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学报》遵循公认的出版道德规范。本刊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抄袭。向本刊投稿的作者须确认稿件内容的原创性,此外,还应保证其文章既没有以任何语言完全或部分发表在其他地方,也没有为出版目的而在任何地方接受评审。
本刊编辑、作者和审稿人应履行下列职责,还应遵循《环境工程学报》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编辑的职责
1、根据审稿人的评审意见和编委会的评审报告,编辑可以接受、拒绝或要求修改文稿。
2、编辑不应与他们拒绝或接受的文章有利益冲突。
3、编辑必须确保每一篇文稿最初都通过原创性评估,利用合适的软件来进行。经过这种检测之后,文稿将转发给两位审稿人进行单盲同行评审,他们将就文稿的接受、拒绝或修改提出具体建议。
4、编辑必须确保本刊所接受的每一篇文稿均经过知识内容审查,而不考虑作者的性别、种族、宗教和国籍等。
二、作者的职责
1、作者应提供一个关于其原始研究的准确描述和其重要性的客观论述。文稿应符合本刊“投稿须知”中的相关要求。
2、作者不得同时将相同的文稿提交到一个以上期刊,也不应将描述相同研究的文稿发表于多个期刊。
3、作者应确认该研究中所用数据的所有来源,并引用在其研究工作中已产生过影响的出版物。
4、作者应限于那些对报道的研究的构思、设计、执行或解释做出过重大贡献者,有显著贡献者必须列为联合作者。
三、审稿人的职责
1、审稿人须保证作者已确认该研究中所用数据的所有来源,如发现有抄袭行为或一稿多投现象,应立即告知编辑。
2、审稿人对文稿的评审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应通过论据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3、审稿人应与该研究、作者和/或该研究资助者没有利益冲突。
4、审稿人应指出尚未被引用的已发表的相关作品。
5、当审稿人觉得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稿的评审时,必须将该信息告知编辑,以便该文稿能发送给其他审稿人。
四、撤稿与更正
1、编辑在下列情况下应考虑撤稿: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因不当行为(如数据造假)或诚实的错误(例如误判或实验误差) 导致研究结果不可靠;研究结果先前已发表在其他地方而没有适当的交叉引用、许可或理由(即重复发表);构成剽窃;报道不道德的研究。
2、撤稿通告应尽可能链接到该撤稿(即所有电子版本);清楚地标识该撤消文章(例如, 在撤稿标题中包括标题与作者);及时公布,以尽量减少误导性出版物的有害影响。
3、编辑在下列情况下应考虑发布更正:可靠的出版物中一小部分被证明是误导(尤其是因为诚实的错误);作者/贡献者名单不正确(即称职的作者被省略或不符合著作权条件者被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