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出版伦理规范
参考《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学术出版道德公约》《赫尔辛基宣言》(Declaration of Helsinki)《学术研究实施与报告和医学期刊编辑推荐与发表的推荐规范》(Recommendations for the Conduct,Reporting,Editing and Publication of Scholarly Work in Medical Journals),结合《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工作实践,制订本杂志出版伦理规范。本刊遵循以下学术工作出版伦理。
作者出版伦理规范
1.作者署名 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建议作者署名要同时符合以下4条标准:①对研究工作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或者为研究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②起草研究论文或者在重要知识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修改;③对将要发表的版本作最终定稿;④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同时符合上述标准者都应该署名,未满足全部标准者应致谢。
2.作者投稿 作者除了对自己那部分工作负责外,还需要知道其他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负责的具体部分工作。所有作者知悉并同意稿件投稿。投稿表明作者接受编辑部相应稿件处理程序。编辑部日常编辑工作中默认与第一作者或者通信作者联系。医学研究是涉及人和实验动物的研究,要重视科研伦理,研究单位必须履行科技伦理主体责任,实行伦理审批。作者投稿时,必须出具投稿单位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视同研究单位对论文相关内容已进行相关审读。科研工作必须依法依规,确保研究数据真实性和可重复性,避免学术不端行为。作者在科研过程中,应该保存好科研原始记录。临床研究推荐参照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要求,进行临床试验注册。虽然编辑部会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但鉴于查重时滞性,作者应主动避免抄袭和重复发表,对于不确定性内容应主动告知编辑部。根据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指南,应合理引用已发表的原创成果,对于作者自己的前期工作也是如此。
3.稿件修改 编辑工作中,稿件修改是对稿件完善提高的过程。作者应该对编辑修改意见足够重视,如有异议,应提供相关材料解释说明,促成稿件最终发表。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作者对最终发表稿件负责。
4.发表后事项 论文发表后,作者、读者和编辑如发现需要修正的错误,编辑部经核查后及时进行勘误。论文一经录用,作者如无异议,视同作者将该论文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转让予《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作者有获得稿酬的权益。
编辑出版伦理规范
1.公平公正 编辑必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作者,科学客观对待每一篇稿件。编辑必须确保本刊所接受的每一篇文稿均经过知识内容审查,而不考虑作者的性别、宗教和国籍等。根据初审意见,编辑可以初步接受、拒绝或要求修改文章。稿件最终录用必须根据审稿人和编委会的评审意见。
2.保密 编辑应保持审稿记录的真实性,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有保管、保密的义务。编辑不得向有利益冲突的人泄露任何有关稿件的信息。编辑必须为审稿人保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作者泄露审稿人信息。
3.依法依规 编辑在稿件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期刊出版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规范,坚持三审三校,严格按照审稿流程,确保每一篇稿件认真对待。经过查重、初审及专家盲审后,编辑将就稿件的录用、退稿或修改提出具体建议。
4.尊重作者 编辑应尊重作者,当作者对稿件修改意见有异议时,应慎重处理。
审稿专家出版伦理规范
1.客观公正 审稿专家对稿件的评审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应通过专业知识结合文献有理有据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审稿专家按照专业知识确认该研究中所有数据及其观点,如发现有抄袭行为或一稿多投现象,应立即告知编辑。
2.利益冲突回避 审稿专家应与该研究、作者和/或该研究资助者没有利益冲突。如有冲突,审稿专家应回避,告知编辑,更换审稿专家。
3.保密 审稿专家不得擅自与他人分享、使用所审稿件内容,或者公开未发表稿件内容。
4.不正当利益 审稿专家不得利用评审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审稿专家不得擅自使用自己评审的、未发表稿件中内容;也不得故意拖延审稿时间,利用稿件内容开展类似研究。
学术不端行为界定
重复发表(overlapping publications):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本刊仅发表原创内容。作者来稿不得在其他杂志全部或部分已发表过或正在被考虑发表。
伪造(fabrication):编造或虚构数据、事实的行为。本刊拒绝捏造数据或图像(即伪造的数据)和捏造数据或图像(即故意的虚假陈述或欺骗性的数据处理)。
剽窃(plagiarism):采用不当手段,窃取他人的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行为。通过科学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和万方检测学术预审,可以对提交给本杂志的每一份稿件进行文字查重。
其余学术不端行为详见《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Academic publishing specification—Definition of academic misconduct for journ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