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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05-25   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浏览次数:65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投稿须知尊敬的作者:感谢您向本刊(ISSN1672-9285、CN11-5274/D)投稿!本刊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尊敬的作者:
感谢您向本刊(ISSN 1672-9285、CN 11-5274/D)投稿!本刊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旬出刊。您投稿时,邮箱会自动回复并提示来稿要求,请投稿作者自觉遵守本刊来稿要求和注释体例,如所投稿件与本刊要求不符,请自行修改。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审稿之后会及时通知文稿是否录用,请耐心等待。本刊不接受来稿是否录用的咨询。
一、本刊对来稿的要求
1.邮件和文档标题设置:来稿邮件主题栏格式: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论文使用word文档,文档名称格式: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
2.内容:论点明确、论证翔实、符合学术规范;须为原创,并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倡导首发和独立署名,请勿一稿多投。
3.编辑:论文标题使用三号黑体,以20字以内为宜,可以使用副标题;作者姓名使用四号宋体,置于标题正下方,若有多位作者须按序排列;中文摘要和关键词使用小四号宋体;“[摘要]”(小四号黑体)200字左右,“[关键词]”(小四号黑体)3-5个;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全文使用固定值25磅行距;全文字数以4000字—8000字为宜。
4.英文:标题、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于文后附相应英文。
5.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6.图表:必须使用图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
7.译文投稿:以翻译文章投稿者,请附寄原文及原文作者授权翻译的书面许可。
二、本刊注释体例
1.文稿注释采用脚注,置于标点之后的右上角,以“[]”标明序号;作者和正文连续注码,作者注释请标明作者所在单位和技术职务。
2.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3.数个注释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X],某某书,第X页”或者“前引[X],某某文”。
4.两个注释相邻的,采用“同上书,第X页”或者“同上文”。
5.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的,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的,注明“第X页以下”。
6.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X”版、“修订版”等。
7.引文出自报刊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8.原则上要求所引资料出自公开出版物。未公开发表的,采“XXXX年印行”。
9.原则上不引用网上资料。确有必要的,应注明作者、篇名、网站名称、详细网址、上传时间及访问时间。
10.外文注释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来稿请另外注明作者、译者真实姓名、职称、职务、单位、通讯及电邮地址、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来稿发表时署名听便,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必要的编辑技术处理,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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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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