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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学报》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4-03-22   来源:沈阳药科大学学报   浏览次数:81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本刊不接收不规范稿件,请您详细阅读本《须知》后投稿。作者网上投稿要求盲审稿为匿名稿件(去掉作者姓名、单位、作者简介)。投

 
本刊不接收不规范稿件,请您详细阅读本《须知》后投稿。作者网上投稿要求盲审稿为匿名稿件(去掉作者姓名、单位、作者简介)。
投稿注意事项
a. 来稿须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作者单位应对稿件的真实性、保密性、无一稿两投、无署名纠纷负责。若属基金资助、国家攻关项目、或获得科技成果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请在稿件上注明并在投稿时请提交相关的证明信(介绍信和证明材料可以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公共邮箱)。
b. 文稿应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理通顺。文稿的题名、作者及作者简介、单位、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应齐全。每行42字,每页44行,拒收不符合投稿要求稿件,请您下载本刊网站《沈阳药科大学学报》投稿须知,对照版式设计部分对文章版式部分进行修改。本刊实行网上投稿。作者投稿时,在填写作者信息时,请将全部作者的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填写完整,请点击网站中“下载中心”的“《沈阳药科大学学报》论文版权转让合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全部作者签字后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本刊公共邮箱。
c. 作者单位写至所在校的院(系)部(二级单位),并注明其所在省、市及邮编。论文一经投稿,原则上不得再加名、改名。
d. 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盲审稿要求稿件中去除作者及单位的名称(包括英文部分),退修返投回的修改稿中也不要出现作者姓名;需作者修改的稿件,请按规定时间及时返回,否则将被视为放弃发表;未录用稿件不退。
e. 稿件录用定稿后,再通知交付版面费。稿件刊登后酌付稿酬,并寄样刊给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作者要求退回已被录用并被编辑加工的稿件,版面费按正常收取。编辑部收取的版面费一律通过银行汇款。请勿邮寄给个人。外地作者银行汇款,收款单位:沈阳药科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通汇支行,账号:21001530008059269025,汇款时请注明:《沈阳药科大学学报》版面费、第一作者姓名和稿件编号。本校作者可以到计财处转账(项目号:52123004)。
f. 投稿时请将单位介绍信、基金课题证明材料、版权转让合同(全部作者签字)请一同扫描成电子版文件(pdf)发送至公共邮箱。
g. 编辑部将按照稿件处理程序,对初审合格后的稿件进行专家评审、常务编委复审和主编终审的处理。作者可在本刊投稿系统中查询稿件的审理状态。编辑部在稿件有了终审结果后,会给作者一个处理意见(采用、退修或退稿),请不要对稿件在没有最终意见时就进行修改。
h. 论文提交《沈阳药科大学学报》发表,一经录用,本论文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转让予《沈阳药科大学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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