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已经逐步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失的一环,大力发展小微企业,有助于培养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激发市场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小微企业规模较小;从业人员少;进入行业门槛较低,因此能用于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较少,导致企业融资渠道少且困难,从而使得小微企业发展缓慢且抗风险能力较低。而农村小微企业由于眼界受到局限,本身文化水平等特点,相对于一般小微企业,其融资难的问题更为突出。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一)小微企业自身不够完善
小微企业由于其规模小,管理呈松散状,导致其经营很不规范。同时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较少,以至于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低,难以进行可持续经营,一旦遇到较大的损失风险,企业将难以为继。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有:
1、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
大部分农村小微企业采取家庭或者合伙模式进行经营,没有建立现在企业制度,导致管理不严谨规范。企业的重大决策与融资方案只由夫妻双方或者朋友一起决定,由于本身受制于眼界的局限和金融知识的缺乏,这些决定经不起严谨认真的推敲,但是往往其中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容易导致整个企业的失败。金融行业是一个十分严谨的行业,没有一套完整规范的企业制度,会让银行难以了解企业的运行状况,就很难担保贷款。
2、公开而透明的企业财务平台尚未建立
由于没有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同时加上农民“精打细算”的心理,农村小微企业不会特意雇佣专业的财务人员,直接导致农村小微企业缺乏准确规范的财务簿记,甚至于一个企业拥有多个账本。没有一个公开的企业财务平台,难以准确地提供企业财务状况,使得金融机构不好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难以评判是否可以借款融资。
3、企业信用水平相对较低
小微企业由于信用意识淡薄,尚未建立起现代信用管理体系以及合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缺乏方便金融机构查询的信用资料库。再者许多的农村小微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信息造假、为他人担保过重、自身债务纠纷缠身等,造成企业信用水平较低,信用评价较差。
(二)金融领域供给结构不合理
目前小微企业融资贷款存在着严重的额度断层,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只能通过完全抵押或者第三方担保,而低于三百万也很难以纯信用贷款,往往需要大额抵押,由此可见传统金融机构还在被政策推动着开展小微企业的工作,小微企业不受传统金融机构青睐的情况仍然存在,更别提处于小微企业下层的农村小微企业,。
1、金融供给结构不合理
农村小微企业缺少资金,向银行进行贷款同时付给银行利息,这应该完全属于平等互助的合作关系。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供给结构不合理,国有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机构将卖方地位提高至买方地位之上。相比于国有企业等大中企业国有企业等大中企业,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极不稳定,甚至中途会出现夭折、不能保证较低的不良贷款率,最重要的是盈利不高,因此传统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资金贷款给大中企业,从而导致小微企业金融供给不足,融资困难。
2.内源融资所占比重过大
农村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通过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贷款,由于金融供给不足,小微企业只能通过内部融资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但是农村小微企业受到本身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等限制,通过内部融资获得资金有限。特别是在企业初创,快速发展,实力转型等阶段,资金需求难以通过内融渠道满足,从而导致企业无法通过融资进行资金的有效转化,达到扩大发展的目的,最终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
(三)政府支持不够
2018年元旦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重点提及“对不良贷款零容忍”“促进小微企业多渠道融资”,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该法在执行当中面临着缺乏详细针对的措施,无法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具体而有效的落实到实际。相比于其他小微企业而言,农村的财政在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上除了响应国家的政策法规,基本无法进行其他支持。同时上面相关政策更加注重指导性,并无准确的从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明确措施。比如,我国实行的营改增,对于进项仍是无法计算,本来是降低税率,减少税负,但是由于交易对方不开发票,导致国家不予承认已经交过税,也不供认进项税金可以抵扣,致使税率增加,实际又无抵扣,大大增加了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