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一是出台了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部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等政策的出台,山西省委、省政府本着绿色经济的理念,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以及指导意见,开展了大规模的绿化山西的行动,不断加快山西绿色经济的发展、绿色信贷制度的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业务的提升、绿色债券的发行以及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
二是绿色信贷框架和制度体系逐步成型。近年来,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局山西分局、山西省环保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山西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试行)》、《山西银监局关于打造低碳金融区,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不断优化自身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山西省“两高一剩”的行业信贷余额明显降低。
(二)、绿色投融资和保障体系初见成效
一是绿色债券的发行实现零突破。2017年7月,证监会核准山西国际能源集团面向合格的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国际能源集团的“垃圾发电、污水处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标志着山西省首单绿色债券的成功发行,也标志着中西部地区首单由能源类企业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其次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意见》,我省将逐步建立林业碳汇交易市场,鼓励通过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最终通过交易市场实现林业市场化生态补偿。这些项目的逐步落地,对拓宽山西省的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相关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活跃性、助力企业绿色项目的落地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保障体系建设初步形成。自2011年我省试行环境责任保险以来,努力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碳的排放占比、工业总能耗和环境风险因素较大的企业作为环境责任保险工作的试点范围,到2016年5月我省已经有197家企业参保环境责任险,金额达到12.1亿元,涉及石油化工、煤炭开采等多个行业,山西省逐步构建了符合发展实际的绿色保险和环境风险机制。
(三)、绿色消费和服务模式逐步延伸
2016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出台印发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对绿色出行方式、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品分享等方面进行了部署。根据指导意见,山西省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绿色出行方面,截至目前,全省旅游景区共投入新能源汽车8000多辆,基本实现景区内新能源汽车全覆盖,地方政府加快新能源公交的投入使用,太原市8292辆新能源出租车更换完成,成为全国首例、也是全球首个全部为纯电动出租车的城市;绿色金融支持方面,山西省金融行业积极落实绿色贷款贴息机制,实施正向财政贴息鼓励以及银行贷款利率优惠;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地方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比重逐年降低,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从过去的“二三一”格局转变为当前的“三二一”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