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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杂志征稿范围
 
更新日期:2022-11-17   来源:红外   浏览次数:11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为了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活跃学术交流气氛,本刊欢迎下列来稿:反映红外与光电子技术与发展、红外材料与器件、红外遥

 
 为了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活跃学术交流气氛,本刊欢迎下列来稿:反映红外与光电子技术与发展、红外材料与器件、红外遥感技术、热成像技术、红外图像处理技术、红外测量技术以及红外与光电子技术在工业、农业、医学、通信、金融、安全、交通和军事等领域的应用的技术报告、研究论文和国内外发展动向专题综述等。
来稿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凡文中涉及保密问题的,一律由作者自己负责。来稿请自留原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三十日内未收到录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本刊目前暂时不收审稿费。稿件被录用后,本刊将通知作者适当缴纳论文发表费(即版面费),论文发表费由作者课题或单位报销。来稿一经发表,本刊将酌付一定稿酬,并赠送当期样本二册。
本刊已被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中文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NKI)等重要数据库收录。凡向本刊投稿并被录用的稿件,将由本刊编辑部统一纳入上述所有数据库,通过因特网提供信息服务和交流。本刊所付稿酬已包含刊物内容上网服务报酬,不再另付。如不同意,请来稿时注明。
热忱欢迎业内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在读研究生以及广大读者踊跃向本刊投稿!
善意提示:为了尊重审稿人及编辑人员的劳动,同时也为了保持你的良好诚信度,请不要一稿两投;凡在文章中引用他人文章内容的,别忘了在参考文献中给予列出。
另外,为了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科学院以及中国工程院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529号),希望广大作者、读者一起共同努力,自觉强化诚信意识,恪守诚信规范,弘扬科学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塑造创新文化,杜绝伪造、篡改、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为促进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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