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版道德声明参考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制定。本刊的编辑、审稿人、作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以及本刊的其他相关要求和规定。
一、编辑的职责
1、在审稿人的评审意见和编委会的指导下,并在遵守毁谤、侵权、剽窃等相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上,编辑有权接受、拒绝或要求修改文稿。编辑应保持文章的学术完整性,不因商业利益而伤害学术伦理标准,并愿意在必要时发表更正、撤稿及道歉声明。
2、编辑应凭学术内容的优劣对文章进行评判,而非作者的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信仰、民族、国籍或政治主张等因素,更不应与他们拒绝或接受的文章有任何利益冲突。
3、编辑在收稿时利用知网查重系统对稿件进行原创性评估,并将符合要求的文稿发给两位以上的审稿人进行同行评议,汇总文章评审意见。
4、编辑不得将来稿内容泄露给除通信作者、审稿人、出版机构之外的任何人,更不能将未发表的文章用于自己的研究。
二、审稿人的职责
1、审稿人有义务帮助编辑确定文章是否录用,并通过提供给编辑的审稿意见,帮助作者对文章进行修改完善。审稿人必须充分尊重不同学术观点的存在,对文章的评审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应通过确切清晰的论据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2、 审稿人如发现有抄袭行为或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现象,应立即告知编辑,并在审稿意见中指出尚未被引用的已发表的相关作品。
3、当审稿人觉得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稿的评审时,必须将该信息告知编辑,以便该文稿能发送给其他审稿人。如对评议对象或有关研究方向不熟悉,应如实告知编辑部;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或共惠、有碍做出客观评价,应回避审稿。
4、审稿人未经编辑许可,不得将文章提供给其他专家,也不能将文章内容用于自己或相关关系人的研究。
三、作者的职责
1、作者投稿须为原创作品,投稿及其关键内容从未被发表过,禁止一稿多投;作者应确认该研究中所用数据的所有来源,引用观点应清楚注明参考文献信息;文中数据应真实可靠,严格杜绝伪造数据、篡改、剽窃、二次发表等等学术不端行为。
2、所有署名作者仅限于对报道的研究的构思、设计、执行或解释过程中做出过重大贡献、且未遗漏符合作者资格的人;通信作者应确保所发表论文征得共同作者的授权同意,无署名纠纷;在论文发表前如更改作者顺序须提交《更改作者申请书》,征得所有作者的书面同意,确保作者署名权的准确性。
3、 应在原稿中写明论文或研究资助信息;对论文发表给予支持或帮助的其他来源或不具备署名资格的人应在致谢中清楚说明。
4、在审稿及出版的过程中,如有利益冲突方,作者有权向编辑指明,避免其评审稿件。
5、作者有权对退稿进行申诉,可联系编辑部要求对论文的科学性和出版价值重新进行同行评议。经过重新评议后,主编意见决定最终申诉结果。
四、撤稿与更正
1、编辑在下列情况下应考虑撤稿: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因不当行为(如数据造假)或非故意的错误(例如误判或实验误差)导致研究结果不可靠;研究结果先前已发表在其他地方而没有适当的交叉引用、许可或理由(即重复发表);构成剽窃;报道不道德的研究等。
2、撤稿通告应尽可能链接到该撤稿(即所有电子版本);清楚地标识该撤消文章(例如,在撤稿标题中包括标题与作者);及时公布,以尽量减少误导性信息的有害影响。
3、编辑在下列情况下应考虑发布更正:可靠的出版物中一小部分被证明是误导(尤其是因为诚实的错误);作者/贡献者名单不正确(即称职的作者被省略或不符合著作权条件者被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