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党组织工作经费未规范建账,影响了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党组织工作经费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强;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附件不规范;未制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未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等。
2.收入来源的不合理,导致党组织工作经费资金状况堪忧。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党组织工作经费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该通知是2017年9月15日下发的,在这之前,各单位列支渠道来源不一,支出比例限额无统一要求,资金实施未统一规范管理。
3.未建立党组织工作经费全面预算管理。
预算是基础,核算是重点,管好用好党组织工作经费,要拟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要有严密的管理手续,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做好经费收支工作,要认真执行预算,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调整。
在实际情况中,多数基层单位年初不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预算,实行实报实销;有的基层单位虽然编制了预算,但在使用经费时不严格,支出的随意性大,预算执行率不高。
4.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范围混乱。
有些单位在党组织工作经费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党建工作人员及党委书记审核;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票据报账不规范的现象;有的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等;有的经费使用结构不合理,慰问多,活动少,与收取个人党费发生的支出混淆等,没有真正发挥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效能。
5. 党组织工作经费审查制度不够健全。
目前各单位没有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务管理体系,审查制度不够健全。有些基层单位没有确立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经费监管不到位,管理有漏洞,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与监督完全脱节,影响了党组织工作经费有效监督。
(二)党组织工作经费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公司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6.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
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党组织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加强党组织工作经费财务管理的途径
1. 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1)强化保障原则。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保障作用,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确保党的建设持续加强。
(2)倾斜一线原则。要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重视关心关爱基层,定期下拨工作经费,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有效深入开展。
(3)规范使用原则。要严格控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列支范围及标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水平。
(4)厉行节俭原则。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5)依法监督原则。党组织工作经费应当接受上级和同级党组织、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管理依法合规。
2.明确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各部门职责分工。
(1)党建工作部是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下达基层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负责调配公司统筹部分党组织工作经费,负责本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负责按季度对基层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提出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2)基层单位党建工作部门是本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具体包括编制本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申请公司统筹部分党组织工作经费,管控本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
(3)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财务部门负责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预算管理及报销管理;
物资部门负责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集中采购及招标管理;
经法部门负责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合同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中发生的党员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党纪处理;
组织部门负责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中发生的员工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理。
3.加强预算管理。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列支,由党建工作部进行统筹使用,财务部门统一下达预算。年末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有结余的,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余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不再下达预算。
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下一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对党组织工作经费7项用途分项申报经费预算;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还要分别列出党费和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的预算额度。
基层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须经本单位党委会研究决定,报公司党建工作部审核,提交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核研究并通过后,通知财务部门下达。基层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下达后,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对新建或修缮党组织活动场所以及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等范围的经费预算,须同步提交项目方案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材料。
4.明确列支范围
严格按照《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对党组织工作经费7项用途进行列支,列支范围包括以下党建工作和活动相关的租车费、场地费、书报费、资料费、宣传费、维修费、技术服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相应经费的管理使用应同时符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严格规定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活动组织方式。明确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直接支出,不能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包括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严禁以购买奖品、纪念品等名义为党员发放福利。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充分利用本地条件,尽量安排集体出行。严禁将活动组织工作委托给旅行社、咨询公司等其他单位。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对活动内容、地点、用餐等做出限制性规定,即“八个严禁”。包括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严禁利用组织党员活动之机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贴及购物卡等各类有价证券;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5.开展监督检查
财务部门要对党组织工作经费报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支出经济事项与发票内容不符、使用虚假发票,发票无明细,支出无明细、无发放记录或发放记录无本人或代领人签字,白条入账等不规范财务行为,立即制止,不予报销。
每半年要接受审计部门对基层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包括:
(1)经费预算是否合规;
(2)经费审批是否合规;
(3)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合规;
(4)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合规;
(5)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6)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国家、公司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