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缺失,借贷平台缺乏监管
我国现有的法律对互联网金融等机构平台未出台严格的法律条款,逐次下达的各类通知只是传达精神,并未落实到实处,缺失具体可行的条款导致金融监管机构无法有效的进行相关排查与监管,外加P2P平台本身的特殊性更是大大增加了金融监管机构管理的难度。一些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注册核查的借贷平台实质上是打着低额利率幌子,利用“阴阳利率”来获取高额盈利,这类借贷平台的暴风式增长,同时也为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借贷平台审核缺失,牟取暴利
各类借贷平台为了增加自身业务量,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形式审核”,大学生仅需要身份证与学生证即可得到贷款,校园贷平台不考虑学生是否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更有甚者乐于看到学生无力偿还的情况,因此平台可以收取更高的违约金、延期费与手续费等。据悉,在校园贷款平台从一个学生身上获得足够利润的情况下,平台相关工作人员会推荐其它的校园贷款平台给无力偿还债务的学生,这种“以贷养贷”的行为让原本就无力承担高额利息学生的债务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三)家庭与学校教育的缺失
在中国传统家庭教育中缺乏金钱观教育,学校教育中缺失金融理财教育。在孩子的成长阶段,家长们经常说说:“你们不用管钱的事情,好好学习就可以了。”反映出绝大数家庭对于孩子的钱财教育几乎是一片空白。当学生步入大学校园中,各类学习活动中忽略了对于大学生的金融理财教育。在当今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严重缺失金融理财观念与风险防范意识的大学生挥霍金钱,追求消费带来的满足感,从“月光族”“吃土族”“啃老族”等新名词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在金融意识与理性消费意识的不足。
(四)学生正确消费观与信贷知识的缺乏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类眼花缭乱的产品吸引着大学生们的目光,贪图享乐并且消费没有节制,导致消费超出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除此之外,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学生提及一些消费并非欲望而是同龄人的渲染,大学生随意看个微信、微博或者各类社区就会发现各类种草推荐,许多同龄人消费着许多自己无力承担的产品,以此认为同龄人都是这样花钱的,这时候校园贷款也就趁虚而入,满足着大学生不健康的消费需求,从而“花今天的钱圆明天的梦”演变成“花今天的钱,明天无钱可花”的窘况。
另一方面,通过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学生对于信贷知识并不了解,对于借贷利率也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有关于月息、年息、九厘、一分、年利率百分之十等借贷利率的名词并不理解,借贷产生的利息与各类费用并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由此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对于信贷知识与金融知识的匮乏,那么对于理财素质的培养就更加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