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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与启示
 
更新日期:2019-10-17   来源:思想教育研究   浏览次数:43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先于我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革的探索,这些国家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过程中各自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为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和

 
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先于我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革的探索,这些国家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过程中各自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为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价值。对于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也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意义。
(一)东欧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
1、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自治改革
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中最早走上独立自主地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要属南斯拉夫。南斯拉夫共产党基本是靠自己的力量完成的民族独立和国家解放,因此在苏联干涉本国内政和外交中,南共表示抵制,认为两国关系不够平等互助,由此爆发“苏南冲突”。因此南斯拉夫人民较早地走上了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本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理论家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出发,认为苏联的社会主义是“国家社会主义”,即国家的领导权力越来越大,而社会自治的力量反而很小。他们认为苏联的社会主义背离了马克思的思想。因此南斯拉夫开始了以“自治”为主的社会主义改革,改革的宗旨就是越来越缩小国家的领导权力,扩大自治机构的责任。南斯拉夫理论家弗兰尼茨基认为社会主义自治的目的是要实现马克思说的国家的消亡。通过对国家社会主义的批判,南斯拉夫实践派理论家给社会主义以新的解释:“社会主义是一个真正人性的和人道主义的社会;这个社会,为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和创造性的发展展示着可能性。”[2]南斯拉夫实践派哲学家彼得洛维奇认为斯大林主义歪曲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因此要根据现实条件进行理论和制度的创新,从而重拾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在对斯大林主义的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南斯拉夫理论家结合本国独特的国情和历史发展状况探索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标的一种社会主义理论——自治社会主义。
1950年,南斯拉夫开始让工人来管理国营工厂企业,提出“工厂归工人,土地归农民”的口号,实行“工人自治”,正式开始了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改革。1964开始全面推行社会自治,从工厂企业扩展到社区和事业单位,因此南斯拉夫的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工人自治”到“社会自治”最后实行“联合劳动自治”,开创了独特的以“自治”为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革道路。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其改革的理论前提是建立在党和国家消亡的基础上,这对于发挥了工人及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在改革过程中过早过快地削弱了党和国家的力量,导致党的领导力量弱化,组织涣散,党的号召力和战斗力下降。国家集中统一领导的力量弱化,造成宏观调控失调,社会失业率上升,通货膨胀,地方保护主义等等。
2、匈牙利和波兰的社会主义改革
1953年,由于斯大林的逝世,苏联领导人也意识到这种模式的弊端,并试图改变这种模式,因此对东欧国家的内外政策也相应做了一些调整。匈牙利是比较早地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革的进程,时任部长会议主席的纳吉·伊姆实施了“新方针”。纳吉的改革受到了亲苏派拉科西的阻挠,在苏联的干涉下,纳吉被解除了党内外一切职务。被贬黜后,纳吉总结“新方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写成了文章,这些文章对于匈牙利乃至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都有重大的启示意义。“新方针”被废除后,匈牙利的经济政治政策又回归到了苏联模式,并伴随经济、政治形势恶化,引发人民的极大不满。
对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来说,1956年是一个转折点,在这一年的二月下旬召开了苏共二十大,在这次大会上,苏联党领导人赫鲁晓夫发表了《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这个报告用惊人的事实揭露了斯大林的错误。中东欧国家领导人感到特别震惊,激起了一系列的剧烈震荡。这种思想上的冲击使得波兰党的最高领导人贝鲁特在苏共二十大闭幕不久就猝然离世了,在波兰引发了极大的社会动荡。而随后上台的波兰党的总书记奥哈布不能满足人民要求变革的政治经济要求,导致1956年6月波“兹南事件”爆发。在处理波兹南事件中波苏两党的看法不同,苏联党认为波兹南事件背后是帝国主义的阴谋策划,是反社会主义的。而波兰党比较实事求是地认为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上的疏忽,党内缺乏民主,并且存着个人崇拜和官僚主义,由此导致苏波的“十月事件”。这次事件中波兰共产党成功地抵制了苏联共产党的威胁,举行了波党的八中全会,改选了新的政治局,选举哥穆尔卡任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并提出了革新路线和改变措施。哥穆尔卡上任后,就进行了经济、政治、社会各领域的改革,波兰人民非常兴奋,并对未来充满期待。
波兰发生的“波兹南事件”和十月举行的波苏会议,对匈牙利事态的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匈牙利人民也要求召开中央全会,恢复纳吉职务,实行政治经济革新等要求。最终导致1956年10月爆发了震惊世界的大动乱,即“匈牙利事件”。 苏联对匈牙利先后进行两次军事干预,匈牙利事件被镇压了,纳吉也被处死。在苏联的支持下成立了卡达尔政府,卡达尔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提出“谁不反对我们,谁就和我们在一起”的口号,对卷入“十月事件”的群众采取了宽容政策。卡达尔认识到既不能突破苏联的底线,但又不能无所作为,因此他在两者中找到了平衡点,进行了“静悄悄”的改革。
3、捷克斯洛伐克的社会主义改革
捷克斯洛伐克在建立社会主义政权之前是东欧经济水平较高的国家,并且其历史文化传统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政治民主化程度较高,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改革要进入60年代之后,虽然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进行的比较晚,但是他却是东欧社会主义改革的高潮。从60年代开始,捷克斯洛伐克经济遇到困难,工人罢工,时任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第一书记兼共和国总统的诺沃托尼对经济改革和社会民主进行压制,在党内外引起强烈不满。1968年的中央全会解除了诺沃托尼第一书记的职务,由杜布切克接替。从1968年到进行了持续八个月的“布拉格之春”的改革,试图要独立自主地建立一个体现捷克斯洛伐克国情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认为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要脱离苏联的控制,在1968年7月举行的会谈未达成任何统一,并导致8月20日半夜,苏联和华约五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由于双方力量对比悬殊,还有匈牙利事件的影响,杜布切克没有让士兵抵抗。苏联对捷克斯洛伐克软硬兼施签下了苏联提出的会谈公报。“布拉格之春”被全盘否定,苏联的粗暴干涉使人们对苏联控制下的社会主义失望,这一事件也标志着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裂痕显现,可视为是东欧剧变的导火索。
