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洲华侨华人界联合发表《十报宣言》的具体时间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认为《十报宣言》发表于抗战胜利前夕的1945年。如司徒美堂的秘书司徒丙鹤回忆道:1945年,“洪门人士主持的报纸美国《五洲公报》、加拿大《大汉公报》《洪钟时报》,古巴《开明公报》《民声日报》,秘鲁《公言报》等,又联合其他爱国华侨报纸,发出《十报宣言》。”另一种说法,是认为该宣言发表于皖南事变后。曾经主办《美洲华侨日报》(也称《华侨日报》)并以个人身份加入美洲洪门致公堂的中共党员唐明照回忆:“皖南事变”后,以致公堂各地的报馆为首的十家华文报,包括其本人所主办的《美洲华侨日报》,还有旧金山的《世界日报》共同发表了《十报宣言》,反对蒋介石搞分裂自毁长城,要求团结一致坚决抗战。笔者特别查阅了加拿大《大汉公报》1945年2月10日刊登的《美洲华侨报界对国事主张》,发现其主张内容、落款的十家华文报等皆与美洲《十报宣言》一致。结合国民政府处理该事件往来函电的时间,本人认定《美洲华侨报界对国事主张》即为美洲《十报宣言》的具体文本,其发表时间是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即1945年2月10日。
美洲致公堂的美国《五洲公报》、加拿大《大汉公报》《洪钟时报》,古巴《开明公报》《民声日报》,秘鲁《公言报》等,联合中共实际负责的《美洲华侨日报》,其他爱国华侨的《世界日报》,共同发表《十报宣言》。此后,全美洲洪门总干部部长吕超然在纽约将《十报宣言》拍电报回国内,并向美国政府情报处请求,在《十报宣言》电报发出后,对重庆蒋介石政府做广播演讲。《十报宣言》以“国民党蒋介石先生,共产党毛泽东先生,民主政团同盟张澜先生,左舜生先生,张君劢先生,章伯钧先生,沈钧儒先生,梁漱溟先生,保卫中国同盟宋庆龄先生,暨海内外各报馆转全国同胞公鉴”开篇,说明美洲洪门致公堂对国内政治局势的分析是较为透彻的,可以认识到国内主要有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以及包括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保卫中国同盟在内的第三方面。
在这三个方面的政治实体、政治代表中,美洲洪门致公堂对国共政争似乎并没有明显的倾向性语言——“今非争闹意见之时,民族垂危,应存风雨同舟之念,过去之功过,吾人今且休提,未来之复兴,大家亦即努力,敢沥肝胆。”表达了希望国内各种政治势力团结一致的愿景。
但是,美洲《十报宣言》开篇回首“卢沟桥事变”以来的国内形势时,便一一细数国民政府的各种不利:军事方面“士兵待遇,固鲜改善,虚报兵额之风,亦未稍改,病兵之多,打破记录,以此抗战,敌何能摧”;政治方面“一党专政之局面仍存,人民自由之权利未复。在上者只知政争,排斥异己,滥用军队,自锁边区。狡黠者利用时艰,扒钱是务,特务横行,如此国家,成何样子”;经济方面“理财乏术,生产衰落,国中通货膨胀之局面造成,贪污套取外汇之事实迭见,物质既不善管制,垄断之现象滋生。国家经济,业已崩溃,补救之方,迟迟未有,如此现象,国何能存”;社会方面“官民划分,自成阶级,饿殍满塞道途,贪污弹冠相庆。侨属凄凉待死,不稍动心。侨胞汇款救家,漫不经意。”对此,美洲洪门致公堂提出三条办法:其一,国民政府应即开放党禁,一切爱国党派皆享合法地位;其二,结束一党专政,召集各党各派领袖,组织政治会议,产生联合政府;其三,召集国民会议,制颁宪法。笔者认为,三条办法中,最为核心的观点即为“产生联合政府”。这一主张符合统一并崛起的致公堂的现实利益,满足了致公堂参与国内政治生活的要求。
美洲《十报宣言》引起了蒋介石的高度重视,事情发生后他便当面指令海外部研究对策。然而,国民党海外部在处理“美洲《十报宣言》事件”时,并未能正视问题,意识到致公堂政治参与的要求,而是将宣言的发表归因于中共的策动,认为“西半球十侨胞通电要求成立联合政府,显系由于共党之嗾使,而十家报纸属于致公堂者七家,是中共已渗入致公堂加以利用”。于是,海外部提出的解决办法着眼于“逐渐分化共党与致公堂之关系”,“随时暴露共党危害国家之阴谋而对致公堂之义侠精神与其过去对本党革命之贡献可予相当限度之表扬俾资”。
在此基础上,国民党海外部对致公堂的方案仍延续其以往固有的态度,即使致公堂成为依附于国民党的团体。具体而言,在宣传方面,国民党主张“对致公堂主办之报纸刊物应设法与之切取联络,尽可能予以种种协助並相机运用间接方法介绍编辑人员,俾能逐渐掌握言论权”;在组织方面,国民党拟通过吸收致公堂成员加入国民党、派国民党党员渗入致公堂组织两种方法,实现对致公堂组织的有力控制。
海外部制定的对致公堂方案为蒋介石及国民党当局所肯定。蒋介石在致吴铁城的信中表示,“致公堂之受共党利用者仅属小部分不明大义而具有野心之份子,该堂领袖如司徒美堂等对政府仍甚拥戴。”蒋介石的态度决定了国民党相关责任人处理《十报宣言》事件的态度与方法。国民党驻美大使魏道明表示:“前十报宣言,乃中共秘密勾结纽约公报吕超然所为,经与致公堂负责人接洽,认系吕个人所为,现已将其免职。”国民党驻纽约总领事于焌吉负责具体接洽致公堂,促使致公堂对涉事人物免职,并向致公堂表示“应一致拥护政府,切勿使同样事件发生。”然而,笔者查阅1946年4月司徒美堂携美洲洪门代表回国组党的资料发现,吕超然仍然为为十名代表之一。此时距美洲《十报宣言》发表仅一年之隔,可见美洲《十报宣言》并未对吕超然在致公堂中的地位产生什么影响。
唐明照曾回忆:“那时纽约华侨中的政治力量分三股:一股是致公堂,一股是国民党,一股是共产党影响下的进步群众。”。国民政府即是着眼于从厘清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与美洲洪门致公堂三者之间的关系入手来解决问题的。然而,国民党当局上至蒋介石,下至具体处理《十报宣言》事件的海外部,驻美大使、领事等,都未能正视问题,意识到致公堂政治参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