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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信息通信》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08-07   来源:长江信息通信   浏览次数:89   在线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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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信息通信》投稿须知
欢迎您投稿!本刊采取网站投稿方式,初次投稿请在首页点击【我要投稿】,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注册投稿等操作,来稿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学术道德、版权、涉密等问题说明
1. 来稿需符合本刊道德声明和收录声明。
2. 切忌一稿多投。在学术会议上仅宣读交流过的文稿,不属于一稿多投;但经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的,请勿投递本刊重复发表,否则,一旦发现,将按照一稿多投/一稿多发情形进行处理。
3. 本刊已引入知网查重系统,所投论文与已发表论文(包括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重合率总体不超过20%,单篇引用不超过5%,且须全部列入论文参考文献中。
4. 作者应保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合作的论文,署名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若因著作权而引起争议,本刊不承担责任。
5. 来稿应具有合法性,即不存在抄袭、剽窃、侵权等不良行为。作者需文责自负,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
6. 来稿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凡涉及作者单位工作内容者,须有作者单位出具可公开发表的证明。
二、投稿事项
1. 来稿应选题新颖、内容健康、观点鲜明、资料真实,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实用性。
2. 文稿字数要求:6000字左右为宜。
3. 稿件要求详见稿件格式要求,并参照“《长江信息通信》正文模版格式”。
4. 公式统一用“插入→对象→microsoft公式3.0/4.0/..”。
5. 系统内投稿时,请完整填写“添加作者信息”部分,包括姓名、职称、职务、工作单位、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6. 高层次基金论文、重点课题组研究成果,经审稿录用后,可优先发表。
三、审稿事项
本刊审稿周期为15个工作日,刊登周期一般为3~4个月。
四、出版事项
1. 编辑部编辑稿件时有权对录用稿件作适当删改。
2. 若作者要求必须在论文中体现“通信作者”,请在来稿时说明。作者对录用稿件的最终版本确认后,不可再修改稿件的作者信息、基金项目和大段落文字。
3. 本刊于每月20日出版。论文刊载后,赠送该期杂志1-2册(邮寄给第一作者或作者注明的联系人)。
4. 凡向本刊投稿者,均视作接受上述各项约定,本刊不再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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