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稿动态 » 投稿须知 » 正文
《地球化学》稿约
 
更新日期:2023-02-16   来源:地球化学   浏览次数:25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地球化学》稿约《地球化学》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和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主办的学术性期刊,为学报。其办刊方针

 
《地球化学》稿约
《地球化学》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和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主办的学术性期刊, 为学报。其办刊方针是: 发表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开展学术争鸣, 促进出成果出人才, 为加速现代化建设服务。
本刊以广大的地质、地球化学生产人员、科研人员以及大专院校地质、地球化学专业师生和有关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
本刊主要报道近代地球化学, 特别是其主要分支学科, 如岩石地球化学、元素地球化学、有机地球化学、环境地球化学、矿床地球化学、实验地球化学、生物地球化学、天体化学、计算地球化学、分析地球化学、海洋地球化学、沉积地球化学、纳米地球化学、油气地球化学和同位素地球化学与年代学等方面的创造性、综合性科研成果和研究简报、新书简介、会议简讯、最新地质科技信息研究动态、问题讨论等。
文稿的著作权, 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者外, 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
来稿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 作者首次注册时应提供尽可能完善的个人信息(手机号码、E-mail、QQ号码、邮编、地址等)和第一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专业和研究方向等)。系统收到来稿后立即自动向作者发出收稿回执。
2. 编辑部收到来稿后在3个月内向作者反馈稿件评审意见。3个月未接到反馈意见者, 可将该稿改投他刊。但改投后,务请作者告知本刊编辑部。稿件一经录用, 作者不得再将该稿改投他刊。
3.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 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修改、删节, 对内容的修改, 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4. 本刊除印刷版外, 还具有光盘版和网络版等电子版本。稿件一经录用, 所有版本的版权即由作者转让给本刊。稿件刊出后, 本刊将向作者收取发表费, 并一次性付给作者以上版本的稿酬, 并赠送当期本刊1册。
5. 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精炼。来稿请附作者单位的译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和论文的分类号(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文题、关键词、表题和图名均应给出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内容。
6. 来稿须提供Microsoft Word文档。字母的大小写、人名、地名全文应统一; 凡是外文姓氏请照写不译; 外文地名请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地名录》翻译, 《世界地名录》上没有的请照写不译; 图件请同时提供CorelDraw文档(cdr格式)和通用图件文档(tif或jpg格式); 要求提供清晰的、层次分明的图件。
7. 测试数据要注明测试者、测试方法、条件、精度及误差范围等。同位素地球化学和稀土元素地球化学论文要附原始数据。
8. 文章标题结构层次一般分为二级或三级, 各级标题用1、2、3……, 1.1、1.2、1.3……表示, 依次类推, 顶格书写。文章题名应恰当、简明、醒目, 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9. 凡引用他人的资料必须在正文和文后列出参考文献, 前后应一一对应。文后所列参考文献应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公开出版物上的文献; 非公开出版物作为脚注处理。引用他人未发表过的资料或协作成果, 应征得有关方面的同意并加以说明。本刊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从2022年第1期开始采用(著者, 出版年)制。文后参考文献各著录项请按GB/T 7714-2005和CAJ-CD B/T 1-2005的规定依次列出。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地球化学》稿约

下一篇: 《地球化学》稿约

 
相关投稿动态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