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保安教育培训主体
针对保安业的教育培训,全国应该形成统一的规则、统一的要求、统一的教材和统一的培训;在培训模式上,社会、院校、企业要共同开发,互相分工,实行社会和企业以保安培训为主,院校以保安教育为主的制度;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非学历教育优先发展的制度。在学历教育层面,要加快建立专门的保安培训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安教育和培训;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设置私人安全警卫专业的大学本科以及硕士学历教育,培养中高端保安专业人才。另外还要充分调动我国各级保安协会的积极性,为加强保安教育与培训添砖加瓦。
(二)完善保安教育培训的形式
建立和完善不同类型的保安教育培训形式,包括新雇员培训、基础培训、在职继续培训以及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国外安保行业成熟的培训方式,取长补短,改革和创新培训方法。
在“职前培训”阶段,保安从业人员需要接受入职前培训,了解作为一名保安员的职责,取得保安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从事保安员的资格。
在“基础培训”阶段,保安人员还要根据具体的岗位需要,接受一些相应的培训,使保安员具备完成特定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
在“在职继续教育”阶段,面对当前保安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的问题,我们应该注重加强保安人员的职业技能、职业思维、职业道德和职业认同感教育,对保安人员进行潜移默化、持之以恒的教育培训。
(三)完善保安教育培训的内容
针对当前我国保安教育的培训对象区分不明显,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不科学的问题,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差异,有差别的进行教育训练。培训工作一定要有条有理的推进。首先,要做好培训的前期调研工作。保安培训机构应依据学员的年龄、教育水平以及工作需要等要素制定专门的培训规划。其次,培训教材编写要合理规范。高质量的教材对于保安培训的正常开展非常重要。教材的编写要根据平时学习、服务、执勤遇到的问题,增强保安员随机应变的能力,提高保安员的综合素质。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需求,教材中可酌情增加医疗急救、消防操作、技术防范、物业管理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