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詹姆斯有句名言:“人物难道不就是为了限定事件而存在?而事件难道不就是为了揭示人物而存在的吗?”意思就是指人物与情节是相互补充的关系,但以笔者看来,人物在文学作品中是第一性的,否则便无法解释“无情节”小说。小说可以没有情节,但是不能没有人物,人物是叙事不能挣脱的元素,无论是人物观的探讨还是人物结构的分析,我们都须承认这一大前提。
在西方文艺理论史上,叙事作品中的人物观通常有两类,一是“心理性”的人物观,我们常说的“圆形人物”和“扁平人物”(福斯特《小说面面观》)的概念就是典型的“心理性”人物观的体现;第二类是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的“功能性”人物观。心理性的人物观侧重对个体进行心理和性格的分析,并以此评判人物的好坏;“功能性”人物观则着重强调人物在事件中所起的作用,视人为结构系统之产物;在文学研究上不再作人物形象和性格的分析,代之以人物结构分析。
“摩仿者所摩仿的对象既然是在行动中的人,而这种人又必然是好人或坏人,——只有这种人才具有品格”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如是说,换言之,只有在行动中的人才具备品格。很多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者们的看法与亚里士多德十分接近,强调行动本身,而非实施这一行为的人。荷兰结构主义叙述学家米克·巴尔区分了“行动者”和“人物“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人物是有特征的,而行动者只有类型,是角色,结构主义者们致力于打破现代心理小说中哪些极富个性化的人物形象和主体动机,即本节标题所言——消解主体。
消解主体(decanting the subject)实际上是结构主义“整体”和“关系”特征的结果。“所谓‘消解主体’,其意是人失去了他是万物中心的位置;人不再是测量万物的主人,而是系统中的一个因子。”消解主体的程度是由整体涵盖的内容和层级决定的,对人的研究,不是直接对人本身的研究,而是要将其放置于一个整体之中。因此,结构主义视阈下的人物往往不是具体的形象和社会存在,而是将其视作情节的产物,结构主义者们把人物抽象化,不考虑人物性格和思想,其地位是“功能性”的;简单来讲,人物是参与者或行动元,是一个符号而非人,不需要对个体人的特征进行过度分析,外貌、性别、年龄等体征只是区别,功能属性一致才是最重要的。消解主体的概念与巴尔特提出的“零度写作”十分吻合,是一种超越个人主体的状况。
从叙事组织方式和情节建构方式的角度梳理反乌托邦小说的叙事逻辑和基本叙述单位,是小说形式分析的一贯思路。但是,分析不能到此戛然而止,因为“这些功能所构成序列必须结合到人物的行动中去才能显示其意义。另外,序列之间也常常出现中断,只能由行动的关系来连贯”。故本文从“行动层”,即叙事文本的“人物层”出发,阐释反乌托邦小说中的人物分类、关系及其结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