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知识生产从三螺旋结构到四螺旋结构的变革趋势,并兼顾政府、大学、企业和公众的利益需求,美国的校企合作在动力机制(即促进高校以及企业两大主体建立合作关系并推动关系发展的机制)方面做了调整,形成了新的外部驱动机制和内部驱动机制。
(一)外部驱动机制
1.外部竞争压力的刺激
首先是企业面临的压力。校企合作伊始,学校希望为学生学习提供动力、获取教学资源,主动寻求和企业的合作;而公司作为合作的被动方,仅仅为了“改善公司形象和公共关系”,此时企业没有强烈的创新需求和合作欲望。随着新模式下知识生产的扩大,市场也在不断分化,在市场化的竞争中企业供过于求,由于资源的有限性,经济发展形势已经由传统的要素驱动和效率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企业迫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产生强烈的创新欲,走向专业化。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衰退,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挑战,急需高素质的员工,包括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和高校加强合作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好途径。其次是大学面临的压力。当企业、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和国家实验室等都参与到知识生产和科技创造中来,大学在知识生产中的垄断地位被打破,生产前沿知识才能获得竞争优势。原本大学所能提供的资源已经不能满足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的消耗,为了获得研究和公共经费的支持,大学不得不以开放的姿态融入新的知识生产网络,和其他知识生产主体建立合作关系,走向产业化。
2.科技发展的牵引
第三次科技革命后,新兴科技领域由多学科相互渗透,学科的界限被打破,新的知识生产需要集聚多方面的专家并综合多学科的知识,如化学、分子生物学和生物化学共同交汇在生物技术中。过去批量生产的技术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由此科技和产业之间相互渗透,联系更加紧密。二战后美国之所以能引领世界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就是因为美国顺应了知识生产模式变革的趋势,产学研合作集中在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和海洋技术等综合性科技领域。这些综合性科技领域的上升趋势十分显著,例如美国1997年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发明专利比例为48%,而1971年仅有11%。
3.政府政策的推动
在新知识生产模式下知识生产是应用导向的,政府开始对大学知识生产、人才培养的目标进行指导,使之与国家发展的目标一致。20世纪70年代末,在美国经济衰退,德国、日本及苏联在多个科技领域追赶美国的情况下,美国为了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重新确立其在各个科学技术领域的优势而对科学政策进行调整。1994年美国发布的总统科学政策报告《科学与国家利益》报告列举了鼓励大学、研究机构与产业界的合作伙伴关系等五大科学发展目标,指出科学是国家利益的关键性投资。
(1)建立新的对高校激励的机制。为促进由联邦政府资助的科技成果应用,1980年国会通过了《拜杜法案》,规定大学拥有对联邦基金资助下的研究成果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同年《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在每一所大学联邦实验室设立“研究与技术应用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and Technology Applications),自此科技成果转化成为政府的一项职责。1986年《税制改革方案》则规定了对大学科研的直接税收优惠政策。(2)建立新的对企业的激励机制。美国采取了减免税收、专项投资等措施激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1978年《工作税收抵免目标法》允许企业享受联邦政府抵免收入税,1981年《经济复兴税收法案》规定了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1992年的《小企业技术转移法》为小企业、大学和产业界的合作提供了动力。(3)制定了关注重大社会问题的产学研合作国家计划。在认识到知识生产中过度经济化的负面影响后,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尝试运用一系列科技计划来支持大学和企业在关乎重大公众利益问题上的技术合作。1998年制定《国家能源战略计划》,关注能源安全和发展问题;在此基础上,2009年制定了促进能源安全、开发绿色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问题的《新能源国家战略计划》,鼓励大学和企业在能源技术上的合作;2003年制定的“圣物盾牌”计划致力于生物反恐研发。这一系列科学技术计划旨在促进环境和经济并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生态环境和知识生产系统。
(二)内部驱动机制
挖掘各方对等的合作效益,建立校企协调的利益机制,是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发展的重要动力。在知识生产新模式下,政府、大学、企业和民众根据自身利益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参与到校企合作过程中,这里仅就大学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内部驱动机制加以探讨。
1.企业的内部驱动机制
其一,校企合作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创收。知识经济时代,新知识的生产和科技的创新对每一个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而言都十分重要,尽管美国的大企业如IBM、美孚、杜邦公司等都设有自己的研发团队,但仅仅依靠企业内部进行科学研究愈发艰难,中小企业更需要依靠外界。于是企业纷纷通过校企合作、参与产学研联盟的方式在协同创新中获得核心竞争力和巨额的商业利益。除了通过眼前的研究项目获得即时的利润,还能通过获取新知在未来的市场中获得长远利益。其二,校企合作为企业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成为企业未来发展、参与知识经济时代竞争的动力。据统计,2008年美国53%的科学和工程类人才在企业从事科研、技术和工程工作,他们当中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占3%,拥有硕士学位占25%,拥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占63% ,在科学和工程类博士学位人才中,被企业中聘用达300000人,仅次于四年制大学和学院聘用的381000人 。
为实现自身的利益和自我发展,企业为此:(1)提高自身参与合作的能力。一方面美国企业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尤其是从事科研的人员)到大学进修或者进行在职培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从而消除在合作过程存在的文化、技术和语言等方面的障碍,减少合作进程中的阻力;另一方面,美国许多大企业内部都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促进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小企业在此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通过建立并管理产业联盟,企业的技术创新成功率显著提高。(2)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形成创新生态系统。基于长远利益,美国许多大企业都有自己的研发实验室。以1925年成立的贝尔实验室为例,科研人员两万人,研发经费超过20亿美元,其通信研究包括基础研究、系统工程和应用开发。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企业的R&D投入占全社会R&D投入的67%。硅谷的出现,对传统的创新模式提出了挑战,它不再是研究到应用再到开发的线性模式,而是一种网络模式,公司间和其与大学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形成了一种有助于高新技术创新实现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有利于知识经济的成长。
2.高校的内部驱动机制
(1)增加收益。知识生产新模式下知识生产从单一的学术情境走向应用语境中。一方面,校企合作使大学找到了资金筹措的又一新途径。另一方面,高校通过向企业转让高技术获得收益,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资料表明,在大学和小企业专利法案通过后,大学专利数量快速增长。大学专利从1983年的每年437项,增加到2000年的每年3786项。大学获得专利数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同期用于科学和工程方面的大学研究开发投资的增长速度。(2)应用情境中完成社会服务使命。由于大学的社会服务向各行各业渗透,许多新的服务形式应运而生:建立产业—大学合作研究中心、建立全国性技术转让网络教育以提供科研服务,联合创办课程以提供教育服务,设置咨询中心以提供咨询服务,建立技术转让服务机构以提供信息服务等。(3)促进学术理论研究的发展。校企合作不仅能使高校获得充足的资金,而且促进高校学术理论研究的发展。很多新的认识也是通过应用研究甚至是开发研究中获得的。和产业界合作可以激发大学新的研究方向,可以有效地转让那些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知识,可以为企业所需的技能提供先进的技术培训,也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用户需求,切实推进校企合作,美国高校为此不仅设立了跨学科性质的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方面也做了相应调整。至2007年,美国30%以上的高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课程,更多的学校则直接到企业公司里去为其雇员开设课程,其中研究型大学和社区学院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