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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学与工程技术》录用后必读
 
更新日期:2022-08-18   来源:水科学与工程技术   浏览次数:13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1期刊信息《水科学与工程技术》是由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河北省水利厅主管,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主办的科技期刊,国

 
 1 期刊信息
《水科学与工程技术》是由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河北省水利厅主管,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主办的科技期刊,国内刊号:CN13-1348/TV,国际刊号:ISSN1672-9900。
2 版权协议
稿件正式录用后,《水科学与工程技术》将向作者发送邮件,通知作者签署我刊版权协议,请作者在我刊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处下载、签字、拍照、上传系统,不上传协议者我刊不予录用。
3 版面费与稿酬
3.1 版面费
3.1.1 收费项目
稿件正式录用后,《水科学与工程技术》将按有关规定向作者收取费用,目前我刊仅收取版面费,初审费、审稿费、加急费、超版费等其他费用一概不收取。
3.1.2 收费标准
稿件正式录用后,《水科学与工程技术》将按有关规定向作者收取版面费, 收取标准为:普通800元/篇,基金项目支持的300元/篇。
3.1.3 收费方式
目前缴费方式仅限微信转账和天津本地作者自行缴费,暂不接受邮局或任何网络形式的付款或汇款。
作者收到版面费缴纳通知后,请通过微信办理汇款至以下微信账号:w18522651052 姓名:王*肖。 汇款时须务必注明编号、题目、第一作者姓名,或截图版面费通知页面,以便工作人员登记完整信息。天津本地作者可自行来我刊缴纳版面费。
3.1.4 发票事宜
我刊目前不开发票,可提供收据,并与期刊一起寄回。
3.2 稿酬
本刊已取消所有论文稿酬。
4 编辑校对
4.1 期刊编校
我刊实行三校制度,即一校、二校、三校,终校签字付印。
审稿通过的论文,作者返回的最终修改稿版本将作为最后发表的定稿文稿。 编辑部将对文稿内容进行更细致的编辑加工,编辑针对论文任何内容上的重大修改,会与作者联系进行确认、反馈和沟通。
编辑人员对修改稿有不同程度的编辑再加工,正文和作者返回的修改稿肯定有差异,而且排版人员往往重新清绘过原图,对表格、公式、符号等也有一定程度的再处理,校样内容可能与原修改稿诸多细节处出入较大。此阶段请不要对文章内容进行任何添加。 若原稿有原则性错误可与编辑部协商解决。 请收到校对通知后将逐条校对意见 (或批注后的pdf文件) 上传到系统。
4.2 作者校对
(1)请作者务必检查自己的中英文单位、姓名等信息,如自检后依然出错,责任自负。
(2)请逐字逐句校对,同意编辑的修改,就不管;不同意编辑的修改,请附文说明修改。有遗漏之处也请补充。
(3)解释、回答编辑所提的问题以及打问号的地方。
(4)校对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上传到系统。
5 出版印刷
校样核红签字后,送印刷厂付印,印刷时间为7-15天。
6 样刊寄送
期刊印刷出刊 (每双月25日) 后30个工作日内,编辑部将寄送给作者期刊,每篇稿件每位作者一本期刊,统一寄送第一作者或指定作者,不分开寄送。
邮寄方式默认邮件挂号,也可选择顺丰到付,出刊后工作人员联系作者选择寄送方式。若邮寄地址有变化,请及时和我们沟通修改。
论文正式出版后将在1个月内录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重庆维普等数据库。本刊官网也会显示最新期刊目次。
7 联系我们
如有疑问,敬请与编辑部联系。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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