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系统的社会科学方法体系,质化研究方法与基于实证主义的量化研究有着不同的发展路径。相较而言,质化研究的心理学以“人”为核心,倡导关心现实生活中人的心理动态,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认为心理学在本质上是一门具有人文精神的价值科学,而不是冷冰冰的实验科学。质性研究富有浓厚的人文色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主义的意义追寻
不同于以严格的操作方法和严谨的变量控制,对每一个变量都进行可操作化的定义,并针对变量与变量间可测量的数量逻辑关系的“假设检验”式的量化研究,质化研究不局限于验证所谓的既得事实,而是旨在追寻人们思想与行为背后的意义,更加关心事件发生的本身与发生事件的本人。且质化研究是以现象学、解释学和社会建构论为哲学基础,这就进一步说明了其整体主义的特点。质性研究反对把人文与社会现象割裂成分散化的碎片,认为心理学是跨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综合化学科,不应该把人脱离社会、把研究特征脱离研究者。认为量化研究所谓的现实中的“客观”事实,归根结底是人类“主观”的社会建构,因此不应把研究结论归结为简单的数字公式,而应对整体研究特征如实叙述描绘,以此凸显本质、还原社会文化的完整性。学者姜永志认为“质性研究关心被研究对象自己的观点,尊重被研究对象们对自我行为的解释,设身处地从被研究对象的角度去理解研究对象的行为及其背后的意义。其强调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是心理学量化研究中所缺少的东西。”
2.主位研究的独特视角
质性研究和采用客位研究策略的量化研究不同,强调文化的特殊性,主要从文化内部研究个体、社会或文化的特有事件与现象,即个体在特殊的文化下所形成的特有的心理现象。并且提倡从研究对象的视角出发,将其视为同样的研究主体,旨在通过这种双主体的互动过程,回归科学实验后真实的生活体验,复兴研究客观研究中的人性尊严,深化人性价值在心理学研究法方中的实际意义[6]。并且,质性研究承认,研究者的个人与认识论自反性都会影响,甚至塑造整个研究过程。量化研究的局限性通常会给自己编制出一种乌托邦式的假象,把“研究者”理所当然的看做超然,独立和客观的,使其“工具化”。而在这种主位研究的独特视角下,质性研究的人文色彩更表现在其承认个人“偏见”,会在研究的最后以一种清楚、诚实的态度反思该研究对他们思考研究主题所造成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心理咨询师所运用的“反移情”相似,能拓宽增进见解并加深理解互助。这种独特视角,有利于使研究过程摆脱技术性活动的束缚,变成一种具有本体意义的,研究者的“存在”状态,进一步使研究者知行合一,使其研究与生活相辅相成,使心理学研究更加富有人性体验与现世意义。
3.自然主义的研究模式
美国许多心理学家认为客观化的测量工具其实并不客观,其认为量表所测量的有 1/3是美国人的特征,有1/3是全人类共有的特征,而另外1/3所测的东西可能连问卷编制者本人也不只所测为何。而质化研究与采取剥离情境、实验控制、发现因果的量化研究模式不同,其推崇自然主义,强调把研究的对象植根于具体的时间和空间、社会和历史、文化和地域之中, 反对任何抽象、剥离的研究方式,对新的、可能令人不安的经验保持开放态度。比如,在研究留守儿童问题时,不应该简单的对其进行问卷调查,而是应该走进并体验他们的生活,在不断探究中找寻指导性问题背后的意义。此外,质性研究要求收集资料的类型是自然主义的,在收集过程中不能对资料进行编码、总结、归类和精简,尽可能保持数据的自然原始[8]。研究方法的选择也应该遵循自然主义,要明确方法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应该根据研究问题选择合适的方法,而不是因为熟悉某种方法去选择问题。这种自然主义的研究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研究者发散了敏锐思维,回归了生命本真,量化研究使心理学从“迷信”走向“科学”,而质性研究则帮助心理学从“实验室”回归“生活”。
4.强调伦理与个人价值
质性研究从本身来讲,就因为“过程中的人际互动会一定程度上影响研究者和参与者,并且质性研究获得的知识会影响我们对人类状况的理解”,充满伦理为题。以此会在遵循“知情同意、避免欺骗、退出权利、事后解释、保密”的普遍伦理基础上,更加“尽可能地为参与者争取利益”,并且更加要求研究者“学习感知、判断和行为的能力”,将伦理问题贯彻到研究始终。不同于依赖于大数据的调表性样本群体,进行“演绎-假设”的量化研究,质性研究由于资料收集与分析的巨大难度,其参与者人数往往较少。虽然时常被抨击“样本代表性”不足,但这也从另一方面表现出了质化研究人文关怀。质性研究中参与者的角色与量化研究中的“被试”迥然不同,他们都是一个个具有鲜明人格特征的独立个体。尽管极小样本的质性研究无法概括性推论,但至少通过质性研究明确了这种现象的存在,继而可以判定它在某种文化或社会形态是可能存在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特立独行的存在,也许我们没有能力改变世界,但至少我们的存在丰富了社会,质性研究注重伦理与个性价值,更加适合于心理学的跨学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