(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失败的原因
东欧几个典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都没有按照自己国家的意愿和民意进行下去,其中真正做到了走自己的路要属南斯拉夫,顶住了苏联的压力,实行“自治社会主义”,但最终还是没有坚持住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都失败了,最终导致了东欧剧变呢?总结东欧社会主义改革失败的经验教训,对于我国今天的改革有重要启示。
首先,东欧国家均不能脱离苏联的控制,在苏联的镇压与国内保守势力的联合作用下偃旗息鼓。苏联认为不是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就是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把这种模式强加给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制度在苏联国内本就矛盾重重,更何况是具有不同历史文化传统的其他国家。另外,改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改革也一定会有利益受损者,这就是国内的保守力量,而这些保守力量与苏联联合,扼杀了改革,比如捷克斯洛伐国内就有阻碍改革的保守力量,当华约五国占领捷克斯洛伐克后,发表了一份《对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军的呼吁书》,对于为何华约五国要武力占领捷克斯洛伐克,呼吁书是这样写的:“捷克斯洛伐克脱离社会主义联盟,要把它变成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这些行动也对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其他成员构成威胁,也威胁到了欧洲的和平与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应捷克斯洛伐克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邀请,为了提供兄弟般援助,我们来到了你们的国家,用我们共同的努力来保护捷克斯洛伐克的社会主义事业。”[4]随着当时各种史料的曝光,可以确定呼吁书中说的是事实,当时确实有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邀请苏联派兵到捷克斯洛伐克。这些保守派认识到单凭他们自己是无法阻止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为了阻止改革的进程,他们向苏联提出了请求。各个国家的改革道路上都有保守势力的阻挠,因此改革者的道路是异常艰辛的。在外部苏联的压力和国内保守势力的联合绞杀下,东欧各国的改革都只是昙花一现。
其次,这些国家的改革都没有正确地处理好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关系。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的产生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但是市场经济主要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相伴而生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商品和市场是与私有制相联系的,共产主义社会消灭了商品和市场。无论是理论家还是人们都认为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是不相容的。但是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取消商品市场关系必然会出现各种问题,这种矛盾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明显。东欧国家均对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探索,南斯拉夫是最先开始市场经济的实践,之后匈牙利、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也都进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尝试,他们探索了各种模式,比如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提出著名的“兰格模式”,认为社会主义可以实现计划与市场的完美结合,社会主义可以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计划实现对资源的最优配置,这是优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另外还有弗·布鲁斯的“导入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亚诺什·科尔奈的“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模式、奥塔·锡克的“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分配计划”模式。这些探索是非常宝贵的,可以把市场的效率原则与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有机结合,这些模式既超越资本主义制度,又弥补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的不足,但具有乌托邦色彩,在实践上无法落实。首先这种模式没有突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最终没有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明确目标。其次,没有解决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如果所有制方面不进行深入的改革,真正的市场机制不可能建立起来。所以在东欧国家的改革过程中,企业并没有成为市场的主体。第三,没有处理好市场和计划的关系。国家的宏观计划得不到执行,而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又没有建立起来,造成了既排斥中央计划又缺少市场调节的结果。非常遗憾的是由于东欧剧变,这些理想的模式无法在实践中获得修复与完善。但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
最后,从文化传统看,东欧的历史文化传统更接近于西欧,与苏联有较大差异,将苏联模式强加给东欧国家,必然造成与东欧国家人们的文化传统相背,致使人们不能接受。东欧大多数国家在历史上与其他欧洲国家一样受到基督教文化的熏陶,使其融入欧洲的主流文化,东欧国家“在吸收、借鉴基督教国家较为完备的管理及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斯拉夫民族很快跻身于欧洲文明国家的行列。”[5]基督教文明明确地划分了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的界限,任何一方都不能控制人的全部生活,使人在世俗世界中保持了精神自由,在现实社会中表现为国家的权力也不能无故僭越和侵犯个人自由。二战后,当苏联把这种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模式复制到东欧国家,并且要对人的全部生活进行控制,进而控制人的思想时,东欧国家的人民从心理上是不接受的,甚至是反感的。当现实生活与所宣传的社会主义理想形成巨大反差时,人们日渐对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失望。基于此,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者要重新回到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应该是消除政治异化,建立民主的、人道主义的、自治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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