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爆破》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季刊,由武汉理工大学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是我国爆破行业的权威科技期刊。为不断提高《爆破》办刊质量和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刊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爆破》编辑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二条 《爆破》办刊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聚焦爆破领域高新技术前沿动态,构筑交流学术思想、传递科技信息平台”,及时反映国内外爆破行业动态,推动我国爆破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三条 办刊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刊物的理论性、应用性和前瞻性,及时报道国内外爆破领域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和新成果,大力推广爆破行业适宜技术,着力搭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的管理、科研、技术等方面信息交流平台,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把本刊办成爆破行业一流学术期刊。
第四条 《爆破》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是《爆破》办刊有关政策的制定者,是《爆破》的学术领导者,是具体编辑出版工作的指导、督促机构。
第二章 职责与权益
第五条 编委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法规、政策,制定办刊方针。
(二)审定《爆破》办刊方针和宗旨,并监督实施。
(三)对《爆破》出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爆破》稿件学术质量。
(四)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爆破》办刊中的各种问题。
(五)在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中,强化《爆破》的宣传,提高其影响力。
(六)积极培养和发现人才,壮大作者队伍,充实编审力量。
(七)收集反馈意见,总结办刊经验。
第六条 主任委员职责
(一)负责编委会全面工作。
(二)主持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爆破》编辑及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编委会委员职责
(一) 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定,完成编委会安排的工作。
(二)关注《爆破》发展,收集读者、作者等各类反馈意见,提出办刊思路和建议。
(三)在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中,加强对《爆破》的宣传。
(四)为《爆破》组织高水平特色稿件,承担一定审稿任务。
(五)提供学科最新科研动向,推荐选题,协助组稿。
(六)积极为《爆破》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每年至少为《爆破》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七)积极参与期刊组织的学术和社会活动、审校评议会议等。
第八条 编委权益
(一)有荐稿权,对编委推荐的符合《爆破》要求稿件,可优先发表。
(二)发放编委证书,可在任职期间以编委、审稿专家的名义参与社会活动。
(三)免费参加本刊举办的各项学术会议和专家、专题交流活动。
(四)审稿后每篇支付规定的审稿费,每期赠送《爆破》杂志1本。
第三章 组成及产生办法
第九条 编委会组成
《爆破》杂志编委会由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聘请国内外从事爆破技术科研和施工的高校、科技单位、企业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编委。编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编委若干名,并聘请若干名行业德高望重的老专家担任顾问。
第十条 编委会委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专业理论水平高,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热心爆破领域工作,为爆破的发展出谋划策,能承担编委会委派的任务。
第十一条 编委会产生办法。由院校、研究院所、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及专家推荐,由编委大会讨论确定编委会组成名单。编委会确定后,由《爆破》编辑部聘任并颁发聘书。
第十二条 编委会每届任期5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或缩短任期。对因各种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委员职责的编委,或因工作需要需增补委员时,由编辑部向编委会主任提出免职及增补报告,同意后及时予以调整。
第四章 工作方法
第十三条 编委会实行主任领导下的编辑委员学科组分工负责制,《爆破》实行主编负责制。
第十四条 编委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1次,研究、讨论办刊方针的执行情况及修改意见;研究讨论有关工作条例、规定;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爆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今后的工作计划及确定专题组稿会选题。
第十五条 编委会应履行职责,积极宣传、推介《爆破》;组织、推荐及审阅稿件;征求并反映读者、作者对刊物的意见和要求,根据编辑计划进行重点组稿。
第十六条 依据学术论文审阅标准(观点、论据、逻辑性、结构),对《爆破》稿件进行审阅并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为杂志把好稿件的学术质量关。为加快稿件周转,缩短刊出时滞,提高科研成果的时效性,编委审稿务必按时返回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