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稿动态 » 投稿须知 » 正文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03-31   来源: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   浏览次数:92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投稿须知一、来稿应有创新,词语准确,句子通顺。来稿汉字计英译部分(word字数统计计空格)不低于5500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一、来稿应有创新,词语准确,句子通顺。来稿汉字计英译部分(word字数统计计空格)不低于5500字。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要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学术论著要合理使用引文。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视为学术不端行为,查出后做退稿处理。
三、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权,对所发文章有版权。请认真阅读版权协议,如投稿成功,视为默许该协议。
四、来稿应有100—300字的摘要及3—8个关键词。摘要应具有客观性、凝练性、等值性、协调性,不用“本文”、“文章”、“笔者”、“作者”等词作为主语。在价值含量上,摘要应与原文献等同。摘要要突出原文献的创新点。多个关键词之间应用分号分隔。
五、将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摘要、关键词等译成英文。
六、来稿请注明作者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个人简介。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
七、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务必在原稿上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八、文章正文的标题、表格、图、公式以及脚注应分别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
九、请选择一种参考文献著录格式(顺序编码制和作者-出版年制),不要两者混用。如采用顺序编码制编排格式,参考文献在正文中使用的先后顺序用数字加方括号标示。同一参考文献多次引用,用同一序号标示,并在正文引文处标注该参考文献的页码,如[2]354、[2]1194。如采用作者-出版年制,请参看第十条,下载“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修订版”作为参考。是否附有参考文献以及所附文献是否规范将是本刊筛选稿件的重要标准之一,参考文献在正文中务必标示。
文章的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均采用当页脚注(如①、②……)。
十、参考文献应著录的项目可到中国知网或本刊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修订版2006年6月1日更新”作为参考。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下一篇: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相关投稿动态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