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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
 
更新日期:2019-10-23   来源:金融纵横   浏览次数:28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体系现状目前我国的多层次资本体系分为两类: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市场又包含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

 
(一)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体系现状
目前我国的多层次资本体系分为两类: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市场又包含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市场包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以及区域股权交易市场。
1.主板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的主板市场由两个证券交易所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地位举足轻重,位于资本市场体系的金字塔尖。相对于其他层次的资本市场,主板市场对于上市公司或企业的盈利状况,创办期限,股本规模各个方面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因此在主板市场发行上市的企业多为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成熟企业和国有企业。
2.中小板市场发展现状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市场的一种过渡性板块,为拟在主板市场发行上市的流通股份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提供融资渠道。上市条件虽不如主板市场那么苛刻,但相较于创业板市场也拥有一定的难度,且较偏向于主板市场一侧,因此,在中小板市场发行上市的公司大多是处于成熟成长期的,位居各自细分行业前列的中小企业。
3.创业板市场发展现状
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的重要补给,主要用于为成长速度快的高科技型新兴创新公司提供融资的一个高风险市场,创业板市场的前瞻性令其更注重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质量,但其上市公司的门槛要求水平总的来说仍比主板市场略逊一筹。创业板和主板市场最明显的不同之处在于主板市场适合于发展较为成熟且规模较大的企业,而创业板是为适应创新时代而创立的,因此更偏向于那些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4.“新三板”市场发展现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公开转让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股权系统中的挂牌公司,俗称新三板。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成果较为显著。2015 年可以称为“新三板”市场实现“井喷”发展的一年,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显示,“新三板”的挂牌企业已经接近5000 家,总股本已达约2900 亿股,流通股本也到约1000 亿股,同时资本分布在各行各业。“新三板”市场凭借其小巧、灵活的资本特征,还在吸引着大量的投资者。
5.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俗称“新四板”,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童子服务的私募市场。除了黑龙江其余省均在其主要地市开设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其中西藏与四川共建成都股权交易中心),一些省份还已经建立了多个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如在山东省和福建省已经有两个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淄博)、蓝海股权交易中心(青岛市)、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泉州)、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厦门)。基本实现国内的全部覆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主要构架已经形成。基本上实现国内的全部覆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主要构架已经形成。
(二)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资本市场也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中,但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相比,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我国企业水平相对不均。
1.主板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存的主板市场从上世纪90年代创立以来,发展到现在有了明显的进步与发展,但也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的主板市场的发展方向与经济发展的方向背道而驰,主板市场的上市企业普遍存在着质量低下,效益不好,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同时也可以看出我国的股市与债市发展的速度存在差异,两者发展不均衡,同时也有着监管过于行政化的现状,资本市场的原本功能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氛围较弱,短期投机性较强,致使给中小散户带来了较大的损失。
2.创业板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创业板市场自从2009年10月开始交易,到目前已持续了9年的时间,到2018年5月为止,在创业板市场上上市的公司已经有725家,在这段期间,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也由最初的100倍以上降到了45倍。但随着创业板规模发展越来越大,市场机制越来越完善,其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完善,一是由于市场定位不明确,无法发挥其特定的作用,二是市场准入制度未落实到位。一些经营良好、规模较大、发展体系成熟的公司也在创业板上市,这与创业板的精神明显不符。此外,创业板市场还有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的状况以及缺少完善的退出机制等问题。
3.“新三板”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过不断的努力和发展,“新三板”市场已经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市场规模较小,市场流动性交叉,还是成为阻碍“新三板”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国的新三板市场不同于美国股市的发展机制,我国的“新三板”市场没有绿色转板通道,很多企业达到了主板的准入资格后,必须摘牌之后才能重新上市主板,这种机制不仅增加了企业入市的费用,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此外“新三板”由于其较低的准入资格,相应的会存在较高的风险,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单薄就容易增加资本流失的风险。
4.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虽然近几年发展迅速,但各地各自为政,出台相应的管理条例,这不利于对各区域市场进行统一的管理。其次,“新四板”市场还出现了市场服务效率较低的情况,但其融资服务功能还比较弱,许多地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甚至没什么交易量。此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平台建设速度整体较为缓慢,其区域性定位也存在很多疑问。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放开区域性界限,各自为政不利于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区域性市场建立;另一种观点认为,放开区域性限定存在弊端,有较好资本发展基础的地区会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加剧马太效应。企业跨区域挂牌,也不利于投资者掌握挂牌企业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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