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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征稿启事
 
更新日期:2023-09-21   来源: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   浏览次数:8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征稿启事《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是由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主管主办,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广东中共党史人

 
《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征稿启事
《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是由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主管主办,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广东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合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为双月刊。
本刊是中共党史和党的文献研究者的专业学术园地,主要面向全国各大专院校、各级党校、各级党史和文献部门、各级社会科学研究院所等单位,从事中共党史、党的文献、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研究与教学工作的专家学者,关注有创新性及争鸣性学术观点、史料扎实的在校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
本刊坚持科学严谨的态度,提倡实事求是的学风,集中于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中国现代史、当代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等领域的历史回顾和经验总结以及重要历史事件与人物研究,着眼于探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时期和新时代的历史进程、成就、经验教训以及基本规律等。
用稿范围包括党史专题研究、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广东地方党史研究、党史人物研究、党史文献资料、党建研究、口述历史、史实考证、党史研究动态、党史著述评介等。
主要栏目有名家视角、改革史论、专题研究、人物研究、文献解读、博硕新论、党建研究、研究动态.史学考辨、读史札记等。
来稿务请遵守学术规范,引用或参考他人的研究成果或文献务必注明出处,除文中已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得含有其他个人或集体的研究成果。本刊不认同一稿多投、抄袭他人、自我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刊对来稿有删改编辑权,不同意删改者,请在来稿时申明。来稿一概不退,3个月内未接到本刊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一经采用,即表示作者将作品专有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授予本刊,同时表明作者授权本刊复制权和汇编权。稿酬在本刊发表时一次性支付,优稿优酬。
来稿以1万-1.8万字为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论述清晰。来稿的著作权、文字、引文注释、标点符号、数字、表格使用等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范。稿件须附内容摘要(200-300字)、关键词(4-6个)、作者简介(姓名、工作单位、专业学位、职称职务、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来稿应在适当位置作相关研究的学术史回顾,也可采用页下注形式予以梳理。需要说明基金课题或其他项目资助情况时,可在主标题后用
“*”加页下注,每篇文章标注的课题或项目不能超过3项。本刊引文注释规范,请参见“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微信公众号“投稿须知”。
热诚欢迎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以及博、硕新人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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