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院管理杂志》征稿启事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是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医院管理专业学术期刊。其以各级医院及职能科室管理人员、临床科室管理人员、医药卫技人员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及卫生行政人员等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医院管理及相关学科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理论探讨、具有独创性的工作经验等。本刊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反映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管理和相关学科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医院管理与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
一、征稿范围
本刊欢迎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研究,公立医院改革,现代管理理论、技术、方法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人力资源、医疗质量、护理、教学、科研和医技科室管理,医院病案、信息管理,医院建筑、设备管理,卫生经济、后勤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农村卫生工作、社区卫生服务、卫生保健,学科新进展,以及其他与医院管理学科有关的各方面文章。
二、对来稿的要求
1.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研究类论文、综述、讲座等类文稿一般不超过5 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题名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3.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1)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并注明通信作者姓名及Email地址。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如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的书面证明,并重新签署《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
4.摘要:以实证研究或调查研究为基础的论文需附中、英文摘要,且为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的结构式摘要;一般性论文可写指示性摘要。摘要应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中文摘要在400字左右,英文摘要为45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应包括英文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全部作者均应列出。全部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
例如:“Lin Xianyan*,Wu Jianping,Qin Jiong,Zhang Hong.*Department of Pediatrics,Peking University First Hospital,Beijing 100034,China”。
5.关键词:文章需标引2~5个关键词。应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或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6.名词术语: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文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7.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
8.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1/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
9.数字: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4位数字时,每3位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成5~95%。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
10.统计学符号:按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11.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DNA、DRGs、CT、JCI、PDCA等。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论文的可读性。
12.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如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务请与原文核对无误。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时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文题后面标注文献类型的标志代码,如期刊文章[J],图书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其他未说明的文献[Z],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联机网上数据库(database online)[DB/OL],磁带数据库(database on magnetic tape)[DB/MT],光盘图书(monograph on CD-ROM)[M/CD],磁盘软件(computer program on disk)[CP/DK],网上期刊(serial online)[J/OL],网上电子公告(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online)[EB/OL]。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码。每年连续编码的期刊也应著录期号。标注有DOI的文献,应于该条文献的最后著录DOI号码。示例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EB/OL].[2014-11-26].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11/26/content_9260.html.
[2]房信刚,李晓惠,曹伟珍,等.公立医院工作量补贴标准测算与运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5,31(10):729-732.DOI:10.3760/cma.j.issn.1000-6672.2015.10.003.
[3]张文显.二十一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512-526.
[4]Rosenberg SM,Queitsch CM. Combating evolution to fight disease[J].Science,2014,343(6175):1088-1089. DOI:10.1126/science.1247472.
[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15-11-04(3).
13.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此项需中、英文双语著录。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隔开。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271269);‘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2003AA205005)”,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在最快时间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及查新报告。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后4个月内出版。
三、投稿要求
1.网上投稿:目前我刊只接受网上投稿
2.推荐信:来稿需经作者单位审核。请作者从中华医学会网站下载《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投稿时附上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
3.投稿清单:(1)投稿函(推荐信);(2)题名及作者,作者单位,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Email地址,电话,传真,投稿日期;(3)中文摘要;(4)英文摘要;(5)正文: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志谢,参考文献(视文章体裁选择相关项目)。
四、稿件处理
1.同行评议: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利益冲突。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时,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2.稿件退修: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通过网上投稿系统或Email发回稿件到本刊编辑部,并需作者签字注明该稿件无一稿两投。
3.作者著作权: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的文稿,不属于一稿两投,但作者在投稿时必须注明。已在一种杂志以摘要形式发表的论文,可将全文投给其他杂志。
4.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及删减。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1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5.论文发表后撤稿:为纠正论文中的谬误,针对以下情况:(1)已经证实论文存在较严重的不可信、学术不端(包括捏造数据和篡改数据)或者非主观的错误,以至于该论文所报道的发现和结果不可信;(2)论文存在剽窃问题;(3)论文所报道的研究违反医学伦理规范;(4)重复发表;(5)在稿件发表流程中存在严重缺陷;(6)其他,本刊启动论文发表后撤稿的流程。撤稿声明应该尽快刊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期刊刊登的内容由编辑负责,即便作者拒绝撤销自己的稿件,编辑依然拥有最终决定权。如果撤稿还在听证或机构调查阶段,应等得出最终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撤稿,之前可以先刊登关注声明。
五、相关费用
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100元,第一作者为中华医学会会员者减半。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缴付版面费,版面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并赠当期杂志1册。
六、论文专有使用授权
来稿一经接受,该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APP终端、微信等其他方式出版该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七、联系方式
来信请寄: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甲7号,《中华医院管理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1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