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契约这一概念原是由Argyris 提出、Levlnson 加以界定,用来描述员工和企业双方不成文的、内隐的契约或相互期望,后被泛指为契约主体之间的一系列心理期望。通过此次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高职大学生作为校园的“契约”主体,不仅对契约精神的内涵了解欠缺,同时对当前开展的契约精神的培育方式持抵触态度,这势必造成高职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的失效。由于受到高考指挥棒的潜在影响,高职院校的大部分学生在初高中被边缘化,因此,单纯通过灌输、要求、命令的方式培育其契约精神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心理契约”的建立,恰恰能够起到唤醒高职大学生契约意识、培养学生契约精神的作用。对于高职大学生而言,“心理契约”的建立有助于引导大学生在情感中认同契约精神,通过内在动力自觉建构契约行为,促进大学生契约精神的生成与实践,“心理契约”的建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契约精神”的价值认同
要想让高职大学生们在思想、价值观念上认同“契约精神”,就需要进行理解、认同、选择、整合等过程,各个环节之间交互发生作用,反复不断地推动着当代高职大学生契约意识与契约观念的丰富、发展和完善。
(二)“契约精神”的体验认知
当高职大学生将契约精神作为一种价值观接受时,需要受到有关契约精神的价值信息刺激,通过体验不断为契约主体内化,最终形成个体的契约观念和契约精神。
(三)“契约精神”的外在显现
高职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培养,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实践工程,高职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培育还要实现契约精神的自我遵守到外化为现实的契约精神和价值观的过程,即落实到当代大学生的具体行动中,让契约精神成为当代高职生的自觉行为。
综上所述,高职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培育,需要探索出一条合理路径,营造出一种法治、向上、和谐、平等的校园文化氛围,为高职大学生“契约精神”的培育营造良好的氛围,进而达到让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守信、履行承诺、积极自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