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与生态环境恶化的共生
农村贫困与生态环境恶化有着密切的共生关系。生态脆弱是致贫的重要因素,亦是贫困的结果。青海生态脆弱区大多位于生态过渡区和植被交错区,处于农牧、林牧、农林等复合交错带,是青海目前生态问题突出、经济相对落后和人民生活贫困区。生态脆弱区还带有环境承载力低、基础设施落后等特点,更是限制当地农牧业产量,使地方经济难以得到发展,贫困户收入无从提高。生态脆弱所形成的生态型贫困带有持续性、反复性、顽固性特征。在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和贫困互为因果。生态环境脆弱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同时贫困也加剧了生态环境的破坏。贫困与生态环境破坏往往是密不可分的,如果采取不适当的扶贫措施也会加剧生态破坏,而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仍然会重新导致贫困。要在生态脆弱地区扶贫,就必须探索保护环境与可持续扶贫相结合的模式。如果不秉持绿色发展理念,青海贫困地区发展会带来更为严重的环境问题。生态脆弱和生态功能重要性决定了扶贫必须走绿色扶贫的道路。
日益凸显的政策红利彰显脱贫攻坚和绿色发展共融
把脱贫攻坚和绿色发展融会贯通,实现同频共振,是我们在发展实践中的一项重大创造性工作。从可持续发展和循环发展的方式来讲,在扶贫工作中注入绿色发展理念具有其特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扶贫开发,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的重大举措,又是推动贫困地区实现长效发展的“一剂良方”。在绿色发展理念下,我国已实行最严格生态保护机制及损害责任追究机制,规制和监督贫困区以绿色发展理念脱贫,有效杜绝任何污染产业进入、严防未富先污情况的发生。该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为生态脆弱区带来巨大的政策红利。例如:青海在生态保护中,生态公益岗的设立发挥了直接的扶贫作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被聘请为护林员,直接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并获得工资收入。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实施扶贫的实践过程中,无论是所采取的扶贫举措,还是具体的扶贫项目,一旦没有充分考虑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就容易导致贫困地区生态破坏问题。而且,贫困地区大多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在国家生态功能区划中,这些地区承担着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安全的责任。这些地区的开发活动受到严格限制,破坏环境的开发活动被严格禁止。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首要责任是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发必须是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在划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贫困地区,不能延续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只有走绿色扶贫之路,才可能实现脱贫的目标。
绿色脱贫方式的采用使发展和环境保护共赢
扶贫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在一些地区,不适当的方式进行扶贫也会与当地资源禀赋产生矛盾,并进而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在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可以带动贫困农户增加收入,也会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在一些生态脆弱地区,游客大量增加,超出当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大量人口集中产生的垃圾不能得到及时治理,因而出现环境污染;一些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如果发展不当,也会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比如一些山区发展木耳生产导致大量木材被砍伐;再比如一些牧区采集发菜、冬虫夏草和野生菌类,都曾经给生态脆弱地区带来环境问题。事实上在许多贫困地区,环境的承载能力已经很低,如果在扶贫过程中只是简单地扩大原有的生产规模而不采取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必然会带来更多的环境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摆脱贫困必须要有可持续性,要实现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这就需要转变贫困地区的发展方式。贫困地区的发展,如果不重视环境保护便不可持续。大量森林被砍伐,草地出现退化,一些湿地被开垦,河流污染严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尽管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较快的经济增长,但生态环境的破坏会进一步加剧贫困。比如,草原退化造成了依赖草原为生的牧民陷入贫困,沙漠化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村居民的生存。坚持绿色发展扶贫理念不仅仅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还大大增强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避免出现因缺乏发展后劲再次返贫的情况。基于青海的资源状况和贫困地区的复杂情形,在绿色减贫理念的引导下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既与我国传统思想相符,又体现了以人为本兼顾生态的科学发展思路,二者互促互补、互惠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