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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经济》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05-23   来源:法制与经济   浏览次数:18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法制与经济》投稿须知《法制与经济》1992年创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局主管主办。2001年转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2020年11月

 
《法制与经济》投稿须知
《法制与经济》1992年创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局主管主办。2001年转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2020年11月开始由广西大学主管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当前出版周期:双月刊。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5-018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5-1188/D。
《法制与经济》刊登法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及经济学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以法治建设中出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特色,探索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大热点问题、前沿课题。我们诚挚欢迎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也重视并支持青年学者的研究。
来稿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创新性,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应用和指导价值;在表述上应做到论点明确,论据可靠,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语句通顺,文字简练,字数以6000~15000字为宜,论文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与邮政编码、摘要(200-300字)和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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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摘要:采用结构式文摘,即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摘要部分一般不超200字。
3、关键词:摘要下标引3-5个关键词,请参考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的医学主题词《MesH》,若无该词可使用自由词。
4、图表:凡文字能说明的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正文、表、图三者中的数据不应重复,统计表应另纸绘出附在稿件中,以便审阅。表有表题,图有图题及各自的编 号,采用三线表或王字表,表中数据务必核实,纵横之和一致,小数点后最少保留一位。统计学处理结果用 p<0.5,p<0.05,p<0.01三档表示。
5、计量单位: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标准执行。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7、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1800字,二个版面36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
8、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
9、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
10、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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