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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民办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困境
 
更新日期:2019-11-11   来源:高教论坛   浏览次数:46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艺术类民办高校在大学生诚信教育方面不断努力,深化改革创新,探索适合艺术类民办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思路,取得了一

 
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艺术类民办高校在大学生诚信教育方面不断努力,深化改革创新,探索适合艺术类民办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思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艺术类民办高校在诚信教育上依然存在着制度不扎实、队伍建设不完善、形式传统、主体缺乏合力等困境,这些困境的存在,使得艺术类民办高校相较于公办院校或者非艺术类高校,诚信教育效果式微。
(一)诚信教育的制度笼子不扎实
在艺术类民办高校,诚信教育的制度笼子不扎实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关诚信教育的制度保障建设不健全。为规范高校大学生诚信行为,各高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学生学业失信(日常出勤、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经济失信(助学贷款、创业资助)、人际交往失信(求职失信、网络失信)等制定相关的制度予以规范。但是在艺术类民办高校,诚信教育的有关制度仅有基本考试、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在制度建设上还有待加强和完善。二是已有的诚信教育保障机制落实不到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制度有效落实的关键。在公办院校,有关诚信教育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到位,对于失信行为绝不姑息。而在艺术类民办高校中,有关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难以起到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二)诚信教育队伍有待加强
“全员育人”是指辅导员、专业教师、思政课老师和管理人员等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者。相较于其他高校,在艺术类民办高校诚信教育体系中,辅导员乏力与思政课老师专业素养问题更为突出。辅导员在诚信教育工作中乏力。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力量,在当前的艺术类民办高校辅导员配比上,每位辅导员的带班人数几乎都是超负荷;在完成各部门下发的事务性工作外,做好大学生的心理辅导与思想教育这一主要工作时显得力不从心。思政课老师专业素养与学生诚信教育需求之间存在差距。思政课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主阵地和重要载体,但是面对多元、开放的社会和思维活跃、感性认知强的艺术类学生,艺术类民办高校的思政老师缺乏更为直观的、贴近学生、贴近生活的教育方式,专业素养尚待进一步拓展和加强。
(三)诚信教育在形式上重“教”轻“育”
诚信教育,应该是“教”和“育”的结合,“教”强调的知识本身的传递,“育”强调知识潜移默化的转化为受教育者的行为习惯,二者相互作用。而在当前的大学生诚信教育中,偏好于“学练式”的“知性德育”,重视知识传播,轻视道德践履;物化德育对象,缺乏对德育对象的激励;漠视个体差异,这导致高校德育片面化倾向突出;要求、命令等行政性的形式重于以身示范、朋辈示范等形式潜移默化的影响。
(四)诚信教育“三位一体”机制尚待完善
大学生,兼具学生、孩子、社会人三重身份,所以,诚信教育应该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的结果。学校是诚信教育的主要场域,家庭是诚信教育的第二场域,社会对诚信教育产生重要影响。从实际情况看,诚信教育主要由高校完成,家庭行为示范和社会风气引导相对发挥作用较弱。艺术类民办高校大学生,大多成长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独生子女,且有一定数量的单亲家庭,这些家庭因素使其对大学生的诚信行为示范难以产生良好的效果。相对于普通文化生,艺术类学生对诚信教育的认识和态度,及所受到的专业与行业的环境影响不同。
艺术类民办高校大学生,思维感性、抽象,缺乏理性思考和对事物的有效辨别能力,在面对多元的社会风气时,相对于其他高校大学生,更容易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所以,学校、家庭、社会应建立完善“三位一体”诚信教育机制,提升艺术类民办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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