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稿动态 » 投稿须知 » 正文
《精细化工中间体》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04-08   来源:精细化工中间体   浏览次数:146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精细化工中间体》投稿须知凡投稿到《精细化工中间体》刊物者,请首先阅读以下投稿须知。一经投稿,即视为自动接受以下条款约定

 
《精细化工中间体》投稿须知
凡投稿到《精细化工中间体》刊物者,请首先阅读以下投稿须知。一经投稿,即视为自动接受以下条款约定。
1.版权
1.1凡投稿到《精细化工中间体》的论文,即视为论文的版权所有人(以下简称论文作者)已自愿将其拥有的版权,即对该论文的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独家转让给《精细化工中间体》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辑部)。在论文外审通过并由编辑部出具该论文的正式录用通知后,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版权该论文的转让协议书。该论文之版权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1.2以下情况版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作者可另行处理论文。
1)1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编辑部的稿件处理意见,或3个月内没收到稿件录用通知,论文作者可以另行处理该论文,但事先须来函告知编辑部。
2)当期刊物正式出版前该论文被终审退回,则版权转让协议在论文作者收到退稿通知时自动终止。
1.3 本刊已入编“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期刊网、“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作者如不同意文章入编,投稿时敬请声明。
2.投稿细则
请参阅编辑部文件中的《投稿细则》,并根据本刊给出的论文要求和格式对文章作出仔细修改。所有来稿均需附有作者简介。投稿时务请写清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位、职称、研究背景、通讯联系人,以及详细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及电话。
3.编辑部权利
来稿文责自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有权对来稿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如不同意删改请事先申明。凡有涉及内容的修改,则将提请作者考虑。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精细化工中间体》投稿须知

下一篇: 《精细化工中间体》投稿须知

 
相关投稿动态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