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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新投资法主要内容
 
更新日期:2019-11-08   来源:当代世界   浏览次数:27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2017年5月31日埃及发布了第72号投资法,即埃及新投资法,2017年6月1日该法正式生效。该法分为四章,共95条。(一)外资投资保障投资者保护措施的规定

 
2017年5月31日埃及发布了第72号投资法,即埃及新投资法,2017年6月1日该法正式生效。该法分为四章,共95条。
(一)外资投资保障
投资者保护措施的规定如下:
①外国投资者将获得与埃及国民一样的法律待遇。
②经部长理事会批准,外国投资者现可获得优惠待遇。
③投资不受任意程序或歧视性决定的约束。
④投资项目不会国有化。
⑤没有适当的警告,正当程序和纠正任何问题的时间,任何行政机关都不能撤销或暂停投资项目许可。
⑥外国投资者在项目期间保证在埃及居住。
⑦投资者有权将其利润转移到国外。
⑧投资者的项目可能包括高达10%的外国员工,高达20%的投资公司。
⑨投资公司的外籍员工有权将其薪酬转移到国外。
(二)外资投资激励
埃及新投资法对于投资的激励措施分为三种:总体激励措施、特定激励措施和额外奖励。
1、总体激励措施
①公司章程的登记,信贷设施和抵押合同的设立,免征印花税和认证费。 此外,合格项目的土地登记也应免征税费。
②对项目所需的所有进口机械,设备和设备征收2%的关税。
③工业项目和投资应有资格免税进口模制品,模型等,以临时用于制造和再出口产品。
2、特定的激励措施
第72号投资法实施后设立的合格投资项目,有资格从应税净利润中扣除投资成本如下:
A.章程中项目投资成本的50%,其中包括根据行政法规最需要开发的地理区域。
B.章程中项目投资成本的30%,其中包括埃及共和国其他地区,该项目属于以下活动之一:劳动密集型就业项目、中小型项目、依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或生产能源的项目、战略性国家项目、旅游项目、电力生产和分配项目、出口其生产的项目、汽车行业及其投入行业、木材,家具,印刷,包装和化学工业、制造抗生素,肿瘤和化妆品、食品工业,农作物和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工程,金属,纺织和皮革工业。在所有情况下,投资激励扣除额不得超过活动开始日的实收资本的80%。激励期限不得超过活动开始日期的七年。在以下基础上,应为项目给予具体奖励:自法规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成立新公司或实体、公司或机构保持定期账户、如果公司在多个地区开展业务,则可以从每个地区确定的费率中受益,前提是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独立的账户以及企业的股东,合伙人或所有者在本法实施时需为公司或现有企业提供任何实物资产。
3、额外奖励措施
根据部长理事会的决定,可为项目提供如下额外奖励:
①为项目的进出口建立特殊关税点。
②政府应承担投资者为分配给项目的财产交付设施所产生的费用的价值。
③政府应承担员工技术培训的部分费用。
④在土地移交后两年内,政府应在生产开始时退还分配给工业项目的土地价值的一半。
⑤政府应为某些战略活动分配免费土地。
⑥根据部长理事会的决定,可以在需要时采用新的激励措施。
(三)对投资领域的规制
埃及新投资法对于不同领域的投资做了不同的规定,具体可以分为在特定地区投资的
1、在投资区投资
投资区是指具有特定地点和边界的地理区域,用于建立特定活动或专门投资活动和其他补充活动。开发人员负责开发和设置该区域的基础设施,并允许建立,管理和开发投资区域。有关在投资区域投资的规定有:
①适当的投资担保和激励措施将适用于投资区内的运营项目,包括与临时清关和退税有关的规则。
②除非经投资区董事会批准,否则不得全部或部分处置许可。
③该许可仅限于与各政府机构打交道,以获得项目的服务,设施,特权和豁免。
④被许可人不得享受法律规定的保证,奖励和福利,除非在许可证中提到的目的范围内
2、在科技区投资
①总理可以许可在信息技术和通信(ITC)行业领域建立技术领域,包括工业活动,电子设计和开发,数据中心,软件开发和技术教育。
②为技术区内项目开展许可活动所需的所有工厂和设备均不征税和关税。
③技术领域的项目享有特殊奖励,具体取决于既定部门。
④适用的投资保证和激励措施应适用于技术区的投资。
3、在自由区投资
①私人免税区的项目须遵守:
A.在国外出口货物时,从制造和装配项目中实现的总收入的1%,以及在货物进入该国时这些项目总收入的2%。指定目的地的过境货物免交贸易费。
B.收取上述其他项目实现的总收入的2%。
C.公共和私人自由区的项目有义务向投资管理局支付不超过资本的0.001%的年度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0,000埃镑。
d.这些项目需要将注册会计师批准的财务报表提交给财政部和投资部。
②公共自由区的建立应由部长理事会决定。产品出口应是许可项目的主要目的。
③建立特定的自由区,其中每个区域仅限于一个或多个具有类似活动的项目,应由部长理事会决定。
④不允许在石油制造,化肥,钢铁工业,制造,液化和天然气运输以及能源密集型产业等领域建立自由区项目。
⑤投资于自由区系统的项目受海关和税收控制。
⑥自由区项目应提供不超过投资成本2%的财务担保。
⑦许可项目不得享受法律规定的豁免和福利,除非在许可证中提到的目的范围内。
⑧免税区项目进出口产品不受进出口税收和海关手续的限制。它们也不受关税,增值税(VAT)和任何其他税费的限制。
⑨进行许可活动所必需的设备,机械和运输工具应免除关税,增值税和任何其他税费,但乘用车除外。
⑩自由区内的项目及其利润不受埃及适用的税法和收费规定的约束。但是,公共免税区的项目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A.对于存储项目的入境定制保险欺诈(CIF),收取2%的货物价值。对于制造和组装项目,在退出Free(FOB)时收取1%的货物价值。指定目的地的过境货物免交贸易费。
B.根据注册会计师批准的财务报表,主要活动不要求引入或移除货物的项目实现的总收入的1%。
(四)投资争端解决
新的投资法废除了将争端诉诸国际投资仲裁或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中心仲裁的原有规定,而是规定新设三个庭外纷争解决机构。分别为:申诉委员会、投资争议解决委员会和投资合同纠纷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将审议投资局或负责批准,许可和执照的当局发布的决定的投诉。投资争议解决委员会负责解决投资者与州政府机构之间可能产生的争议。解决投资合同纠纷委员会应解决政府或任何关联方负责的投资合同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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