身很完善却仍然得到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贫困地区的投入往往捉襟见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政府没能创造良好的条件,以致许多贫困地区的居民无法享有这一权利或履行这一义务。而今虽然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全部免费,但在偏远地区的师资力量还十分薄弱,往往存在着严重的教师短缺。如果政府不在这些地区进行必要的政策性倾斜,仅仅靠宣传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任教的方针是不会产生太显著的效果的。教育上的不平等,势必进一步导致收入的不平等。
在我国,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是很薄弱的,尤其是广大农村,拥有的多是坑坑洼洼的泥土公路,供电设施陈旧而运行成本高昂,通信能力差,接受外界的影响低,这能不妨碍经济增长吗?要普遍提高这些地区人们的收入水平,关键要创造条件。投资于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眼前收益可能不大,但目前我国生产普遍过剩且失业严重,若有资金把劳力和产品结合起来,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对于目前和今后的经济发展无疑有巨大的意义。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机制与竞争机制相联系,必然形成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不均等,甚至相差十分悬殊,强者成为富翁,弱者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就需要运用政府的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通过社会保障措施,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必要的再分配调节,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适当转移给另一部分缺少收入的社会成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缓和社会矛盾,以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这也是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一条有效途径。
(四)加强法制建设
和谐社会需要的是制度,用制度来管理、约束每一个人、每个企业、每个集体,而不是用人来管理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健全就能取缔不正当的非法收入,从而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目前,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离法治国家的实质要求和形式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要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适应法治国家的需要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在立法和执法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要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促进收入分配公正;应完善税收体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把调节收入差距纳入制度化轨道;要规范和完善市场秩序,改变市场的无序状况,就能减少非法收入;要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减少“权钱交易”现象;要加强执法力度,以遏制各类灰色的尤其是非法的收入,并以此来减少那些不正当暴富机会以及不稳定因素等等。如此,就必然会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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