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拓创新域,首创包括《匈奴列传》、《南越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在内的民族传,将汉王朝周边的少数民族纳入中原王朝历史书写的体系之中,成为研究先秦至秦汉民族历史最基础的历史文献。从诸民族列传的字里行间不难发现,司马迁秉持的“华夷观”是在武帝时期“大一统”模式下被儒家知识分子所广泛接纳的诸民族“同源共祖”的调和共处和相对平等意识,一定程度上挣脱先秦以来视别族为异类的“外夷狄”视野,为从史学眼光诠释汉王朝天下一统的政治格局奠定了思想基础,成为当时思想界的共识。
(一)相对的“平等”:从“外夷狄”到“大一统”
司马迁所生活的年代,西汉王朝刚走出“黄老之学”的无为而治,步入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司马迁看来,不仅要是思想统一,更要是实际上的“大一统”,即是中央与地方、汉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的统一。
《史记》的“大一统”首先是文化上的“大一统”,司马迁继承董仲舒的“一统观”,认为只有在文化上趋于融洽,才能在和平的前提下达到政权的一统。如在《匈奴列传》中涉及匈奴习俗、文化时,司马迁便认为不同民族生活习性的差异有其形成深层次的根源,无论进步与否,都不应该轻视,其他民族也不应该将自己的习惯、思维强加于他族。“匈奴之俗,人食畜肉,饮其汁,衣其皮畜食草饮水,随时转移。故其急则人习骑射,宽则人乐无事,其约束轻,易行也。”但是《史记》民族传中的“大一统”并不是当前意义上的民族平等,而是一种简单、机械的以汉民族主导的民族罗列和相对平等主义。司马迁认为,周边少数民族与汉族统一要采取向汉族臣服的方式,就如同儒家的核心礼法等级观念一样,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如庶子与嫡子之别,尊卑高下远近亲疏是要有明确区分的,司马迁的这种相对平等的“华夷观”,于当时时代发展而言,无疑是很必要的,但用今天的批判思维来看,这也使得西汉王朝及之后的政权自始至终都将少数民族及其政权摆在一个特殊的位置,不能用平等的观念来看待,自然而然在后来边疆民族治理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二)四海如一家:从“华夷有别”到“同源共祖”
《史记》在承认汉室正统和“大一统”的前提下,认为每个民族都是一个独立存在、独具特点的实体,在华夏中心论局域中民族叙述应该强调以统一王朝为主线,将各民族统一纳入以华夏族为主的中原王朝之中加以考察,而这种研究方式首先要处理的就是“华”与“夷”的起源关系。
在《史记》中,司马迁清晰表达了华夏民族与少数民族均是炎黄子孙的观点。《五帝本纪》言明了其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所谓“上古五帝”之间的传承关系,认为后四帝与黄帝血统一致,为之后代。在夏商周本纪中中列举了创夏者禹、建商者契、周始祖后稷均为五帝后人,如《夏本纪》说“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鲧,鲧之父曰帝颛顼,颛顼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殷本纪》载“殷契,母曰简狄,有戎氏之女,为帝喾次妃”。在记载公卿王侯的诸世家和民族传中,也论及西周分封制下的诸侯王以及周边诸民族也都是黄帝后辈所建。
如:《越王勾践世家》记“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楚世家》中说“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吴太伯世家》中说“乃知中国之虞与荆蛮句吴兄弟也”。可见南方诸蛮中的吴、越、楚在创建之始均与黄帝为首的华夏部落颇有渊源。
《匈奴列传》中就记载匈奴是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匈奴,其先祖夏后世之苗裔,曰淳维”,而夏后帝是少康庶子,这也就向大家表明,匈奴与汉族的关系是同宗同源。《朝鲜列传》载“朝鲜王满者,故燕人也”;《南越列传》记“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也都力图阐明“夷”出自于“华”、“华”为“夷”祖和四海一家的民族起源观。
司马迁作为历史上第一个为少数民族立传的人物,其所用的资料多取自民间传说和先秦典籍,自然不如后世史书所参考的史料丰富,准确度和真实性也不敢保证,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作为开宗立万的第一人,司马迁这种华夷同源、共处的观点,在多民族“大一统”的西汉王朝是值得肯定的,这为其后民族融合和国家“大一统”都提供了思想上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