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稿动态 » 投稿须知 » 正文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稿约
 
更新日期:2023-05-24   来源: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浏览次数:21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四川行政学院学报》稿约《四川行政学院学报》为双月刊,是由四川行政学院主管、主办,面向全国社科战线、政府部门、各级党校和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稿约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为双月刊,是由四川行政学院主管、主办,面向全国社科战线、政府部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校)、普通高校的综合性理论学术期刊。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加强学术交流的需要,《四川行政学院学报》常设栏目有:行政改革、公共管理、社会发展、基层治理等,同时,将适时推出专栏文章或专题栏目。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
来稿请注意:
为提高工作效率,自2019年开始,我刊网上投稿编辑系统已上线,请您使用网络投稿编辑系统投递稿件,通过邮箱投递稿件本刊原则上不再处理,敬请谅解!
本刊来稿字数要求不少于8000字。请在文章标题与正文间写出内容提要,概述文章的要点。
来稿请附上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部门、所在省市、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职称(职务)。
引文或参考文献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以(参考文献)为标识列于文后。引文或参考文献为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表示为:(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文献类型标识);专著为(M),论文集为(C),学位论文为(D),报告为(R);引文或参考文献为期刊文章,表示为:(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引文或参献为报纸文章,表示为:(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注释(即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用数字加圆圈标注,排在该页地脚。
本刊有权对刊登稿件作适当加工、删改,如作者不同意对稿件进行改动,请在来稿中注明。
请勿一稿多投,并在来稿右上方注明专投本刊:文章的处理进度,请作者关注投稿平台。文章一经采用,一律不予退稿。
来稿经采用即付稿酬,作者须提供本人的银行卡号,稿酬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的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一并给付,并赠送期刊2册。作者在来稿刊出2个月后未收到稿酬,请函告编辑部,以便查淘。来稿如未刊用,本刊原则上不退稿,清作者自留底稿。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数据库,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免费提供作者文章引用统计分析资料。 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中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稿约

下一篇: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稿约

 
相关投稿动态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