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文学院于1985 年创刊《语文知识》,原定位于语文知识的普及和中小学语文教学的指导,30 多年来为中国的语文基础教育做出了很大贡献,具有良好声誉。现在出于郑州大学“双一流”办学目标的需要,学校决定将该刊改为学术性季刊,经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更名为《汉字汉语研究》,刊号CN 41-1450/H,ISSN 2096-4986。 新刊已于2018 年第一季度开始出版,通过邮局公开发行,邮发代号:80895。
《汉字汉语研究》由郑州大学汉字文明研究中心和文学院承办,中国文字学会、中国古文字研究会、中国语言学会历史语言学分会等组织协办,主要发表汉字研究及出土文本研究方面的成果,也发表汉语史及现代汉语方面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汉字理论与汉字史”“古文字与传统文化”“《说文》学与六书学”“汉字传播与域外汉字”“汉字比较”“汉字与汉语”“疑难字词考释”“汉字规范与汉字教学”“汉语演变”等方面的内容。现面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征稿,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汉字汉语研究》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首发国内外具有学术价值的汉语言文字学论著,只要是原创性理论、原始性资料,或者具有独特研究思路和方法的成果,不限形式,皆所欢迎。旨在关注学术前沿,交流学术信息,展示学术精品,推动汉语言文字学的发展。
二、《汉字汉语研究》暂不设立固定栏目,不拘泥篇数多少,根据来稿情况灵活编辑组织每期的内容板块。一般稿件篇幅控制在15000字内,特别约稿和对重大问题具有深度研究的成果可以不超过20000字。
三、《汉字汉语研究》实行匿名审稿制。审读者和作者双向匿名,审读意见保密,但拟用稿件的修改意见可由编辑部转达作者。来稿请注明作者信息(姓名、籍贯、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 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稿件审理时间一般为3个月,审理结果会及时通知作者,但原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请勿一稿两投或多投,3 个月后如果没有接到编辑部通知,作者可以咨询编辑部或自行处理。
四、来稿请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杜绝抄袭和变相抄袭,受益于人者应该鸣谢,引用或参考者必须注明。行文格式和注释体例遵从学术刊物公认的一般规范,同时提供200 字以下的内容提要和3--6 个关键词,连同标题和姓名一起译成英语。
五、来稿请提交电子文本,分别用word 格式和pdf 格式两种附件,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投稿。来稿应校对无误,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使用简体字。如有库外字符(特别是古文字字形)、音标、图表等,请用JPG 图片格式插入相应位置,图片的图形、线条、笔画等务必清晰,无论放大缩小都不影响辨认,如果文中字迹图形等放大或缩小后模糊不清,影响制版,将遗憾地不予采用。
六、编辑部有权决定稿件的刊用与否及刊用时间,并有权对稿件作适当处理,如作者不同意,请慎重投稿,一旦投稿,就视为认可了本刊的上述权利,同时视为接受了本启事其他方面的约定。
七、来稿被本刊采用后,将按有关标准计付稿酬,优质稿件报酬从优。
八、本征稿启事长年有效。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 号郑州大学汉字文明研究中心《汉字汉语研究》编辑部(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