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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学会《水产学报》出版伦理规范 (2019年12月31日修订)
 
更新日期:2022-09-27   来源:水产学报   浏览次数:147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期刊学术论文出版过程中各方参与者的行为,促进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建设,参照国内外成熟的出版伦理规范,结合本刊实

 
 为进一步规范期刊学术论文出版过程中各方参与者的行为,促进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建设,参照国内外成熟的出版伦理规范,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出版伦理规范,请学术共同体及全社会监督。
一、作者的伦理规范
1. 准确记录,客观表述
1)为保证所报道学术成果的科学性,应准确地记录数据、客观地分析讨论,尽量避免错误、疏漏和夸大表述;
2)原始记录应包括必要的细节或准确的实验、设备数据等资料,以便论文发表后同行重复研究过程和验证研究结果。
2. 真实呈现,合理引注
1)为保证所报道学术成果的真实性,不得篡改或伪造实验数据,对数据、图表进行加工呈现时应确保原始记录、实验数据等的本意不发生改变;
2)在表述中直接或稍作修改地使用已发表文献中的观点、数据、方法、文字表述等均应引注并说明,对原创成果与引用成果给予明晰的界定和区分。
3. 尊重版权,注意保密
1)在表述中直接或稍作修改地使用已发表文献中的图表时,应明确图表版权归属,并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使用许可;
2)通过非公开方式如通信、谈话、评审等途径获取的信息,应征得信息提供者明确同意后方可使用,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性。
4. 规范署名,责任共担
1)署名是作者的权利,作者应包括所有对论文研究工作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小排序,必要时需提供并公开详细的作者贡献声明;
2)所有署名作者对论文内容均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道德责任,不得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
5. 留意冲突,注重伦理
1)应当尽力避免因成果发表带来的潜在利益竞争,在可能难以避免的情况下须主动声明利益冲突;
2)涉及动物实验及人的临床研究,须在论文中对实验动物来源、研究对象知情同意等情况进行明确描述,标注伦理审批号,并提供相应的伦理委员会审批证明。
6. 科学争鸣,严禁不端
1)同行评审过程中出现学术争论是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对待审稿意见,如确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出申诉,并提供有力的申辩材料;
2)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严禁有意或无意的学术不端行为,不得提供虚假基金项目,不得推荐虚假或有利益关系的评审专家,不得干扰评审。
7. 有效沟通,及时更正
1)从投稿、审稿到出版全流程中,稿件的修改完善是对出版内容的重要保障,作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给编辑部以便沟通,联系方式若有变更应及时告知编辑部;
2)出版后的更正是维护学术严谨性的重要环节,作者在已发表的论文中若发现错误,特别是可能导致读者对学术成果产生误解的错误,应及时告知编辑部进行更正。
二、审者的伦理规范
1. 尽力履责,及时评审
1)审稿是同行评议学术研究活动的组成部分,是科学共同体中每个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应尽力履行审稿职责,及时反馈评审意见;
2)若因故不能按期审稿应尽快退审,或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他人评审,或及时告知编辑部可能延期的时间和原因。
2. 公正评价,尊重创新
1)为维护科学和表达的一般标准,尽可能对稿件的选题意义、理论水平、写作质量、论证的合理性等给出公正的评价;
2)尊重作者思想的独立性和科学研究创新的积极性,避免门户之见、种族歧视等。
3. 科学评价,客观有据
1)充分考虑个人在科学认识上的局限,应尽可能解释和引证评价的依据,必要时提供评价所依据观点和事实的文献资料;
2)评审意见表述尽量客观,便于编辑和作者理解,避免主观性和涉嫌人身攻击的言辞。
4. 严守秘密,谨慎求助
1)审稿人对所审稿件的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泄露稿件的内容和相关信息;
2)尽量独立完成评审,若确因评审需要而寻求他人辅助,应事先或在提交审稿意见时告知编辑部被求助人的身份信息。
5. 主动判断,回避冲突
1)在收到待审稿件后,主动判断和回避自己与稿件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
2)若确实存在利益冲突,或在评审期间受到作者干扰,应当立即退审并向编辑部说明。
6. 全面审查,关注不端
1)明确审稿不仅是对稿件水平的评价,也包括科研伦理的审查和把关,审稿时应对可能存在的剽窃、伪造、违背研究伦理等学术不端行为给予充分关注;
2)若发现存在不当引用、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等涉嫌学术不端的问题,应在反馈审稿意见时予以提醒,以便编辑部进一步核实或请作者给出必要解释。
7. 诚信履职,严禁谋私
1)评审过程严格履行学术道德规范,不得借审稿意见明示或暗示作者勉强引用自己的观点或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文献,不得利用评审权利故意压制或贬低;
2)对于可能受被审稿件启发而形成和完善的个人研究成果,在未事先征得作者同意或标引发表后稿件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被审稿件中的信息。
三、编者的伦理规范
1. 遵守制度,依规履职
1)遵守国家有关期刊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期刊的各项制度规范,坚持“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履行审稿程序,不得擅自更改稿件处理流程;
2)对所有来稿认真初审并给出意见,对初审合格的稿件及时送外审,并尊重审稿意见,合理地对论文做出退修、录用或退稿的判断,对退稿须提供退稿理由。
2. 公正对待,及时报道
1)应当公正对待每一篇稿件,依据稿件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予以客观评判,避免对作者的种族、国籍、资历、职务等存在偏见,不得对作者进行人身攻击;
2)编辑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处理作者投稿,保证符合期刊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研究成果及时发表,尽可能缩短稿件录用和出版周期。
3. 慎重送审,合理选择
1)应选取与稿件研究方向尽量接近但与作者不存在利益冲突的审稿人,至少收回两份有效审稿意见,当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时考虑邀请更多专家评审,但不得干扰评审;
2)对于作者推荐的审稿专家,编辑应当严格审查并慎重决定是否采纳,而对于作者要求回避的审稿专家,编辑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并尽可能回避。
4. 信息保密,准确反馈
1)编辑部除因稿件评价的需要或从专业角度寻求专家帮助外,不得向作者以外的其他人透露稿件信息和审查情况,不得未经作者同意使用未公开出版的稿件信息和内容;
2)编辑向作者反馈审稿意见时,注意避免有意或无意泄露审稿人信息,并保证完整、准确地传达审稿意见内容,不排斥对部分措辞进行修饰但不可改变原意。
5. 自觉回避,严以律己
1)编辑自己撰写的稿件一般不在自己编辑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若确要投稿应当交给编辑部其他有资格的编辑处理,避免在稿件审查上的利益冲突;
2)若编辑在初审稿件时发现可能与自己存在利益冲突,应主动回避,并由编辑部将该稿件转交给其他编辑处理,不得利用编辑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6. 正视异议,防范不端
1)编辑部允许作者对审稿意见(主要是退稿理由)提出异议,应在核查作者提供的申辩材料后及时邀请合适的专家再次审定,并尽量在两周内给出最终意见;
2)防范从投稿、审稿到出版全流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由编辑部将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作者、审稿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诚信警示。
7. 及时勘误,公开声明
1)出版后编辑部发现或作者、读者告知编辑部需要修正的错误,经核实后应及时进行勘误,告知相关数据库并按照要求公开发布勘误声明;
2)对已发表的论文(含网络首发)进行撤回、撤稿,须及时告知相关数据库,按照要求公开发布相应的声明,清楚说明撤回、撤稿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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